河南泌陽 “虹吸式執法” 風波未平,更大的蓋子正被接連掀開。
日前,“21車凍貨‘偏航’河南泌陽”事件再有新進展。媒體報道顯示,河南省南陽市及其代管的鄧州、下轄的新野被爆均存在同類案件,南陽市市監局2023年7到8月期間,47天查扣24輛冷鏈貨車,213噸凍貨被以“無主貨物”拍賣。6月25日,南陽市市監局有工作人員稱“內部在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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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塊“爛肉”吸引的肯定不會只有一只“蒼蠅”,“虹吸式執法”也絕非一時興起。
近年來,部分地方政府尤其是縣級財政吃緊,土地財政熄火,傳統稅源萎縮,一些地方便將目光瞄向了“罰沒收入”這塊彈性極大的“自留地”。當執法部門被下達罰沒創收指標,或者默許“以罰養人”時,執法權就異化為創收工具。冷鏈凍貨價值高、易腐爛、難久存,簡直是“快進快出”的理想標的——扣下來,拖幾天,凍貨一壞,貨主一急,“無主”認定順勢而成,拍賣款流水般入賬。這不是執法,這是用公權力做短線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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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南陽、鄧州、新野三地聯動,手法雷同,說明這不是哪個執法人員的個人行為,而是一級政府或至少是系統內部的默許甚至鼓勵。過路的冷鏈車多屬外地車輛,貨主也是外地人,“宰外地人養本地人”在某些地方主政者眼里是穩賺不賠的買賣——本地投訴少,外地維權難,輿論風險低,何樂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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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飲鴆焉能止渴?!這種趨利性執法,與“遠洋捕撈”一樣,嚴重悖離了法治軌道,造成的后果不僅是對民營經濟的嚴重傷害、對民營企業家財產的不當剝奪,還會嚴重摧毀公眾對于行政機關的一般信賴。試問誰還敢把貨車開進南陽地界?老百姓憑什么再相信河南相關部門還能“依法行政”?
執法豈能變成生意?!河南的“虹吸式執法”鬧劇,必須有一個交代。這個交代不能只讓基層“背鍋”、不能讓“內部處理”糊弄過關,而必須沿著權力的鏈條一路追問到底——誰拍板的、誰默許的、誰分錢的,每一個環節都要曬在陽光下。
杜絕像“遠洋捕撈”“虹吸式執法”“釣魚執法”類似事件發生,絕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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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觀這些亂象,病根都在一個“錢”字上。罰沒收入、拍賣所得如果在某種程度上回流到執法部門,或者成為地方財政彌補缺口的重要手段,那么執法權就注定會異化為搖錢樹,必須從頂層制度設計上徹底斬斷這條利益鏈。另一方面,也要理順基層財政保障體系,加大對財政困難地區的轉移支付,兜住執法經費的底線,不能逼基層 “自己找飯吃”。
說到底,執法權是公器,絕不能是生意。頭痛醫頭的問責,只能平息一時輿情;只有從利益根源、程序約束、監督體系、政績導向全鏈條扎緊制度籬笆,讓執法者不想逐利、不能越權、不敢亂為,這類換著花樣出現的執法亂象,才不會換個地方、換個名目就卷土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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