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男子韋某帶刀出去散步的過程中,看到了前妻吳某(化姓),韋某隨后上前索要其朋友于兩年前歸還的5000余元,被吳某拒絕后,韋某用所持刀捅刺吳某,待120急救人員趕到現場時吳某已死亡。
紅星新聞記者近日從裁判文書網獲悉,廣西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了一審判決,韋某因犯故意傷害罪獲刑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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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持刀捅刺前妻致其死亡獲刑14年(資料圖)
一審判決書顯示,法院經審理認定,被告人韋某與被害人吳某曾系夫妻關系,雙方于1991年登記結婚,婚前于1988年、1990年育有一子一女。2011年,雙方因感情問題離婚,離婚后仍然共同生活。2025年7月,韋某懷疑吳某與他人交往,雙方發生爭吵,2025年9月,吳某搬回娘家居住。
2025年10月6日6時許,韋某帶一把有刀鞘的尖刀出門散步,過程中看見正在回收垃圾的吳某。韋某跟隨吳某到一垃圾桶旁,向吳某索要其朋友于兩年前歸還的5000余元,遭吳某拒絕后便掏出刀,吳某持火鉗將刀打掉,韋某拉扯吳某的頭發,撿刀朝其捅刺,造成吳某受傷。
作案后韋某往村后的“中央山”方向逃跑,路人立即報警,120急救人員到現場時吳某已死亡。經柳州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鑒定,死者吳某系被單刃刺器刺傷右胸部造成心臟破裂致大出血死亡。案發后第二天11時許,韋某在柳州市柳江區成團鎮白露村白鵝屯后“中央山”上被抓獲,韋某帶領公安民警在“中央山”附近找到其掉落的作案工具尖刀一把。
另查明,二人子女表示對被告人予以諒解。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韋某未能正確處理與前妻的矛盾,持刀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歸案后,被告人如實供述其罪行,愿意接受處罰,依法可以從輕處罰。二人子女表示對被告人予以諒解,公訴機關調整量刑為有期徒刑14年,公訴機關量刑建議適當,予以采納。辯護人關于被告人認罪認罰以及二人子女表示對被告人予以諒解的意見與查明的事實相符,予以采納;辯護人關于被害人有過錯的意見與查明的事實不符,不予采納。
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韋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
紅星新聞記者 付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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