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封建帝王中,沒人像明太祖朱元璋具有溫情和嚴苛雙重矛盾極致的性格。
現在看看朱元璋的雙標執政風格,他在位三十一年,執政風格都是愛民如子、體恤社會底層百姓。如他頒布嚴懲貪官、推行減稅、分田、扶弱等政策,給予百姓監督官員的特權,為社會底層百姓打造了最完善的民生福利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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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剝開朱元璋溫情的外衣,朱元璋的洪武時代,對百信卻有近乎嚴苛的人身禁錮。百姓出門探親超過百里,沒有官方憑證就要遭受八十大板,行動都要受到約束。
同時,當時百姓毫無人生晉升空間;普通百姓的祖輩是什么職業,子孫就是什么職業,終身不得轉行。一生被祖輩命運鎖死。
為什么朱元璋一方面給予百姓極大的社會福利,一方面加強對百姓的人身管控呢?其實,這一種撕裂的“雙標”執政風格存在,從來不是性格偏執,乃是鞏固大明皇權之必然。
本文就以洪武年間的各項制度,了解朱元璋這一位草根帝王雙標矛盾的治國心機。
一、洪武時代:給底層百姓實實在在的福利與權力
朱元璋出身在元末亂世的貧窮佃農家庭,遭遇窮人生存的痛苦,自然同情窮人的悲慘境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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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出于對窮人的悲憫,朱元璋在登基后,沒有沉迷于皇權享樂,卻是全力推出惠及社會底層民眾的惠民福利制度,覆蓋生存、養老、醫療、喪葬、維權等方方面面。
可以說,洪武一朝,也是古代封建史上對平民福利最友好、維權門檻最平等的時代。
1. 分田免稅,讓流民安家立業
明朝建國初年,受著元末戰亂的影響,全國田地荒蕪。
為了恢復農業生活,令百姓能耕種土地,以及在土地上安家樂業,朱元璋就下旨鼓勵百姓開墾荒地,一旦開墾荒地,土地所有權永久歸開墾者所有,官府和地主是絕不能侵占。
之后,朱元璋還下令墾荒農戶可以免除三年的徭役和賦稅。朝廷對墾荒農戶免費發放種子、耕牛和農具,目的就是恢復農業生產。
之后,為了解決南北地不均的問題,他強力推行官方移民,將江南稠密人口遷至被戰亂影響的江淮、中原荒蕪之地,借此盤活閑置土地,令流民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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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朱元璋規定民田賦稅僅每畝三升,遠低于歷代王朝稅負。
通過這些措施,不僅使明朝初年百姓擁有自己的土地,也有利于恢復農業生產,令百姓安居樂業。
之后,朱元璋還下令各級官府開展持續清查和丈量田畝的活動,嚴厲打擊土地兼并,地主欺壓佃農等惡行,減輕社會底層百姓遭遇的生存壓力。
2. 全套社會救濟,兜底生老病死
朱元璋深知窮人之苦,建立了古代少見的,面向窮人的官方賑災、養老、扶弱體系。如他一登基,在洪武元年下圣旨,規定全國每一座府、州、縣城,修建養濟院,專門收留鰥寡孤獨、殘疾無依之人。
同時,在各地方的養濟院不履行收養鰥寡孤獨、殘疾無依之人之責任,相應的地方官員就直接杖責六十;如果敢克扣養濟院人的口糧,就以貪贓重罪來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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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收進養濟院的社會弱勢群體,可以享受優厚待遇。如每月領取三斗米、三十斤柴、冬夏各一匹布;八十歲以上老人,每月發放米糧、酒肉;九十歲待遇再翻一倍。小孩獲得的待遇,是大人的三分之一。
養濟院里配上醫工,看病抓藥全部都免費,藥費由國庫報銷。同時,全國各個州縣統一劃定漏澤園,也就是官辦公墓。貧苦百姓沒錢置辦墳地,官府免費劃撥土地,還提供棺材,杜絕窮人無錢買棺材,荒野曝尸的現象發生。
這一項制度的背后,也是朱元璋童年的傷痛。如他早年父母死于瘟疫,家里窮得沒錢買棺材,只能靠鄰居幫忙才能買地埋人。所以他當皇帝后,第一件事就是不讓窮人死無葬身之地。
為了提倡尊老的氛圍,朱元璋下詔書規定七十歲以上老人,家里可以免除一名男丁徭役,專心在家侍奉老人,一切都是為窮人著想。
除此之外,各地設立惠民藥局,貧民看病可以低價抓藥,孤寡者免費給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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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一朝社會福利覆蓋范圍如此廣泛,可以說是古代平民維權門檻最低、社會救濟制度最完備的時代。
3. 設立預備糧倉,抵御天災饑荒
為了應付天災,朱元璋下令在全國各地鄉村都設立糧食預備倉;在糧食豐收的時候,就評價購買糧食儲存在糧倉里;遇到水旱災難發生的季節,地方就開糧倉救人,事后再向朝廷報備,杜絕官吏坐等上級審批,眼睜睜目睹百姓餓死的現象發生。
4 賦予百姓權柄,敢于制衡貪官
朱元璋登基后,最炸裂一招,就是給予窮人監督官員的權力。
古代封建王朝,由于官層的層層阻攔,民告官可謂難于登天,普通百姓使很難為自己伸冤。朱元璋童年吃過胥吏欺壓的苦,自然一登基就要打破官吏其他民眾體系。
朱元璋頒布的《御制大誥》中一條明令:但凡官吏額外攤派賦稅、貪贓枉法、欺壓鄉民,普通百姓可以集結鄰里,直接把貪官捆綁起來,然后手持《大誥》直奔京城告狀。沿途關卡不得阻攔,不需要經過層層府縣審批;沿途的官府還必須為告狀的官員提供食宿,誰膽敢攔截上訪百姓,一律從重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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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朱元璋在律法條文中,一旦官員毆打平民受到量刑,要比普通人互毆重得多,借此壓制官僚集團的勢力,保護普通民眾不受官僚集團的欺負。
二、洪武鐵律:層層枷鎖,鎖死百姓所有自由
如果只從福利待遇,就認為朱元璋的洪武時代是窮人百姓的理想盛世,那就大錯特錯!
朱元璋在給百姓福利的時候,令百姓享受甜頭,又制定控制人身自由的制度,將百姓牢牢禁錮在土地之上,剝奪了百姓的自由。
1. 世襲戶籍:一生定崗,階層徹底固化
洪武十四年(1381),朱元璋推出“賦役黃冊”制度,把全國人分為軍、民、匠、灶(鹽戶)等籍,戶籍世襲、終身不變。
“賦役黃冊”規定戶籍世襲,農民的孩子一輩子只能務農,工匠的孩子一輩子只能做工,軍人的孩子只能一輩子從軍,不允許私自脫籍,不許跨界擇業,如科舉考試改變命運、“跳槽”經商;一旦改變戶籍,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這一條規定,普通人哪怕天資過人,也無法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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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役黃冊”存在的目標,就是約束普通人晉升的空間,令每個人的命運,世代都固定在既定的位置和階層。
2 路引制度:百里之外,寸步難行
這是洪武時代飽受爭議的嚴苛律法,也是約束百姓自由的最大枷鎖。
路引制度規定:百姓一旦離開本縣百里之外,必須向官府提交路引(官方介紹信)之申請,在申請上寫明白出行的事由、往返時間。之后,百姓在獲得官方的“路引”之后,才能出行。
在洪武年間百姓,無論從事探親、求醫、經商、務工等活動,如果沒有“路引”的證明,一律按照“流民”論處,輕則杖責、流放,重則定罪下獄。
哪怕是家中親人重病,急需去遠方求醫,但沒有路引的證明也是前行,也是要問罪。史書也記載,有人因祖母急病外出求醫,忘記帶路引,差一點被充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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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到,路引制度的存在,使大明百姓活動,如本地趕集、鄰里走訪、短途勞作雖然不受限制,但都要受到官方管控,毫無自主選擇的余地。
因此,明初洪武年間社會常態,就是“夜無群飲,村無宵行”,百姓行動都是被局限在一家一戶中,被官方鎖死。
3 知丁法+海禁:監控與孤島
朱元璋搞“知丁法”,要求鄰里互相監督,監督鄰居家里有幾口人,種幾畝地,干啥活兒。
一旦發現鄰居有男子不務農業、不學技藝、游手好閑,該男子就是“游民”,重則就被處以死刑。
對外,朱元璋弄海禁,“片板不許下海”,禁止民間對外貿易。在國內弄重農抑商,商人只能穿布衣,不許穿綢緞,商人子弟不能參加科舉考試。
朱元璋做的一切,就是把社會鎖定在內陸農耕的環境中,壓制商業活動,維護小農社會安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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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里甲連坐,鄰里互盯,無人敢隨意走動
朱元璋實現里甲連坐,借此控制人身自由。里甲連坐制度,就是全國一百一十戶為一里、十戶為一甲,每里設里長、每甲設甲首,層層管控。
里甲連坐制中最嚴苛的就是連坐制度,一旦有人違反律法,如私自外逃、游手好閑,一甲的鄰居全部連帶受罪,遭受法律的制裁。
三、看透朱元璋:雙標背后的頂級治國算計
朱元璋的政策一方面惠民,一方面加強對百姓的人身管控。這一套矛盾的操作,乃是維護朱明皇權之必然。
如朱元璋給農民分田地、免賦稅、建福利院,目的就是把流民化為定居自耕農;也就要求農民一輩子扎根在田里,朝廷包你的溫飽、養老、維權;可一旦放棄田地四處游蕩,就會被視作違背社會安穩的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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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給予百姓監督官員的權力,也是為了削弱官僚集團和士大夫階層利益。他對百姓制定路引戶籍制度,約束百姓行動,都是為了保障小農社會穩定和維護皇權。
由此總結,朱元璋的雙標政策,最終目標不是充滿活力的社會,卻是一個靜止、有序、男耕女織的超級大農村,鞏固朱明王朝皇權統治下的小農社會狀態。
結語:
朱元璋的雙標政策,都是草根帝王的極致務實。他善待百姓,出于對底層疾苦的共情;嚴控百姓的人身自由,是要維護辛苦打下江山,鞏固朱明皇權。
因此,朱元璋雙標政策統治下的洪武盛世,是小農社會的一體兩面,也是封建王朝統治最真實、最立體的模樣,目的就是穩住朱明王朝的根基,營造一個沒有饑荒、沒有官吏欺壓、百姓安居樂業的小農經濟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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