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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小紅書
如今的車企新品發布會,早已形成一套心照不宣的行業套路:不管新車參數如何、技術迭代多少,高管上臺必先拋出幾句“極限金句”。沒有“全球最強”、“世界第一”、“行業最佳”的發布會,仿佛就少了靈魂,熱度和話題度直接減半。
雷軍直言小米SU7是50萬以內最好看、最好開、最智能的轎車,宣稱同價位、同品類無出其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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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小紅書
李想手持自研馬赫M100芯片,公開放話這是全世界性能最強的AI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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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理想發布會
余承東更是底氣拉滿,稱新一代問界M9是地球上所有上市車型中,性能最強悍的SUV,沒有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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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杭州日報視頻截圖
一眾車企大佬輪番拋出絕對化極限詞,網友紛紛發問:《廣告法》明明明令禁止“最高級”“最佳”等用語,為何車企高管頻繁踩線,卻從未被約談、罰款?明明看著是違規宣傳,到頭來卻安然無恙,這場遍布汽車行業的“吹牛式營銷”,到底藏著怎樣的合規玄機?
01 全民疑惑:明目張膽用極限詞,為何無人追責?
翻開《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條款清晰明確:廣告不得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絕對化用語,違規者可處以20萬至10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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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大眾的樸素認知,“全球最強”“地表第一”“最好開”這類話術,妥妥觸碰法規紅線,理應被處罰整改。但現實卻截然相反:車企發布會照常舉辦,相關詞條頻繁沖上熱搜,高管的極限發言被全網傳播,至今沒有任何一家企業、一位高管因此被追責。
看似公然違規的操作,實則是車企法務團隊精準拿捏的法律灰色地帶。所有夸張發言,都經過層層審核,精準卡在合規與違規的邊界之上。
02 核心真相:口頭演講≠法定商業廣告
很多人都誤解了《廣告法》的監管邊界,并非所有對外宣傳話術都在監管范圍內。《廣告法》約束的核心對象是商業廣告活動,而判定商業廣告的關鍵標準,是六個字:一定媒介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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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將極限詞印刷在官網、宣傳海報、電梯廣告、線下展板、電商詳情頁等固定、可留存、可反復傳播的物料上,屬于標準違規,毫無抗辯空間。
但車企高管在發布會現場的口頭發言,在司法實踐和監管認定中,普遍被界定為企業家個人主觀評價、即興信心宣誓,不屬于法定的商業廣告物料。
業內法律博主也曾直白解讀:發布會口頭夸贊、主觀背書,和企業標準化、商業化的宣傳物料有本質區別。從法理層面,每位企業家都有權主觀認可自家產品的優勢,這類發言不構成廣告違規。
03 高端“吹牛”:每一句夸張話術,都有法務兜底
頭部車企的發布會從來不是隨口發言,所有對外話術均經過法務團隊逐字審核、反復打磨,每一句“最強”都自帶抗辯邏輯,堪稱精準的合規營銷設計。
第一,無法證偽,是最安全的合規護盾
余承東宣稱問界M9“性能最強悍”,但這款車型從未參與紐北賽道、達喀爾拉力賽等權威專業賽事,也沒有行業統一、公認的性能評判標準。
沒有權威量化數據、沒有公開橫向對比,監管部門既無法證實其言論屬實,也無法舉證其虛假宣傳。無法證偽,成為車企規避處罰的核心籌碼。
第二,硬數據兜底,規避虛假宣傳定性
車企高管從不空口吹牛,拋出極限詞的同時,一定會同步羅列真實硬核參數:問界M9的6顆激光雷達、896線前向主雷達、途靈龍行平臺、5.1米超小轉彎半徑等。
只要基礎參數真實無誤,企業便可合法抗辯:極限表述是基于產品真實硬件的主觀總結,并非憑空捏造的虛假宣傳,具備客觀事實依據。
第三,罰款成本極低,堪稱性價比最高的營銷
即便極端情況下被認定違規,《廣告法》規定的罰款僅為20萬—100萬元。
但一句“地球最強”帶來的傳播價值難以估量:全網自媒體切片轉發、熱搜霸榜、億萬次二次傳播,同等量級的流量曝光,常規商業投放至少需要數百萬。
對車企而言,區區幾十萬罰款,根本不是處罰,而是低成本獲客成本,這筆營銷賬怎么算都穩賺不賠。
04 李想的高階玩法:自嘲式吹牛,抗辯難度拉滿
如果說余承東的話術是精準踩線,那李想的營銷操作堪稱行業天花板,靠一句自嘲徹底鎖死合規空間。
此前李想因發布會舉車內小桌板,被網友做成表情包,嘲諷理想汽車“無核心技術、只會堆配置”。此次發布馬赫M100芯片,他率先玩梗自嘲:“給我拍張照片吧,要不然網上留下的全都是我舉桌子的。”
輕松的玩笑氛圍鋪墊完畢,他才順勢拋出金句:這是“全世界性能最強的AI芯片”。半調侃、半真誠的語境,讓這句極限詞徹底脫離嚴肅商業宣傳范疇。法務團隊可輕松抗辯:該表述屬于企業家幽默玩梗、自我調侃,并非正式產品廣告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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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理想發布會
其實早在2023年,李想就曾公開表示“理想L9是500萬以內最好的家用旗艦SUV”,當時便有律師指出其涉嫌違反廣告法,但最終依舊無任何處罰,這也讓車企摸清了此類話術的合規邊界。
05 破除誤區:“華為不造車”不是免責護身符
網上流傳一個熱門段子:華為不造車,問界車型歸屬賽力斯,余承東身為華為高管,宣傳別家產品無需擔責,賽力斯也可順勢甩鍋,雙方無責。這套看似完美的邏輯,實則完全站不住腳,純屬網友自我腦補。
《廣告法》追責覆蓋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人全鏈條主體,從不單一追責生產企業。
在鴻蒙智行的合作模式中:賽力斯是車輛生產方,為法定廣告主;華為全程主導發布會策劃、內容輸出、全網傳播,是核心的廣告經營者、發布者。雙方利益深度綁定,屬于聯合營銷主體。
多地市監局過往處罰案例早已證實:針對華為門店AITO車型的違規宣傳,會直接對華為、賽力斯雙向追責,“華為不造車”無法成為免責借口。之所以從未處罰極限發言,本質是合規踩線,而非主體免責。
06 行業潛規則:所有車企都在鋼絲上跳舞
極限詞營銷從來不是華為、理想的專屬,而是整個新能源汽車行業的通用潛規則,一眾車企大佬都在同款合規框架內玩營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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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微博
雷軍多次表態小米產品“多個領域做到行業第一”;何小鵬稱小鵬G9操控媲美保時捷卡宴、NVH對標邁巴赫GLS;黃宏生稱“創維汽車可以緩解高血壓、提高免疫力,消除習慣性腹瀉”,甚至表示自己在車里午休讓高血壓不吃藥也恢復正常了;李斌曾直言“不要捧特斯拉的臭腳,特斯拉有的我都有,我有的特斯拉都不會。”;早年羅永浩也曾因“東半球最好用的手機”被約談。
行業早已形成成熟套路:臺前高管花式輸出極限金句、制造話題熱度,幕后法務團隊精準把控話術邊界,明確哪些詞能口頭說、哪些語境可使用、哪些內容絕對不能落地成書面物料。
這不是違法違規,而是車企吃透法規后的精準鉆空子。法理上無懈可擊,觀感上卻難免讓消費者覺得“不厚道”。
站在大眾視角,“最強”“第一”等話術顯而易見是夸大宣傳,理應被監管處罰;但站在法律實操視角,車企完美避開了廣告法監管紅線:口頭即興表達≠商業廣告、主觀評價≠虛假宣傳、幽默調侃≠正式推廣。
這也是行業最魔幻的現狀:所有人都知道車企在吹牛,所有人都清楚這是擦邊營銷,但從合規層面,監管部門確實無法追責處罰。
低成本、高收益、零風險的營銷模式,讓越來越多車企放下顧慮,扎堆開啟“極限詞發布會”。只要規則漏洞未被補齊,這場車企“吹牛大賽”,大概率還會持續上演。
你如何看待車企高管的極限詞營銷?是合規智慧,還是行業亂象?評論區聊聊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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