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楊博
“不知情、沒看見、沒運輸……”面對園區角落里“憑空出現”的590多千克高危化學品,新都區某物流園的工作人員百般推諉,妄圖用“貨已卸、沒抓到現行”來逃避處罰。然而,在現場調取的監控鐵證和多方溯源面前,這場企圖瞞天過海的推諉鬧劇瞬間敗露。7月2日,記者從成都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總隊獲悉,近日,總隊聯合公安等部門精準出擊,成功查處一起非法運輸危化品案。現場查獲的除硝酸、甲醇等易燃、強腐蝕危化品外,還查獲國家嚴格列管的第二類易制毒化學品乙醚。目前,涉案車物已被依法暫扣,當事人將面臨罰款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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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人員正在進行檢查
近日,執法總隊接到群眾舉報,稱新都區某物流園區內堆放有大量疑似危險化學品,存在極大安全隱患,隨即聯合公安等部門趕赴現場。排查發現,園區一角落處堆放有大量紙箱與密封塑料桶,經逐一清點核驗,確認嫌疑物品確系危險化學品,總量超過590千克,其中包含硝酸(第8類腐蝕品)18桶共450千克、無水甲醇(第3類易燃液體)1桶20千克、異丙醇(第3類易燃液體)6桶共120千克,還涉及乙醚(第3類易燃液體,第二類易制毒化學品)等幾十種危險化學品,品類多、重量大、危險性高。
“這批貨物中有乙醚等國家嚴格列管的高危易制毒化學品。若流入非法渠道,容易誘發制毒違法犯罪,不僅存在道路安全風險,更危及社會治安。”執法人員介紹,同時,硝酸、無水甲醇、異丙醇、乙醚等均屬于易燃、強腐蝕的高危危險化學品,此類物資一旦在運輸、堆放過程中發生泄漏、燃爆事故,極易造成人員傷亡、土壤和水源污染。
面對執法人員的詢問,物流企業工作人員百般推諉、拒不配合調查——“不知情、沒看見、沒運輸”,矢口否認存在非法運輸行為。執法人員一邊給現場人員以案釋法闡明無證運輸、隱匿堆放危化品的危害及法律后果,一邊迅速調取物流園區監控視頻,通過監控錄像精準鎖定了一輛川A牌照普通貨運車輛。鐵證面前,“沒運輸”的狡辯不攻自破。
為形成完整證據鏈,執法人員多方溯源核查、聯絡取證,成功聯系上車輛駕駛員劉某,依法責令其駕駛涉案車輛返回現場配合調查。經查,車輛未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證,劉某未取得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該趟次運輸無危險貨物運單和《道路運輸危險貨物安全卡》。據劉某交代,該趟次危化品運輸業務系其私自承接,從邛崍市將這批危化品運至新都某物流園區,收取運費200元。
執法人員現場依法暫扣涉案違規車輛、危化品貨物,并將危化品安全轉移至指定合規場地,徹底消除安全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未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擅自從事危險品運輸,劉某將面臨3萬元至10萬元行政處罰。同時,啟動溯源倒查程序,針對涉事物流園區、生產企業、物流企業安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問題,進行全面核查。此外,案件線索已同步移交公安等部門,后續將溯源追查貨主及物流經營單位責任。
執法總隊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始終保持零容忍高壓嚴打態勢,持續加大路面巡查、物流園區排查力度,壓緊壓實貨運源頭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全鏈條打擊危化品非法運輸行為,堅決筑牢道路運輸安全防線。同時,提醒道路危貨運輸相關從業人員,務必使用經檢測合格的危險貨物運輸專用車輛、設備,務必配備取得從業資格證的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共同維護道路運輸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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