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蒙古“男子毆打妻子后強行發生性關系被告強奸”一案有了新進展。目前被告人劉建(化名)已被羈押約15個月,家屬稱曾多次為他申請取保候審。
7月2日,新京報記者從劉建家屬處獲悉,內蒙古自治區額爾古納市人民檢察院已下達通知,認為劉建“有繼續羈押必要”,不予變更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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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額爾古納市人民檢察院下達的通知書 受訪者供圖
案件發生在2025年3月。起訴書顯示,當時劉建和妻子王晶(化名)正處于離婚冷靜期。劉建懷疑妻子與他人存在不正當關系,在竊聽王晶與他人通話后,對她進行毆打并要求她脫掉衣物。隨后劉建違背王晶意愿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并用手機拍攝兩段視頻。
起訴書中提及,劉建用腳踢王晶腰部,造成王晶腰椎骨折,隨后又與其強行發生性關系。經呼倫貝爾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出具(呼)公(法醫)鑒(臨床)字〔2025〕21號鑒定書鑒定:王晶L2-L4腰椎左側橫突骨折評定為輕傷一級。
因涉嫌強奸罪,劉建于3月23日被額爾古納市公安局刑事拘留;5月偵查結束,以劉建涉嫌故意傷害罪、強奸罪向額爾古納市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今年7月2日,新京報記者從劉建家屬處獲悉,額爾古納市人民檢察院在今年6月24日出具了一份“羈押必要性審查結果通知書”。通知書提到,因被告人劉建具有暴力傾向、在庭審中不認罪認罰、3次體檢顯示病情無明顯異常、涉嫌強奸罪等,有繼續羈押必要,不予變更強制措施。
內蒙古“婚內強奸案”開庭,姐姐稱弟弟認為弟媳出軌,為泄憤毆打女方,女方要求醫療、誤工、餐補等賠償及30萬精神損失費。
8月12日,“內蒙古婚內強奸案”在額爾古納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據了解,案件被告人劉某與妻子在婚姻存續期間,因質疑妻子婚內出軌,劉某動手毆打妻子,并與其發生了性關系。2025年3月,劉某被公安機關以涉嫌強奸罪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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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爾古納市公安局拘留通知書 受訪者供圖
劉某的姐姐劉月(化名)告訴大象新聞記者,她們家人對弟弟涉嫌強奸罪并不認可。劉月稱,弟弟劉某和弟媳結婚十五六年,有個14歲的孩子。劉某因工作原因經常不在家,因聽說弟媳有外遇,劉某就在家里放了錄音筆。
“他知道媳婦出軌,也知道出軌對象是誰。”劉月說,事后她了解到,因為弟媳出軌劉某非常生氣,就回到家與妻子對峙,并用妻子手機撥通了出軌男子的視頻電話。“那男的接了電話看到我弟弟馬上就閃一邊了。”劉月稱,當劉某還想繼續查看弟媳手機時弟媳不讓看,于是劉某就動手打了弟媳,之后二人又發生了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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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的結婚證 受訪者供圖
據起訴書顯示,被告人劉某和被害人系夫妻關系,2025年2月27日,雙方因感情破裂,到呼倫貝爾市額爾古納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申請協議離婚。事發時,雙方進入離婚冷靜期,雙方處于分居狀態。在劉某要求女方與被懷疑的出軌對象進行視頻電話后,劉某為泄憤毆打辱罵女方,并造成女方L2—L4三處腰椎左側橫突骨折。
劉月表示,自己弟弟動手打人確實不對,事發后家里人多次找到弟媳家想尋求諒解,但都被拒絕。
開庭前,劉月拿到了女方提供的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在訴求中,除了要求追究劉某刑事責任外,還要求劉某賠償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以及30萬元的精神損失費。
來源:新京報、大象新聞此前報道 B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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