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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chinatimes.net.cn)記者王敬 北京報道
“清華北大名校深度研學,零距離接觸航天科技,名額有限,手慢無!”
暑期一到,各類天價研學團的廣告已鋪天蓋地。但文化和旅游部最新公布的典型案例卻揭開另一番景象:這條看似通往“素質教育”的黃金賽道,底部蟄伏著一批無證經營的“草臺班子”、持假證上崗的“黑導游”,以及靠兜售“狀元筆”收割家長焦慮的灰色產業鏈。
7月3日,文旅部發布第四批旅游市場強制消費問題典型案例,集中通報14起研學游違法違規行為。其中,大量教育咨詢公司、藝術培訓機構、活動策劃工作室、個體從業者跨界入局研學賽道無證經營,更有知名在線旅游平臺因不簽合同、“貨不對板”被重罰5萬元,還有“假導游”持偽造證件帶未成年人團被警方行政拘留。監管層重錘落地,向研學游市場長期存在的頑疾亮出了紅牌。
東華大學客座教授、中國紡織工程學會時裝藝術專業委員會委員潘俊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藝術培訓、教育咨詢機構手握天然的行業優勢,不僅坐擁穩定生源、私域流量觸達便捷,更積攢了深厚的家長信任,但這類機構大多不具備旅行社業務經營資質。不少家長沖著知名藝術機構、教育品牌的口碑報名研學項目,默認其合規靠譜,殊不知這些機構大多未投保旅行社責任險,一旦出現安全事故、服務糾紛等問題,消費者往往維權無門、索賠無路。在潘俊看來,這種依托教育資質跨界蹭研學紅利、打監管擦邊球的套利行為,比正規文旅機構的違規操作更隱蔽、更具危害性。
無證“跨界”成風,藝術培訓機構變研學操盤手
本次通報的14起案例中,超七成違法事實指向同一問題: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擅自組織研學旅游。大量教育咨詢公司、藝術培訓機構、活動策劃工作室乃至個體從業者跨界入局,無視旅游行業準入門檻,無證開展研學組團、出行組織等經營性活動,成為研學市場安全隱患與行業亂象的主要源頭。
嵊州市修野集活動策劃工作室以工作室名義組織“金華雙龍洞+科技館1日營”;福建美森教育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承接科技主題研學,安排學生前往某科技探索中心、某園博苑教育島等地點游玩;連云港市貝護教育咨詢有限公司在社交平臺上發布“茶山牧場”宣傳視頻,并組織未成年人在內的游客參加“茶山牧場1日游”,行程包含景區觀光、拓展訓練等;沂水縣希望藝術培訓學校有限公司發布“699元‘指尖上的魔法’陶藝深度研學營”,組織學生赴濰坊開展研學旅游活動。還有個人在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以“冠之軍研學玉門分部”名義在社交平臺發布“25年五一【暢玩水上世界·領略航空魅力·探索非遺文化】”研學旅游產品,并收取學生的報名費用。
部分企業刻意依托“研學”字號包裝自身,規避資質監管、誤導消費者。思南縣思新創未研學實踐有限公司雖然在名稱中有“研學”字樣,卻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還組織學生參加研學實踐活動并提供旅游服務;河南少年行研學旅行服務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通過“少年行研學—河南”“少年行研學實踐”社交平臺賬號發布“禮豫河南,詩詞少年”等旅游產品,組織、接待含未成年人在內的游客參加旅游活動;廣西正步實踐研學旅行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組織學生赴百色研學,被沒收違法所得并罰款合計3.1萬元,直接責任人被罰6100元;廣西不倒翁研學投資有限公司則通過在藝術培訓公司門口貼廣告的方式招徠學生赴長沙研學,被罰款1萬元。
與此同時,部分名稱含“旅行社”字樣的經營主體,同樣存在超資質違規經營問題。內蒙古麥步研學旅行社有限公司因未取得出境資質,公然在社交平臺發布新加坡、港澳等地區的出境研學旅游產品,組織含未成年人在內的游客參加“印象大灣區—粵港澳研學”等旅游活動,最終被沒收違法所得、罰款10000元、責令停業整頓15日。
天賦人生規劃導師、廣州智紋科技有限公司創始人陳松青向《華夏時報》記者指出,藝術培訓、教育咨詢公司本身具備獲客優勢和家長信任基礎,但缺乏旅游經營資質、安全管理體系和課程研發能力,本質上是用教育牌照做旅游生意。暑期需求爆發式增長,正規研學機構供給不足,給了跨界者套利空間,而家長對研學概念模糊,重形式輕內容,也讓這些機構有機可乘。
中國消費者協會此前曾發布消費警示,資質是保障孩子安全與體驗的第一道“防火墻”。目前,兒童研學旅行領域尚未出臺專項法規與強制性標準。消費者在選擇研學旅行服務時,應注意查驗研學機構是否具備相應資質,例如營業執照、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等,避免選擇無資質機構。此外,消費者還可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機構注冊信息、經營異常情況等,進一步核驗機構資質真偽。
缺“研”少“學”假宣傳,研學團變“收割團”
除了資質問題,正規旅行社與研學服務商在服務流程、履約、人員管理、消費管控上亂象叢生,層層套路讓研學淪為“收割家長的觀光團”。
一是虛假宣傳,貨不對板。某知名在線旅游平臺的全資子公司在組織含未成年人在內的游客參加“衛星發射中心研學團”時,不僅未與游客簽訂旅游合同,更離譜的是未按照宣傳內容安排衛星發射中心觀禮活動。這種“貨不對板”的行為,最終被蘇州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處以5萬元高額罰款,并被定性為“虛假宣傳研學旅游產品案”。
二是導游隊伍亂象突出,假證上崗。撫州冠榮研學旅行服務有限公司組織含未成年人在內的游客參加“武功山+明月千古情純玩2日游”活動,安排未取得導游證的羅某超為游客提供導游服務。經核查,羅某超使用的竟是假導游證。更令人后怕的是,公安部門調查發現,羅某超還曾持偽造的導游證帶購物團前往不同景區,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2025年11月,公安部門對羅某超作出行政拘留12日、追繳違法所得的行政處罰。
三是兜售商品,吃相難看。北京一名導游在清北高校研學大巴內,主動向未成年學生兜售“狀元筆” 套裝,被單獨沒收違法所得并罰款1000元,涉事旅行社另案追查。
四是合同管理缺位,權責全無保障。貴州偉泓研學實踐旅行社有限公司在組織“九洞天科普研學”時,連最基本的旅游合同都未與游客簽訂,被罰款2萬元。
中消協提醒家長,面對“高端研學”“專家授課”等宣傳,應仔細檢查合同中是否載明相應條款,留意是否存在模糊表述、替代方案或免責聲明,多對師資背景、授課方式等內容細節進行追問,必要時可要求機構提供具體合作協議、師資證明等材料,或向相關單位及專家咨詢求證。
監管重錘之下,研學游的“虛火”能降嗎?
記者調查發現,研學游市場存在一個尷尬悖論:有導游證的不懂教學,有專業知識的不具備帶團資質。一位從業多年的導游算了一筆賬:一條普通的4日游線路,團費不過一兩千元,只要貼上“研學”的標簽,價格就能翻到三五千元。亂象叢生的背后,是研學產業高速擴張與行業監管、行業規范滯后的結構性矛盾。
監管層面的補位正在加速。2024年11月,文旅部已確定黑龍江、浙江、安徽、山東、湖北、四川等6省份作為研學旅游基地品質提升首批試點省份。
2026年4月,全新職業標準《研學旅游指導師國家職業標準(2026 版)》正式頒布。這份新標準首次為研學帶隊者確立了國家級職業身份,明確了準入門檻和能力要求,試圖打破過去“導游不懂教學、教師不懂帶隊”的人才斷層,列明準入條件與能力要求,從根源上規范研學帶隊服務質量。
與此同時,文化和旅游部會同市場監管總局印發了《2026年版團隊旅游合同(示范文本)》,首次新增研學旅游專用合同,明確載明研學旅游行程安排、研學課程內容和時長、研學服務費用等關鍵信息,保障學生和家長權益。
在此之前,《研學旅游服務要求》《研學旅游課程與線路設計指南》《出境研學旅游服務要求》等行業標準也已相繼出臺。從職業認證到合同規范,從基地試點到課程設計,一套覆蓋研學游全鏈條的制度框架正在逐步成型。
陳松青認為,合格研學產品的核心要素可概括為“課程化、專業化、安全化”:課程要有明確的教育目標和評價體系,由專業教研團隊設計;執行團隊須具備教育背景和研學導師資質,而非普通導游;安全體系覆蓋保險、應急預案和師生配比。“真研學”與“偽研學”的分水嶺在于是否有“學習產出”——孩子能否帶著問題來、帶著成果走,而非只是拍照打卡。平衡教育與旅游屬性,關鍵在于回歸“以學定游”:行程設計服從課程目標,旅游服務支撐學習體驗,商業收益與教育質量掛鉤。需要建立研學產品的第三方評價和認證機制,讓教育價值可衡量、可比較,從制度上遏制“掛羊頭賣狗肉”。
針對家長如何選擇,陳松青建議把握“三查三問”:查機構資質(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研學相關認證)、查導師背景(是否具備教師資格證或研學導師資質)、查安全預案(保險、師生比、應急流程);問課程目標(具體學什么、如何評估)、問執行細節(每天課時安排、師生互動方式)、問過往口碑(真實學員反饋而非營銷話術)。特別要警惕“名校參訪”“名師授課”等模糊宣傳,要求提供可驗證的合作協議。價格方面,明顯低于成本的產品往往通過購物或縮水服務回補,教育投資不宜單純比價。
責任編輯:徐蕓茜 主編:公培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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