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金夏
7月初,燥熱的仲夏,一朵花的圖案突然在互聯網上掀起波濤洶涌的輿情。
2026年6月29日,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中國新茶飲品牌茉莉奶白,侵害了法國奢侈品牌路易威登(LV)7件“四葉花卉圖形”注冊商標專用權,須賠償LV經濟損失1000萬元及維權合理開支30萬元,合計10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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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消息傳出后的幾天里,多個話題占據微博熱搜榜。一個賣奶茶的,被一個賣包包的,用一朵“花”告贏了。
同樣的訴訟,在2008年,LV在美國輸給了一個包袋品牌;同樣,在日本,LV也敗訴。同一家公司,同一類官司,在中國勝訴,而在崇尚商標保護的美日卻敗訴。美國的法官說:“你不能壟斷一種風格。”
但在中國,這家世界知名奢侈品牌卻能攻城略地,毫無顧忌的踐踏中國人民感情。輿論場上的硝煙,遠比法庭上的判決更耐人尋味。
實際上,LV申請注冊成商標的中國元素,遠遠不止茉莉奶白的四葉草花卉圖形,包括綠色兩角錢里的圖案,甚至包括中國的旱廁通風窗格,都被LV通過商標注冊保護了起來。
從“旱廁”到人民幣:被LV注冊的中國傳統紋樣
雖然LV贏了官司,但輿論場上,LV卻成了“孤家寡人”。
判決后,“LV你身后空無一人”沖上微博熱搜。網友幾乎一邊倒地站在了茉莉奶白這邊。有人曬出下單截圖表示支持;有人反問:“誰喝茉莉奶白是因為logo和LV相似?”;還有人直言:“LV很差錢嗎?”
更刺耳的聲音來自另一個方向——“抄我們的傳統紋樣,現在還反過來告我們的品牌? ”這朵花,到底是誰的?這正是整件事最讓人憤怒的地方。
網友們翻出了唐代文物上的“寶相花紋”,指出LV引以為傲的四葉花卉圖案,與中國唐代寶相花紋高度相似。LV的Monogram老花設計于1896年,而唐代寶相花,距今已有一千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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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經典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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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地聯珠團花紋經錦(唐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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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墓葬壁畫寶相花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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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大都會博物館藏唐代三彩寶相花紋盤,寶相花的花瓣分層結構,與 LV 四葉花的幾何構成有內在的形式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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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以上圖片,可以看到雖然兩者相隔千年、文化背景迥異,但在裝飾紋樣的形式構成邏輯上確實存在驚人的相似性 —— 都是通過幾種基本花卉元素的規律性重復排列,形成既富有變化又和諧統一的視覺效果。這種 "重復 + 對稱 + 變化" 的設計法則被現代很多奢侈品借鑒抑或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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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uis Vuitton(LV)—— 最典型、爭議最大。紋樣對應:Monogram 老花 = 唐代寶相花 + 柿蒂紋簡化版)
一個法國品牌,用著源自中國古代的紋樣,拿著一百多年前注冊的商標,在中國法庭上,告贏了一個使用類似四葉花紋的中國茶飲品牌——然后,中國人需要賠法國人一千萬元。
故事的戲劇性,到這里還不算完。
網友的憤怒很快變成了嘲諷。有人發現,LV引以為傲的四葉花紋,與中國園林設計中廁所墻常用的花紋高度相似。于是,“旱廁包”“廁所驢包”“公廁花紋同款”開始在社交媒體上刷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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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狠的一刀,砍向了人民幣。有網友直接喊話LV:“你敢起訴人民幣嗎? ”——因為人民幣上也有類似的四葉花卉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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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當然是一句調侃,但調侃背后藏著鋒利的問題:如果一朵四瓣花可以被一個法國公司壟斷,那印在人民幣上的那朵怎么辦?刻在中國人集體記憶里的那朵怎么辦?一個民族的公共文化記憶,怎么就變成了一家外國公司的私有財產?
LV在美國和歐洲敗訴
網絡上網友的憤怒是有理由的。
法律上,LV贏得干凈利落。法院認定,茉莉奶白在2024年多次申請四葉花卉圖形商標,均因與LV在先商標近似被駁回,卻仍在全國超過2400家門店大規模使用。“明知故犯”成了判決的關鍵證據。1030萬元的判賠金額,創下了國內新茶飲行業商標侵權案件的新高。
有商標代理業內人士認為,LV之所以在中國敢告、能贏,恰恰因為它吃透了中國的規則——中國對已注冊馳名商標的保護力度全球罕見,而美國對“壟斷風格”始終保持警惕。一個在美國被法官提醒“該笑一笑”的品牌,在中國卻能讓一個奶茶品牌賠上一千萬。
事實上,LV訴Dooney & Bourke案(2004-2008年)這是LV在美國最著名的敗訴案例之一。2002年LV與藝術家村上隆合作推出“Monogram Multicolore”(多彩老花)系列手袋,大獲成功。2003年,美國配飾品牌Dooney & Bourke推出“It-Bag”,同樣采用彩色字母組合設計。2004年4月,LV提起訴訟,指控Dooney & Bourke商標侵權、不正當競爭及商標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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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法官Shira Scheindlin駁回了LV的初步禁令申請。LV上訴至第二巡回上訴法院,2006年6月上訴法院維持了地區法院的判決。2008年6月,曼哈頓聯邦法官作出終裁,Dooney & Bourke勝訴。
至于敗訴原因:法官認為,Dooney & Bourke的“DB”字母組合與LV的“LV”字母組合存在明顯差異——LV標志字號更大,且包含字母與幾何形狀的組合,而Dooney & Bourke的設計僅是樸實的“DB”二字。法院的核心結論是:LV試圖壟斷的是一種“風格”(style),而非其具體的標志(logo) ——后者的包不會讓消費者產生混淆。第二巡回上訴法院借此案明確拒絕擴大商標保護范圍,認為不能允許品牌通過商標法壟斷時尚設計中的基礎元素。
Dooney & Bourke案中LV“Multicolore”系列到2006年底銷售額達1.45億美元,Dooney & Bourke同類產品銷售額也達1億美元——可見利益之巨大,也可見美國法院并未因LV是奢侈品牌就給予特殊優待。
LV的敗訴不僅在美國,在老家歐洲,2015年,歐盟普通法院撤銷了LV的棕色和米色棋盤格(Damier)圖案商標權,認為該圖案過于普通,不能被一個品牌獨占。LV上訴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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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在日本也同樣敗訴
從法律技術上看,LV的訴訟無可指責。
中國對已注冊馳名商標實行跨類保護,茉莉奶白的商標申請確實被駁回后仍在大規模使用;法院還認定,買奶茶的消費者與接觸奢侈品的群體存在交叉,茉莉奶白的設計容易讓消費者誤以為雙方存在聯名合作。每一步都符合現行法律。
但法律上的“對”,恰恰刺痛了文化上的“痛”。
LV的Monogram老花,官方敘事里,設計靈感雖被官方歸為日本紋章和哥特風格,但視覺上與中國唐代寶相花、漢代柿蒂紋的高度相似,早已是公開的秘密。一個源自東方公共文化記憶的圖形,被西方品牌注冊為商標、經營百年、然后回過頭來用法律武器——在中國境內——向使用相似圖形的中國企業發起攻擊。
有文化產業相關人士認為,這已經不只是商標侵權的問題了。這是文化資源被私有化后,反過來收割文化原產地的荒誕劇。LV起訴茉莉奶白商標侵權一事,暴露出我國缺乏對傳統文化遺產的保護。從古代就有的花紋,不應該被注冊成為商標。社交媒體上有熱愛傳統文化的網友提議制定《傳統文化保護法案》來應對外國公司的收割。
事實上,類似的案例曾在日本發生,LV多年來到處告商標侵權,日本也被告了。當年LV起訴日本的一家“神戶十津店”,告他們的日式棋盤格圖案, 侵犯了LV的商標。最后,LV敗訴。
為什么敗訴?這種棋盤格圖案在日本叫做“市松紋樣”,是一種日本古代就有的傳統紋樣,被視為廣為人知,大家都可以用的紋樣。不被作為商標注冊。著名動漫《鬼滅之刃》的主角炭治郎穿的衣服就是棋盤格,市松紋樣。當年集英社,申請注冊《鬼滅之刃》中角色所穿衣服圖案,作為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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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日本專利局駁回的理由,是這個圖案是日本從古代就有的,僅被視為裝飾性背景圖案,大家都可以用,且被民眾廣泛理解為市松紋樣,不具備區別其它商品的識別力。
所以,綜合以上分析,茉莉奶白與LV問題的本質,是一開始我們國家古代就有的傳統紋樣,本就不應該被注冊成為商標,它應該作為文化遺產存在,而不是被某家企業霸占。還是被一家國外企業強占,這更是荒唐。
LV中國傳統紋樣的商標權,應該被撤回成為廣大網友的呼聲,有網友發現了舉報商標無效的方法,號召大家去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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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具諷刺意味的是判決后的市場反應。
判決后,茉莉奶白連夜將小程序和客服頭像從黑色切換為彩色。官方回應稱這“只是一次常規運營決策”。
但數據不會說謊。平臺數據顯示,茉莉奶白短視頻賬號7月1日粉絲總量為171.4萬,截至7月3日已漲至181.4萬,兩日間逆勢漲粉10萬。部分門店甚至出現排隊超百杯的“爆單”現象。
一個被判賠一千萬的品牌在漲粉、爆單;一個贏了一千萬的品牌在“身后空無一人”。這大概就是“贏了官司,輸了人心”最生動的注腳。
《商標法》給外資留了后門?
其實,近年來屢屢出現外國公司搶奪中國傳統文化并注冊成商標的案例,之前還有著名的“甲骨文”被美國的oracle公司成功注冊成中文商標。有法律界人士認為,外國公司能夠在中國成功注冊商標,因為中國的《商標法》在制定時給外資留了“后門”。
根據公開資料,柳某書(1921-2003)是中國知識產權事業的先驅。深度參與了相關立法工作:“參與起草中國專利和商標的法律法規制度”。曾任中國貿促會法律部副部長,并作為觀察員出席國際會議。
1982年《商標法》現在被人詬病最多的是關于外國企業的兩條規定:第九條:外國人申請商標注冊,需按國際條約或對等原則辦理;第十條:外國人辦理商標事宜,必須委托國家指定的組織代理。
有商標代理業內人士認為,這兩條并非為中國為外資公司“量身定制”的特權,而是當時國際通行的慣例,其目的是為改革開放后大量涌入的外資提供明確的法律指引,是主動融入全球經貿體系的表現。柳某書的努力也確實讓外國公司對中國知識產權保護建立了信心。
事實上,有沒有“后門”不知道,但確實是因為委托指定的組織代理,這些組織代理如何認定和怎樣代理并沒有明確說明,里面操作空間巨大。
但事情正在起變化,2026年新修訂的《商標法》確實作出了重要調整。如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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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到,2026年修法的核心變化在于廢除了外資申請必須通過“國家指定的組織”的強制性規定。
從“行政指定”到“市場選擇”。1982年規定的“國家指定的組織”意味著外資申請必須通過特定的官方機構。而新法將其修改為“可以自行辦理,也可以委托依法設立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這標志著從行政指定轉向了市場化的自由選擇。
從“唯我獨尊”到“國民待遇”。舊法要求外資必須“委托”,新法規定外資可以“自行辦理”,這實質上是賦予了外國申請人與中國國內申請人同等的權利。這一改動使外資真正享受到了“國民待遇”,消除了過去在法律文本上的區別對待。其實,國人憤怒的不是“國民待遇”,而是之前給外資的超國民待遇。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將于 2027年1月1日 起正式施行。這部新法是在 2026年6月26日 由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的。
直覺上和LV訴“茉莉奶白”判決時間上有點巧合,這會是茉莉奶白扳回一局的機會么?
一百年的商標和一千年的文化
回到開頭。
LV的Monogram老花,自1896年設計以來,已跨越近130年歷史。在中國注冊的商標數量超過數百件。它在全球的知識產權保護堪稱“銅墻鐵壁”。
而唐代寶相花,距今一千多年。柿蒂紋,距今兩千多年。當一百年的商標權,可以對一千年的文化記憶發起“合法”的狙擊時,我們不得不問:法律保護的到底是創新,還是搶先注冊的“強盜”?
LV敢于在中國起訴、敢于在中國勝訴,恰恰說明它吃透了這套規則——規則是它參與制定的,棋盤是它熟悉的,而中國品牌,還在學著怎么下棋。
有報道說“茉莉奶白”說要上訴。有律師分析認為,二審翻盤希望渺茫,更多在于賠償額的調整。但無論二審結果如何,這朵花的歸屬爭議不會結束。
因為真正的戰場不在法庭,而在一個更根本的問題上:那些屬于一個民族集體記憶的文化符號,究竟應該由誰來定義它的歸屬?
是法律,還是歷史?是商標局,還是千年的文化傳承?
答案,也許不在判決書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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