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趕到醫院掀開被子,看到丈夫渾身濕漉漉的,已經沒有呼吸心跳了,我不禁失聲痛哭。”遼寧王女士向華商報大風新聞熱線反映稱,事發至今約7個月了,他們要求一次性支付賠償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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噩耗——
妻子接到電話獲知丈夫海上被救,送醫后搶救無效不幸去世
王女士丈夫時年49歲,他們家住遼寧丹東東港市。
王女士說,丈夫以前在大連黑島貝類養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黑島貝類公司”)上了兩年班,2025年2月來到東港市百川海產品養殖場(以下簡稱“百川養殖場”)工作。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注意到,王女士丈夫與“百川養殖場”簽訂的勞動合同顯示,他的崗位是船員,工作地點在東港市菩薩廟鎮海洋紅村,“那里離我們家開車大約要一個半小時。”
她回憶說,2025年12月4日下午1:40左右,她在家突然接到“百川養殖場”負責人電話,“他說我丈夫出事了,掉到大海里去了。”
王女士說,在她追問下,對方又說她丈夫被救起來后還有一口氣,經送醫搶救無效去世了,“我聞訊,哭了起來。”
王女士了解到,丈夫當初被送到與東港市菩薩廟鎮相鄰的孤山鎮的“孤山二院”搶救,“當我們開了2小時車趕到該醫院時,我看到丈夫躺在病床上,我揭開被子看到他穿著出海時的工作服,渾身上下全是濕漉漉的,我摸了摸,已經沒有呼吸和心跳了,我悲痛欲絕,頓時肝腸寸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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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述——
4男子清晨出海作業,同行船聯系不上折回搜救,發現1死3失蹤
王女士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事后她了解到,事發當天清晨6時左右,丈夫和另外3名同事一同駕船出海,到距離岸邊約1小時航程的地方捕撈生蠔,同行的還有另外3艘漁船。
她說,當天早晨7時左右開始下雪,海面上風浪很大,他們完成作業后準備返航,這時那3艘漁船發現聯系不上她丈夫那艘船,于是靠岸卸貨后又返回到海上展開搜救工作,“后來他們發現我丈夫那艘船沉到海里去了,有人看到我丈夫漂浮在海面上,腳纏在養生蠔的網繩上,于是把他救起來送醫搶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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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稱,丈夫經搶救無效去世,那艘船上的船長和另外兩名船員失蹤,至今一直沒有找到。
失蹤人員家屬冷先生對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介紹稱,父親失蹤時59歲,入職4年,他們系吉林省白城市人。失蹤男子家屬崔女士介紹說,丈夫40歲,入職6年,是船長,他們系黑龍江省黑河市人。另一名家屬稱,丈夫30歲,入職3年,兒子才4歲,他們是遼寧省錦州市人。
賠償——
4位家屬均稱要求一次性支付全部賠償款,7個月來一直未果
4名家屬介紹稱,事發后相關部門組織他們談賠償事宜,賠償款項主要包括子女撫養費、父母贍養費、喪葬補助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每家實際情況不同,賠償金額也不一樣。”
王女士提供的一份蓋有“黑島貝類公司”公章的《賠償進程及方案》介紹稱,她丈夫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113.0040萬元,其中保險賠付100萬,額外13.0040萬元部分,該公司已繳至東港慈善總會“關于12·4賠償費用專項保證金賬戶”,喪葬補助金4.1萬余元,在供養親屬撫恤金方面,王女士的公公當時77歲,她丈夫生前月平均工資8800元,按照2640元每月支付她公公,直至死亡之日。
在賠償進程方面,“黑島貝類公司”稱,四家贍養老人費用從2025年12月至2026年6月,每月贍養費用已支付至本人或授權人指定銀行卡,四家喪葬費、保險賠付額外13.0040萬元,由指定的東港慈善總會賬戶發放。
“所有的賠償款,我們要求一次性支付。”四名家屬均稱,但事發至今已談了約7個月,此要求一直遭拒絕。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多次聯系“百川養殖”未果,隨后聯系上了公司法務宮某,就王女士等人所言向他求證,他說他們每個月都在打錢,正常的賠付是按月進行的,所有匯款記錄和轉賬記錄都有的。對其他問題,他未作回應便掛斷電話。
針對宮某的說法,王女士回應記者稱,“目前對方支付的就是老人贍養費,我們要求所有賠償款一次性支付,他們不同意,就單獨將贍養費按月支付,我不同意該方案,沒有給他們銀行卡,也沒有收到這筆錢。”
家屬冷先生稱,他們家的賠償款總共是130余萬元,“在我們不同意的情況下,公司強行將爺爺6個月的贍養費支付到我父親工資卡里。”
另一家屬稱,他們家的賠償款總計是240萬左右,當初婆婆誤以為是一次性支付這筆費用,便告訴了對方銀行卡,哪知道卻是按月支付她的贍養費。
家屬崔女士說,丈夫是船長,又是家中獨子,他們家的賠償款是340萬左右,因不同意該支付方式,便沒有給銀行卡。
4位家屬還稱,截至目前,除兩家老人領到相應贍養費外,其他工亡補助金和喪葬費等,他們4家均未領到。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通過企查查檢索得知,“黑島貝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與“百川養殖”的經營者系同一人,姓劉,前者注冊資本5000萬元,成立于2021年7月1日,后者成立日期是2019年4月15日。
中國漁業協會報道稱,劉某系大連上品堂海洋生物有限公司董事長,2026年6月23日,中國漁業協會海參產業分會第二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暨海參產業高質量發展研討會在山東青島市召開,劉某等9人當選分會常務副會長。
督辦——
遼寧省安委會要求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嚴格按規定處理
2025年12月16日,遼寧省應急管理廳官網發布遼寧省安全生產委員會給丹東市政府的一份“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查處掛牌督辦通知書”稱,2025年12月4日12:40左右,該市東港市百川海產品養殖場在東港市附近海域作業時,發生一起淹溺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失蹤。
該通知書還稱,根據《遼寧省較大事故查處掛牌督辦辦法》,省安委會決定對該起較大事故查處實行掛牌督辦,請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先行填報、調查認定、統計核銷、信息公開”原則,抓緊組織開展事故調查,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嚴格按事故調查規定要求研究提出處理意見,結案后要嚴格督促落實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及有關整改措施,堅決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加強事故警示作用,制作警示教育片。據悉,事故原因目前尚在進一步調查中。
律師——
家屬主張一次性支付的訴求合法合規且合乎情理
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涉事公司單方拆分賠償、按月支付老人贍養費的賠付方案,在家屬不予認可情形下不具備合法強制效力。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工亡對應的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須依法一次性支付,僅供養親屬撫恤金可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月發放,該發放規則僅適用于社保基金賠付場景,不能直接約束企業自行賠付情形。同時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十三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條規定,人身損害中的死亡賠償金、喪葬費應當一次性付清,被扶養人生活費如需采取按月定期支付,須由賠償義務人申請、經人民法院準許并提供足額擔保,且支付方式應以雙方協商一致為前提。趙良善律師說,該公司無權單方強制分期賠付,僅在家屬書面同意分期、且企業對長期支付部分提供有效擔保的前提下,拆分賠付方案方才合法有效。
趙良善律師進一步介紹稱,司法實踐中,案涉事故賠償款以一次性全額支付為原則、分期支付為例外。若該案構成工亡且企業未參保,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相關規定,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必須一次性結清,供養親屬撫恤金可按被扶養人剩余生存年限折算后一次性賠付,僅家屬自愿接受分期且企業落實擔保的,方可按月發放。若屬于勞務關系引發的人身損害賠償,根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規定,死亡賠償金、喪葬費法定一次性支付,被扶養人生活費優先采用一次性折算付清模式。對于企業無正當理由、無擔保保障的單方分期主張,司法裁判普遍不予支持,一次性結清全部賠償款項是此類案件的常規處理方式。
趙良善律師還指出,該案家屬主張全部賠償款一次性支付的訴求,合法合規且合乎情理。從法律層面來看,法定的工亡補助金、喪葬費、死亡賠償金均明確要求一次性給付,供養親屬撫恤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的支付方式選擇權歸屬于受害人家屬,而非賠償企業,法院對家屬的一次性賠付主張通常予以支持。從現實層面而言,老人贍養費按月支付周期漫長,企業存在經營虧損、倒閉失聯、拖欠款項的潛在風險,不僅會增加家屬長期維權的時間與經濟成本,也無法彌補家屬因突發事故產生的喪葬開支、家庭生活缺口。因此家屬拒絕拆分賠付、要求一次性結清全部賠償款項,具備充分的法律依據與現實合理性。
來源:華商報大風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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