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將兄/文
銀川市住建局7月2日發文,《關于做好銀川市2026年上半年住宅小區公共收益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縣(市)區住建部門要統籌街道、社區力量,全面壓實轄區物業服務企業、業委會(物管會)公示主體責任,重點抓好2026年上半年公共收益收支公示工作。”
即便是“無經營性公共收益的小區,也需張貼零收益公示說明,杜絕遲公示、不公示、簡化公示等問題”。通知還強調,對虛假公示、收支信息隱匿、侵占挪用公共收益等違規行為及時處置。
這也就意味著,全銀川三區兩縣一市的小區,都要在7月31日前進行公示,信息公示時間不少于30日。
猛將兄查詢后發現,這應該也是銀川市第一次要求在上半年就公示小區公共收益。
根據《銀川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六條規定——
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每年公布一次公共收益的收支情況,接受業主監督。
不過小區公共收益,曾幾何時一直是未解之謎,掌管這筆資金的,也多是由小區物業“代管”。根據寧夏12345的數據顯示,這些年的投訴熱點中,除了“物業服務質量”問題之外,關于“小區公共收益不透明”的投訴也一直居高不下。
可別小看這個小區公共收益。
比如2019年年底,中瀛御景業委會曾公布了2018年7月~2019年12月的小區公共收益,其中物業返還的公共收益就超過了百萬元之巨,而每年的停車場租賃費、電梯廣告費相加,也超過了50萬元。
當年中瀛御景業委會將小區公共收益返還給業主(按照每平米返還5.12元),在當時引發了銀川市民巨大的心理落差——
為啥我們沒有這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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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年底,中瀛御景業委會給小區居民發放公共收益。via 新消息報
與此同時,當時的職能部門卻對這樣的做法提出了批評,認為發放違規,并在2020年《關于加強住宅小區公共收益管理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中明確提出,“業主大會不得決定向業主分配公共收益資金”“公共收益主要用于補充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不過這個征求意見稿之后,猛將兄并未看到正式文件下發,小區公共收益“發錢”,也成為歷史。
關于“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猛將兄也寫過很多篇稿子。這是一筆超級巨大的資金,但使用起來卻顯得異常艱難,早在2023年,這筆資金一年產生的利息,相當于全銀川13年使用的總費用。(詳見:)
所以,小區的公共收益到底應該怎么使用?是不是必須要注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大池子之中?這需要一個明確的答案。
猛將兄也查詢了外省多地《關于加強住宅小區公共收益管理的指導意見》,發現不少省份都表示——
(小區公共收益)可以用于抵扣業主的物業服務費用、水電公攤費用。
這其實也相當于是給業主們“福利”。
所以,公示小區公共收益只是第一步,小區業主自治,成立業委會也很重要,同時猛將兄建議銀川市相關部門能否明確法規,這公共收益能否為業主們創造更多更大的使用權,至少可以抵扣物業費、水電費。
物業企業不是一個個都頭疼物業費難收,業主和物業關系齟齬嗎?
或許,這就是一個突破口啊!
關鍵是,蛋糕能不能這樣切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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