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富姐愛上黑老大,當她想抽身逃離這場情感騙局時,卻已身不由己。接著,一場雇兇殺人案開始上演,黑幕背后的黑幕也被層層揭開……
槍擊
2006年4月2日晚10時許,一輛無牌照的新韓國雙龍越野車停在了眉山市新星巷“韻美”時尚館附近,車上下來一名上穿淡黃T恤、下穿白色休閑褲的時尚中年男子。環顧四周后,男子隨同一位隨行保鏢進入了“韻美”。進去后,男子和老板等人玩起了“斗地主”。
“我媽給我打過電話,我出去回一個電話。”23時10分左右,“男子”發現有一個未接電話,于是走出大門打電話,突然,一輛黑色奇瑞轎車停在男子面前,一只黑洞洞的槍口對準男子胸口“嘭”地就是一槍,男子當即倒地。殺手并沒有就此離去,而是對準倒地的男子又打了一槍,然后絕塵而去。這一幕,被“韻美”老板看得清清楚楚。
23時15分,眉山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組織警力火速趕到現場,很快確定死者身份:
男子名叫袁仲,39歲,系樂山市五通橋區竹根鎮人,系霰彈槍擊中胸部、左腰部后死亡。袁在1990年因流氓、盜竊罪被判10年,1997年3月釋放后,先后在五通橋區涉足賭場、建筑、拆遷、彩磚等行業,社會關系十分復雜,被樂山五通橋區警方列為該區黑惡勢力首要嫌疑人之一。
專案組圍繞案發現場組織調查,重點對案發前與袁仲接觸過的人及“韻美”時尚館周邊進行調查走訪,民警趕往五通橋區,對袁仲的社會關系及交往情況進行調查,對進出眉山的各主要路口進行布控,調集各收費站錄像資料,查找作案車輛信息。
根據人員訊息民警很快便在,在樂山找到了與袁仲離婚不久的前妻。
據袁的前妻介紹,袁仲于去年5月與在眉山、樂山之間經營柴油生意并在眉山開化妝品公司的五通橋區離婚女子、現年38歲的王玲相識姘居。
袁仲到眉山后并不張揚,對外交往十分謹慎,案發當天中午袁是臨時到眉山,知道其行蹤的人并不多。依據上述情況,專案組判斷袁仲是被人定點清除,案件性質應為情仇矛盾引發雇兇殺人。
專案組根據死者可能的情仇關系,在20多個區縣,對近千人進行了調查走訪。經過1個多月調查,發現王玲因在感情上受到袁仲欺騙、經濟上受到袁仲的敲詐、生意上受到袁仲的威脅,兩人在案發前關系急劇惡化,結合王玲在案發后深夜常與他人通電話、多次更換通訊工具、忙于處理變賣財產等諸多異常情況,專案組確定王玲有雇兇殺人的重大作案嫌疑。
為了不打草驚蛇,專案組以王玲涉嫌非法經營柴油生意為由,多次找她“談話”。而這時王玲也在四處尋找律師,欲洗刷自己“非法經營柴油”的“冤屈”。
警方調查發現,案發當天,王玲曾經和死者通過電話。在提到袁仲被槍殺的事時,王玲說,案發時我在彭山,我是4月3日早上3點才曉得袁仲被殺了。
4月30日,警方正準備密捕王玲時,一條新的線索出現了:這天辦案民警打電話問王玲在什么地方,明明在成都的王玲說自己在峨眉山。她為什么要說謊?民警正納悶,又獲悉王玲與一名叫李兵的男子打過電話。王玲叫李兵通知一個叫“小金”的男子給她打電話。而李兵已經在4月28日到了廣東佛山。“小金”是誰?他與槍殺案有沒有聯系?民警果斷出擊直奔佛山,將李兵抓獲。李兵交代,這個名叫“小金”的人叫李強。
5月8日,專案組民警打電話通知王玲回眉山交代“非法經營柴油”的事,在王玲的化妝品公司內將其刑拘。審訊時,王玲一直裝作若無其事,和民警談笑風生,極力回避袁仲被殺的話題。
“你們不通過公安機關來處理這些事,是永遠扯不清楚的,這些人都是殺人不眨眼的,就算舊的矛盾解決了,新的又會馬上來。”專案組民警突然說出了一句使很多人聽起來都感覺“莫名其妙”的話,而就是這句“莫名其妙”的話,卻使剛才還談笑風生的王玲怔住了。
王玲沉默了片刻,然后說:“你們是該抓他們了,他們實在太兇了。我看你們搞這個案子那么辛苦,我其實早就想向你們交代了。”
“我這一輩子最大的失誤,就是認識袁仲并愛上了他。”在眉山某縣公安局看守所內,卡通睡衣外套囚服、腳穿一雙黑布鞋的王玲一臉沮喪地說起了她的婚姻以及情感經歷.......
情人
“仲哥,你在我們這里真是個了不起的人物!小妹敬你一杯!”王玲秋波含情,頻頻舉杯。
“如果王總看得起在下,在下愿鞍前馬后為你保駕。”喝了點酒的袁仲色瞇瞇地盯著王玲亂看,頗有些失態。
2005年3月3日晚,在樂山市某豪華酒店包廂內,王玲倒在袁仲懷里,這名千萬富姐的命運從此開始改變。
“一夜情”之后,王玲向袁仲講述了自己十年打拼的歷程。1975年,王玲從成昆鐵路彭山機務段辭職下海,先后在彭山縣做服裝、飯店、舞廳、美容院等生意,后來又到眉山市開化妝品公司,擁有上千萬元的資產。
然而,商場得意卻情場失意。王玲先后結過兩次婚,兩任丈夫事業上的成就都遠不及她,他們心理上似乎有“陰影”,結果,兩場婚姻最終都不歡而散。經歷了兩次失敗的婚姻之后,王玲在感情問題上變得有點悲觀。
“我愛你,不是因為你有權有錢,而是因為你身上有一股男人的霸氣。這種霸氣能給我帶來安全感。”王玲對袁仲說,雖然她在商場上摸爬滾打,成為令人羨慕的女強人,但在生活中,常常有人對她圖謀不軌,有的窺視她的財富,有的對她進行性騷擾。作為一個單身富姐,她迫切需要像袁仲這樣的強悍男人來保護自己。
袁仲曾因犯流氓罪、盜竊罪被判刑10年,刑滿釋放后開過地下賭場,做過建筑、拆遷、彩磚等生意,社會關系復雜,現在是樂山市五通橋區的黑惡勢力團伙頭目。
自從與袁仲邂逅,王玲便被他身上的“霸氣”所傾倒。心想:只要做了他的女人,不但能獲得安全感,還能八面威風。
果然不出王玲所料,自從她和袁仲同居之后,一些袁的“小兄弟”對她畢恭畢敬。原來想打她主意的那些人,如今見面后個個點頭哈腰,這讓王玲產生了一種從未有過的滿足感。
“愛情”來得如此猛烈,真讓王玲覺得頭暈目眩。為了打造“老公”的派頭,王玲開始對袁仲進行一系列的包裝。她花40萬元給袁仲買了一部奧迪A6轎車,并且每月給5000元零花錢供其瀟灑。王玲說:“我不是那種小氣女人,把男人拴在褲腰帶上。”
“我喜歡打獵,奧迪車不方便跑山路。”見王玲對自己出手大方,袁仲的胃口被刺激起來了。王玲二話不說,第二天又從銀行取出48萬元,為他買了一輛韓國產的“雙龍”越野車。
不久,王玲珠胎暗結。她高興得手舞足蹈,馬上把這個消息告訴了袁仲:“我已經懷上了你的孩子,你什么時候娶我呀?”
“我老婆死活不肯離婚,這事有點難辦!”袁仲不停地抽著煙卷。
“你是老大,有啥子難辦嘛,連自己的老婆都擺不平,道上的朋友會恥笑你的!”說罷,王玲甩出20萬元,“拿這筆錢去,把你老婆休了。”
經過一番思想斗爭,袁仲決定拋棄妻子,與王玲結婚。半個月后,事已辦成,兩人狂喜不止,馬上跑去新馬泰游玩,為將來的蜜月“熱身”。
王玲完成了從情人到未婚妻的角色轉換,對袁仲的心態也發生了變化。她開始留意袁仲的行蹤。不久,她發現袁仲經常光顧眉山市新星巷“韻美”時尚館,并且與一個叫阿云的女孩糾纏不休。王玲將醋意壓在肚里沒有發作。
2005年12月22日是王玲的生日。這天,她給連續數日夜不歸宿的袁仲打電話,希望他回來與自己共度生日。袁仲說自己在成都辦事,無法回去。王玲在電話中哭罵:“你撒謊!”
王玲為何知道袁仲撒謊?原來,王玲已經雇請私家偵探暗中監視袁仲的行蹤。
反目
這天,據私家偵探報告,一段時間以來,袁仲與阿云打得火熱,而且還與前妻藕斷絲連,每周都悄悄回家,帶去許多錢物。
支付了20萬元的離婚補償費,到頭竟是這樣一個結果,王玲怒火中燒。但她畢竟在商場混跡多年,已頗具城府。她沒有打草驚蛇,而是要求私家偵探作更深入的調查,拿到關鍵證據再作處理。
有一天,私家偵探回來報告說:“袁仲與前妻是假離婚!”并且拿出一段袁仲私會前妻的錄音。
錄音中,袁仲對前妻說:“我怎么會娶那個離過兩次婚的女人做老婆?我跟王玲好,完全是沖著她的錢袋去的。”
袁妻說:“你們這些男人,對別人怎么樣我管不著,但千萬別‘黑’自己的結發妻子和親生兒女啊!”
袁仲安慰道:“你就暫時委屈一段時間,等我搞到800萬元以后,馬上復婚。”
私家偵探還拿出幾張不知從哪里弄到的字條,里面記錄的都是袁仲與前妻情意綿綿的手機短信。
王玲驚呆了,精神幾近崩潰,一怒之下跑到醫院婦產科將胎兒打掉。
在做人流手術時,王玲忍不住打電話給袁仲,希望他來醫院陪陪自己。可是袁仲在電話中對她一頓辱罵。王玲出院后,又被氣急敗壞的袁仲打得鼻青臉腫:“你竟敢派人監視我,當心我廢了你!”
王玲終于看清了這個“老公”的廬山真面目,決定退出這場危險的愛情游戲。但是她又不甘心自己就這樣被耍,決定給袁仲一點教訓,出一口惡氣。
王玲決定從袁仲團伙的內部進行瓦解。她利用金錢拉攏袁仲的一名貼身保鏢劉軍,要求他物色更厲害的人物把袁仲打一頓。
劉軍嚇得全身篩糠:“王老板,別逼我,他可是老大呀,我才26歲,家中還有父母啊!”王玲掏出6萬元遞上去:“小兄弟,放心吧,請相信大姐的實力。”
劉軍禁不住金錢和美色的誘惑,開始四處物色人選。這時,袁仲提出叫王玲拿出50萬元給自己單獨開一家沙石場,被王玲拒絕。隨后,袁仲又提出要和王玲合伙做生意。王玲又以其他合伙人不同意為由,再次拒絕了袁仲的要求。袁仲一氣之下把王玲打翻在地。
沒過幾天,袁仲再次伸手向王玲索要600萬元“創業資本金”。保鏢劉軍馬上將有關情況報告給王玲:原來,袁仲想參與廣東老板在彭山開發的一項上億元的生物科技工程,需要300萬元資金入股。同時,袁仲還打算投資彭山一家脫水蔬菜場,也急需300萬元資金。
“你休想再從我口袋里拿走一分錢。”王玲拒絕了他。
“先別把話說得那么絕。”袁仲很平靜地警告她,“如果你不聽我的話,你的生意將會遭到毀滅性的打擊。”
王玲心里有些害怕,讓劉軍趕緊摸一摸袁仲手中的“底牌”,結果讓她大吃一驚:袁仲已經掌握了她不光彩的發家史。王玲并非一個正經商人,她的發跡,多半靠非法倒賣柴油牟取暴利。袁仲打算在敲詐不成時將她舉報,讓她破產。
感情上的陣痛還沒過去,生意上的攪局又接踵而至。王玲非常惱火,對保鏢劉軍下達指令:不惜一切代價,加緊“修理”袁仲。
雇兇
很快,劉軍便向她推薦了一個名叫李強的社會“渣滓”。
李強,綽號“阿東”、“東東”、“小金”,1974年8月16日生,樂山市五通橋區牛華鎮新建街1組人。曾于1991年5月在廣州持刀搶劫被判刑10年,1997年釋放,1999年因私藏槍支被判刑4年,2001年11月脫逃被加刑,2005年5月在南充市川中監獄刑滿釋放。
刑滿釋放后,李強仍作惡累累。2005年7月29日晚,李強的女友王萍在樂山市振興茶樓喝茶時,與老板曾俊發生糾紛,李強邀來十余人,將曾俊的朋友胡偉砍死,并將曾俊砍傷。同年11月1日,商人馮首義花10萬元雇李強報復仇家馮強。李強伙同張志強追到成都市新都區南街“極速”網吧,一槍擊中馮強頭部,致其當場死亡。
王玲與李強多次秘密見面后,李強了解到王玲很有錢,還在非法經營柴油生意。他建議王玲:“像袁仲這樣的黑道人物,打斷他的雙腿沒有任何用處。他只要還有一口氣,就會讓你終身不得安寧。唯一的擺平辦法就是做掉他。”還說自己做事干凈利索,從未失過手,“只要你不說,警方根本就找不到你我的頭上。”聽了這些話,王玲打心底里高興。
“仲哥,都是小妹不好,思來想去,我還是離不開你啊!”2006年3月21日,王玲打電話給袁仲,“我以后再也不管你和其他女人的事了,只要你不拋棄我,我會把整個身心都交給你的。”
富姐情人的一反常態,讓袁仲感到莫名其妙。原來,這是李強的計策,目的是想釣袁仲出來,以便下手。
袁仲不知是計,趕來與王玲見面。不過,他一時心血來潮,沒有同意王玲“出去走走,浪漫一下”的要求,而是自作主張強行把王玲帶到一家旅店,身邊還有一名保鏢跟隨。這次“計劃”泡湯了。
3月25日,王玲在眉山以7萬元價格買了一輛嶄新的黑色“奇瑞”轎車交給李強,同時給了他2萬元用于“擺平”袁仲的訂金。
作案前,李強在成都找到阿壩州小金縣人、28歲的刑滿釋放人員黃旭文,花1000元錢購買了1副成都汽車牌照掛在奇瑞車上。3月底、4月初,李強又邀約刑釋人員張志強,策劃謀殺袁仲的方案。
關鍵時刻,被王玲“策反”的保鏢劉軍4月2日下午提供了準確情報:袁仲晚上要到眉山市中心城區新星巷“韻美”時尚館消遣。王玲立即通知李強,李強召集其他兩人立即出發。李強戴上假發、手持霰彈槍,黃旭文和張志強腰別五四式手槍。三人從成都直撲眉山,開始對袁仲實行“定點清除”。
2006年4月2日晚9時許,3名殺手開始在“韻美”門外蹲點守候。11時10分左右,袁仲出來打電話。23:10,當袁仲從“韻美”時尚館走到門外打電話時,李強在車內用霰彈槍對袁仲連開兩槍后開車潛逃。
為防收費站錄像,這伙殺手從眉山沿岷江堤壩向成都逃跑,走的都是無收費站的公路,行至新津境內時將車牌照丟棄野外。4月3日,李強駕車來到彭山,王玲在眉山某儲蓄所取出12萬元“老人頭”交給李強。
落網
根據王玲的交待,專案組立即對李強等人的行蹤進行研判。
5月19日,專案組在成都發現了李強。但李強身上隨時帶有引爆裝置和已經上膛的槍,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造成人員傷亡。
22日凌晨,專案組發現李強和歌女小蘭住在成都“瑞升花園小區”內吸毒,專案組立即請求成都警方幫助。成都警方立即派出6名便衣特警趕到預定地點。特警以物業管理員抄水表為由,敲開了李強的房門。
開門的正好是李強,李強感覺不對勁,舉手欲奪特警的槍,被特警迅速制服。警方從屋里搜出2支手槍和1支殺傷力很強的美制霰彈槍以及遙控爆炸裝置、炸藥和子彈。
李強的住處除小蘭外只有張志強1人知道,李強被捕后,他認為張志強早就被抓了,他被抓是張供出的。于是,李強很快交代了他伙同張志強和黃旭文3人受雇于王玲將袁仲殺死,以及后來他和張志強一起為滅口又將黃旭文槍殺的經過。
據李強交代,幾年前他曾經在廣東接受黑社會團伙的打斗及槍擊訓練。根據進一步獲取的線索,很快,專案組便在成都發現了張志強的住所,5月24日晚,抓捕組以物管員收水費為由,敲開了張志強的房門,開門一瞬間,張志強即被刑警制服,警方在出租房內搜出一支已經上膛的仿五四手槍和27發子彈。
據李強和張志強交代,4月2日,李強、張志強和黃旭文前往槍殺袁仲時,李強叫黃旭文開槍,黃渾身發抖直喊“怕、怕、怕。”事后,大家在一起抽煙,李強和張志強看見黃夾煙的手指在瑟瑟發抖。于是,李、張提出去找一個女孩輪奸后殺了,讓黃練練膽量。
黃不敢,說“我只是想你們要教訓一下他,沒有想到要殺人的。”面對黃旭文的膽小怕事,李強、張志強唯恐被黃出賣。于是,2人開始密謀除掉黃。
4月27日,李強、張志強以打獵為由駕車將黃旭文載至山區老林中,黃見勢不妙,拔腿就跑,張志強舉起仿54式手槍朝黃肩膀開了1槍將黃擊倒,黃從山上滾落到李強腳邊,李強用54式制式手槍又朝黃頭部開了1槍,將黃當場殺害,拋尸溶洞。
據警方偵查,被李強等3人殺害的袁仲,曾經出資10萬元雇李強去殺一名叫仇家。
據李強交代,2002年10月21日,社會閑散人員楊立、向應平和胡磊到袁仲開的賭場鬧事,雙方隨即展開廝殺。袁仲等3人重傷,胡磊被送往醫院救治無效死亡,楊立被判刑。
案發前一年的10月,楊立出獄后,四處尋找袁仲報仇。袁仲找到李強,給李10萬元和一把手槍,要他把楊立干掉。
一個月、兩個月過去了,李強將袁仲給的10萬元用了,仍然沒有找到楊立。袁仲再三催促,使李強心里十分不安。正在這時,李強從王玲處得知袁仲對王玲不好,為了避免袁仲再三催促自己,于是他向王玲提出了殺掉袁仲的想法。
尾聲
據李強交代,他殺袁的動機除上述之外,還因為很多人都知道袁要殺楊,如果袁被殺,警方很可能就將袁被殺的注意力集中在了楊的身上,這樣可以起到嫁禍于楊立的目的。他殺了袁仲后,還可以牢牢控制住王玲這棵“搖錢樹”,通過王玲經營柴油生意。
至此,案件已經水落石出。
2009年,王玲犯故意殺人罪、非法經營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50萬元。李強、張志強、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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