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教師崗位的招聘考試,筆面試雙第一,卻無緣體檢名單,當事人林女士直呼不公,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還要從今年2月福建福州市閩侯區的一次美術教師招考說起。
今年2月,閩侯縣教育局的一紙公告,點燃了林女士對初中美術教師崗位的無限憧憬。
她精心準備,并且在筆試和面試兩次考試中獲得了雙料第一,正當她滿懷期待地準備迎接新的人生篇章時,一紙“擬處理意見書”卻如晴天霹靂,將她從云端狠狠拽回現實。
對于林女士來說,這份意見書可謂晴天霹靂,讓人難以接受,筆試面試皆第一,卻要被取消面試成績,無緣體檢名單?
閩侯縣教育局對此給出的理由是:林女士在面試中的行為違反規定,涉嫌考試違規,因此成績無效。
那么違反了什么規定呢?
閩侯縣教育局的工作人員曾當面向其說明緣由,簡單來說:包括林女士使用自帶的卡紙來制作“板書”不符合規定,帶入考場的馬克筆和卡紙不是必備文具,以及備課的45分鐘之內不允許制作“板書”。
對此,林女士也有自己的看法,她認為:
1.白色卡紙和彩色馬克筆均屬于美術學科的必備文具,且《面試考核通知》沒有詳細規定文具的種類,她所攜帶的文具通過了監考人員的檢查,說明是合規的。
2.至于備課時不允許制作“板書”以及制作“板書”不符合規定,《面試考核通知》中也未作出相應規定。
3.關于林女士使用馬克筆制作的“板書”是否屬于教案,以及教案是否會影響面試成績等問題,林女士認為,編寫教案是面試前的準備,不是面試的內容,制作的“板書”屬于面試準備的一部分,是展示片段教學的有效形式。
林女士還提供了一段對話錄音,錄音中閩侯縣教育局工作人員承認《面試考核通知》不嚴謹,考場工作人員存在失誤。
林女士強調,她在編寫教案室用教案紙制作“板書”時,曾兩次詢問現場工作人員是否可以在面試時使用,都得到了肯定答復,并且考場全程有錄像可以證明。
另外還有一個細節,林女士6月30日接到閩侯縣教育局經由12345給出的答復稱:5月29日上午收到群眾舉報信,反映中小學美術組26號考生在編寫教案時私自攜帶并使用具有形狀的異形卡紙和彩色馬克筆,教育局隨即成立調查小組。
6月13日下午,經局黨組會議研究,給予考生林某25日面試成績無效的擬處理意見。
按照這樣的答復,林女士之所以在筆試面試雙雙獲得第一名的成績后,又被通知面試成績無效,是接到“群眾舉報”,最終經過調查研究得出的結果。
其實,如果“擬處理”真的經得起質疑,那就不必遮遮掩掩,盡快把舉報內容和紀檢部門的調查結果告訴大家就是了。
可惜,直到7月5日,仍無最新答復。
很多網友對此表示,筆面試雙第一,取消成績卻拿林女士帶進場的文具“說事”,實在是太牽強了;至于說林女士的“板書”不合規定,就更有沒事找事的味道,別說面試考核通知并無“板書”屬于教案的明確規定,就算有這樣的規定,也不足以成為拒錄林女士的理由。
根據面試考核通知,林女士的面試形式為片段教學加技能測試,編寫教案屬于面試前的準備,不是面試內容,不計入面試成績。
既然現場監考人都沒有說什么,既然面試之后評委已給出最高分,那就在很大程度上說明林女士對于給她取消面試成績的處理表示反對,是有道理的。
當然,也有人表示,如此嚴肅的考試,應該嚴格遵守規定,林女士確實帶了場外的東西進場,有可能形成作弊的條件,例如場外物品有某些考試相關的記號。
但是這樣的說法是無法說服網友的,有網友認為:“考生只能攜帶必備的文具進入考室,不允許帶其他道具等進入考場”。單憑這一條就可以任意淘汰任何一位考生。
確實,就算是林女士帶了與考試無關的東西進場,但是這是經過現場監考人員在內的招聘方人員同意的。
如果確有某種“失誤”,如果非要有人為這種“失誤”承擔責任,那也應該首先對包括現場監考人員在內的招聘方人員問責,不能僅僅讓應聘者林女士一個人承受所有的“苦果”。
說白了,這事之所以引起爭議,背景是“考編熱”之下的白熱化競爭,而在這樣的過程中,生活中我們經常聽說一些人通過“暗箱操作”不當得利,卻又無可奈何,這位林女士筆面試第一,卻被取消成績,很多人的情緒被瞬間點燃了。
對于此事,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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