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麗江一餐廳在店外廣告標注“78元/鍋”的火鍋卻按78元/半斤收費,被市場監管部門責令整改,并罰款1萬元。監管部門及時調查處置,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值得點贊。
隨著文旅市場持續回暖,各類宰客亂象頻頻冒頭。黑導游強迫消費,甚至以甩客威脅;“低開高走”的出租車半路加價、繞路訛錢;餐廳缺斤短兩、以次充好;酒店民宿設置霸王條款,讓旅客退訂無門……種種亂象不僅讓游客花錢添堵,擾亂市場經營秩序,更嚴重損害地方文旅形象,阻礙旅游產業長遠發展。
究其原因,一方面,部分經營者利欲熏心,法律意識淡薄,抱著“一錘子買賣”的心態,妄圖靠宰客賺快錢;另一方面,少數地方重文旅項目開發、輕市場秩序監管,日常監督存在漏洞,監管缺位讓不良商家有了可乘之機。
暑期臨近,旅游市場將迎來客流高峰,規范整頓任務更加緊迫。外地游客人生地不熟,如果投訴無門或維權成本太高,就只能“認栽”。破解這一難題,首先要打通消費者維權堵點,健全投訴舉報機制。各地要落實好“接訴即辦”,開通24小時投訴響應通道,推行先行賠付、快速處置機制,做到有訴必接、接訴快辦。如果只搭建投訴平臺,卻拖延處置、處罰偏輕,不僅無法形成震懾,還會進一步挫傷游客出游熱情。
除了遇事快速反應,還要把功夫下在平時,做到全鏈條監管。旅游涉及吃住行游購娛,任一環節出了問題,都會拉低整體體驗,留不住回頭客,引不來頭回客。不妨借鑒一些地方的成熟經驗,對餐飲、住宿、交通、旅行社等經營主體開展常態化巡查與暗訪,建立問題臺賬,推行經營主體“紅黑榜”制度。對誠信經營的商戶予以扶持,對多次違規的商家公開曝光、聯合懲戒,從源頭壓縮違規空間。
此外,相關部門可引導旅行社、民宿等行業簽訂誠信經營承諾書,同時面向街邊商販、小微商戶開展普法宣講和經營培訓,推動行業樹立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的良好風氣。(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張 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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