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陽28歲男子離世、留下四十多萬房貸無人償還的新聞,看完讓人心里格外不舒服。這件事看似全程合法合規,但剝開法條細看,就是銀行最精明、最冷漠、最會甩鍋的常規操作,也最讓普通老百姓心寒。
這名年輕男子辛苦一輩子,拼命買房安家,年僅28歲意外離世,未婚無子,唯一的親人就是年邁的父母。白發人送黑發人,本就是人生最大的不幸,可悲痛還未散去,銀行的催債和起訴就接踵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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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的親屬簽署放棄繼承的文件。
按照法律規定,子女債務父母本無義務償還。父母既然明確放棄房產繼承權,就理所應當不用承擔兒子剩余的房貸債務,這是民法典明確保障普通家庭的權利,也是老百姓最后的退路。普通老百姓不懂復雜法條,只認一個樸素道理:沒繼承一分錢資產,憑什么替人背幾十萬的債?
可銀行的做法,完全是典型的只賺不虧、風險外甩。當初放貸賺錢收利息的時候,銀行毫不猶豫;一旦借款人離世、出現壞賬風險,銀行第一時間找家屬追責。起訴父母敗訴后,依舊不肯罷休,轉頭申請民政局接管遺產,把所有風險推出去,自己穩穩保本金、保收益。
說白了,房價能拍賣回本,銀行全額拿錢;房價貶值資不抵債,銀行不用承擔任何損失,所有窟窿全部不了了之。從頭到尾,銀行不擔任何經營風險,所有壓力、所有難堪,全部壓在普通百姓和公共部門身上。
老百姓背房貸、扛壓力、熬幾十年,遇到天災人禍就是個人和家庭的災難。但對銀行來說,壞賬本就是行業經營風險,卻從來不自己兜底,只會層層壓榨普通人。金融機構不能只在賺錢時講商業、出事時講法理,更該有基本的人情味和社會擔當。
年輕人意外離世已是悲劇,不要再讓冰冷的逐利算計,涼了無數老實還貸的普通人的心。
來源: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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