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聞記者 魏廣寶 通訊員 蔣欣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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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晁陂法庭的協調下,彭乙挖的壕溝已被曲屯鎮政府組織人員填平,影響申請人通行的事由消除,現申請撤回起訴。”立案三天后,原告彭甲向鎮平縣人民法院晁陂人民法庭提交了撤訴申請書,一樁因門前挖溝引發的鄰里糾紛畫上圓滿句號。
事情要從一條壕溝說起:一日清晨,彭甲出門時赫然發現自家大門前出現了一條長15米、寬1米、深50余公分的壕溝,把自家出門的路完全堵死了,經過一番探查,彭甲發現這條溝是彭乙找人挖的,遂前去溝通。
“你挖這么大的溝,不僅導致我家出門不方便,還有安全隱患,我家老人小孩摔了怎么辦?”
“這塊地本來就是我家的‘老業地’,我在這挖溝不關你的事。”彭乙也辯解道。
兩家互不相讓,矛盾不斷升級。晁陂法庭積極響應曲屯鎮綜治中心的糾紛化解機制,與村委會共同開展矛盾化解工作,經過多輪調解后,依然無法達成統一調解意見。晁陂法庭庭長劉文崗遂與綜治中心工作人員進行綜合研判,為了充分保障群眾的訴訟權益,決定予以立案。
案件受理后,劉文崗依然沒有放棄調解,“鄉村鄰里糾紛重‘情’更勝于‘理’,往往牽一發而動全身,若簡單判決,可能案結事未了,甚至激化矛盾”他說道。
“兩家矛盾的核心癥結是什么?”帶著這個問題,劉文崗和調解員直奔爭議地點進行現場勘驗,只見緊挨著彭甲家大門墻根處有一條壕溝,出行非常困難。
“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有事好好商量,別傷了你們兩家多年的情分。”劉文崗并沒有急于給出調解方案,而是從鄰里情分入手,耐心勸解雙方。
而面對彭乙“我挖自家的地界有啥問題?”的質問,劉文崗則是指著壕溝耐心解釋:“按照民法典,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你挖的這條溝妨礙了他人正常出行,確實不對,而且緊挨著大門墻根挖溝,經過雨水長時間浸泡既危及鄰居住房安全,也可能引發更大責任糾紛。”一席話讓彭乙陷入無言。
經多次溝通,彭乙終于同意恢復原狀、填平壕溝,并保證不再挖溝。然而,兩家卻因“誰來施工”再陷僵局。對此,劉文崗沒有止步于“調完就結”,他主動與鎮政府協調,最終由鎮政府組織人員和挖掘機將這條“堵心溝”填平。當天下午,彭甲向法庭遞交撤訴申請,這場糾紛在立案三天后圓滿化解。
“在農村辦案,不能只在辦公室看卷宗,更要腳下沾著鄉土、嘴上說著鄉音、心中裝著鄉情。”這是劉文崗常掛嘴邊的話。在處理相鄰糾紛時,他注重情理法交融,將鄉規民約、公序良俗融入調解,以“鄰里互助”傳統引導換位思考,用“督促履行”促動雙方和解,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該案的成功撤訴,是晁陂法庭對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進行的創新探索。針對轄區村落分散、涉農糾紛多發的特點,法庭建立“現場勘查+聯動調解+督促執行”全鏈條解紛機制,為避免“調而不解”,法庭將庭審現場搬到房前屋后,用“接地氣”的方式消弭當事人對抗情緒,基層治理成效顯著。2026年,晁陂法庭新收民事訴訟案件同比下降25%,轄區信訪總量同比下降25%,群眾安全感、滿意度持續提升。
扎根泥土,方能枝繁葉茂。晁陂法庭始終踐行以法為據、以理服人、以情化人的辦案理念,推動形成“源頭預防、非訴挺前、訴訟兜底”的基層治理新格局,以司法之力繪就鄉村振興的和諧圖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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