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滾動播報
(來源:北京商報)
繼“渝見小面”商標風波之后,“橘子賓館”與“桔子酒店”之間的商標侵權糾紛,再度引發公眾關注。6月23日,針對“橘子賓館遭桔子酒店維權訴訟”一事,桔子酒店回應稱,經審慎研判,發現該賓館目前使用的名稱及預訂平臺上的宣傳內容,在部分細節上與桔子品牌存在相似之處,這可能會給部分消費者的選擇帶來不便。據了解,河南平頂山經營“橘子賓館”的馮女士近日發布視頻稱,自己遭遇了維權訴訟,索賠金額達10萬元。此前,一家名為“渝見小面”的餐飲店,也因商標名稱近似被連鎖品牌“遇見小面”起訴侵權。“桔子”與“橘子”讀音相同,均用于住宿服務,商標“音同字不同”的侵權邊界何在?大企業維權應如何平衡法律訴求與社會觀感?圍繞這些焦點問題,北京商報記者采訪了法律界人士。
回應:索賠并非最終目的
近日,一則“橘子賓館遭桔子酒店維權訴訟”的消息,引發市場熱議。
對此,桔子酒店于6月23日回應稱,經品牌審慎研判,發現該賓館目前使用的名稱及預訂平臺上的宣傳內容,在部分細節上與桔子品牌存在相似之處,這可能會給部分消費者的選擇帶來不便。桔子酒店始終認為,保護消費者知情權是每個企業的責任,因此索賠并非最終目的,而是更希望從用戶角度出發,減少因名稱近似造成的困擾。
桔子酒店方面還表示,此前已主動與該賓館負責人進行友好接洽,坦誠溝通了酒店品牌的關切,并表達了希望共同協商、妥善解決的意愿。桔子酒店方面希望能找到一個既有利于消費者,也兼顧雙方合理關切的解決方案。
據了解,近日,河南平頂山經營“橘子賓館”的馮女士發布視頻稱,自己遭遇了維權訴訟,連鎖酒店企業桔子酒店管理(中國)有限公司以商標侵權為由將其訴至法院,索賠金額達10萬元。
攜程App顯示,河南平頂山橘子賓館于2017年開業。而桔子酒店品牌則成立于2006年。北京商報記者致電橘子賓館,橘子賓館老板鄭先生告訴北京商報記者,自家賓館規模不大,設有16 間客房,賓館從未使用過與桔子酒店相似的標識、品牌LOGO和裝修風格,自己并不認可商標侵權的相關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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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混淆是判斷侵權關鍵
在“橘子”與“桔子”相遇之前,餐飲市場也曾遇到過類似的商標維權案例。
前不久,連鎖品牌“遇見小面”因起訴河南南陽一家名為“渝見小面”的餐飲店而引發爭議,面臨賠償七八千元,店家負責人哭訴“一碗面8塊錢,至少得賣1000碗”。事件發酵后,“遇見小面”隨后發布說明稱已溝通撤訴,并反思維權流程。
針對此類商標維權事件,上海市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權益合伙人孫宇昊分析指出,從法律角度看,“同音不同字”是否構成商標侵權,其判斷關鍵不在于文字是否完全一致,而在于相關公眾是否容易產生混淆誤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如果被訴標識與注冊商標在讀音、字形、含義、整體視覺效果以及實際使用場景上較為接近,足以使消費者誤認為雙方存在特定聯系,或者誤認為商品、服務來源相同,則可能構成商標侵權。
具體到“桔子酒店”與“橘子賓館”、“遇見小面”與“渝見小面”等案例,孫宇昊表示,司法實踐通常會綜合考慮多個因素,包括注冊商標的知名度、雙方經營范圍是否重合、消費者群體是否一致、門店裝修和宣傳方式是否存在模仿,以及被訴方是否具有攀附他人商譽的主觀意圖。尤其對于具有較高市場知名度的品牌,其商標保護范圍往往會相應擴大。
北京市國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朱立新認為,橘子賓館涉嫌構成商標侵權。桔子酒店與橘子賓館同屬酒店住宿服務類別,使用的商標構成近似。桔子酒店經過近二十年的長期、廣泛使用,已在行業內具有較大影響力。橘子賓館作為同業經營者,理應知曉桔子酒店的存在,其在命名時具有合理避讓義務。
大企業應以停止侵權為首要目標
此前,市場中不乏大企業與小商家的商標維權案例。那么,如何妥善處理相關維權及索賠金額,成為業內關注的話題。
孫宇昊分析稱,從法律維權角度講,大企業發現侵權后依法維權本身沒有問題,但如何維權往往比是否維權更影響社會評價。近年來,一些案件之所以引發“以大欺小”的輿論爭議,并非因為權利人不能主張權利,而是因為索賠金額、維權方式與社會公眾的樸素認知之間出現了較大落差。因此,對于此類案件,企業更穩妥的做法通常是采取分層次處理機制。
針對如何避免社會公眾產生“以大欺小”的誤解,朱立新指出,這本質上并非法律問題,而是輿論引導與公共關系的處理問題。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應對自有品牌和知識產權保持必要的主動保護意識,包括定期或不定期開展侵權監測,及時發現潛在的侵權風險。對于大企業而言,維權的首要目的并不是獲取賠償,而是制止侵權。通過發送警告函或律師函等方式,要求侵權方停止使用、更正不規范行為,是既合理又必要的措施。相比索賠金額,制止侵權對保護品牌市場份額、減少損失更具實際意義。
“索賠一兩萬元或數十萬元,對大企業的品牌損失而言微不足道,反而可能引發負面輿論。”朱立新認為,因此,大品牌方應以停止侵權為首要目標,而非追求經濟賠償。這種方式無論是對于中小企業和個人侵權方,還是對于社會公眾,都更易接受,也有助于避免產生不利的輿論導向。
北京商報記者 吳其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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