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家住閔行的市民梅先生
向《新聞坊》同心服務平臺反映
他90歲高齡的父親
步行前往小區附近的沿街商鋪時
被一處阻輪桿絆倒
最終
因骨折引發肺部感染等并發癥
于2個多月后不幸離世
這種貼近地面的阻輪桿,一般是用來限制車輛停靠位置的。絆倒梅先生父親的阻輪桿,是由小區物業安裝的。梅先生認為,這排阻輪桿設置的位置與高度,存在明顯的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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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事發現場
九旬老人被阻輪桿絆倒
骨折引發并發癥不幸去世
那么
當時到底發生了什么呢?
一起跟著記者去看看
事情發生在今年4月2日下午3點48分,當時梅老伯在孫女陪同下,從人行道走向望族苑小區北門東側的菜鳥驛站取快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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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事發監控畫面截圖
公共監控畫面顯示,孫女原本攙扶著老人,隨后快步跑向驛站,梅老伯獨自從人行道邁上商鋪平臺時,摔倒在地。
梅先生 求助人:
出租車在望族苑小區停下來以后,到人行道,我父親在上人行道往菜鳥去的時候,就被物業私設的欄桿給絆倒了,這個圍欄明顯設置不合理,它恰好就在兩車之間,那是人通過的地方。因為老人年紀大,跨這個高度出現問題,然后摔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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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控畫面顯示梅老伯摔倒在地
摔倒后,梅老伯被孫女和現場好心人扶起,當時并未立刻察覺傷情嚴重。直到當晚老人疼痛加劇,送醫后才確診股骨骨折。由于年事已高,老人術后出現肺部感染等并發癥,經過兩個多月的救治,最終不幸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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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面顯示好心人將兩人扶起
梅先生 求助人:
晚上發現他痛的厲害,到醫院發現出現股骨骨折,立馬住到第六人民醫院。住院第二天做了股骨的空心釘內固定,手術后沒什么不適,但第二天就開始出現肺部感染,經過兩個多月的努力,也沒能搶救過來。
記者了解到,事發地點的這排阻輪桿,由望族苑小區物業安裝于小區紅線范圍之內的商戶平臺上,但求助人梅先生認為,商戶平臺和人行道本來就有落差,再加上阻輪桿的高度,更不利于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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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事發現場的阻輪桿
梅先生 求助人:
(阻輪桿)本身是在人行道和小區門口商場(戶)平臺之間,本身平臺是高出人行道將近10厘米的,他在人行道內側又做了一個鋼管的,高出它平臺10厘米的位置。對于正常年輕人來說肯定沒問題。但對于老人和兒童來說,這本身就是個非常大的隱患。
此外
記者發現這類貼地阻輪桿
通常設置在車位尾部
用于限制車輛停靠位置
那為何這排阻輪桿
安裝在車位側面呢?
梅先生 求助人:
他可能是想著設置以后,擋住車不會掉下來。
老先生的意外讓人惋惜。而事發后,梅先生將視線投向了絆倒老人的阻輪桿,他查閱了《城市道路交通設施設計規范》等相關規范,其中明確市政人行道的人行護欄凈高不得低于90厘米,常規高度多在1.1米以上。而現場阻輪桿離地高度僅19厘米,低伏的形態容易被行人忽略進而絆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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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輪桿離地高度僅19厘米
盡管這些規范主要適用于市政道路,但梅先生認為,小區紅線內的同類設施也應當遵循基本的安全標準。此外,他認為,貼地阻輪桿通常設置在車位尾部,這排設置在車位側面的阻輪桿,也埋下了安全隱患。
梅先生 求助人:
因為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私設這個東西,隔離墩也好,隔離鋼筋也好,它的高度一般情況下,如果是停車場,必須要保證在60厘米以上。如果說在車人分流的地方,它最低的標準要高于40厘米的,而這個高度再加上它是錯開原來的高度,所以說一定會造成人員的跨越,導致絆到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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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輪桿埋下安全隱患
梅先生他們曾找過小區物業
對方表示
可以走法律途徑
梅先生 求助人:
我侄女去找過物業,物業明確表示這個跟他沒關系,這是他們前一任的物業所設置的,要找的話就去打官司。
對于梅先生的說法
物業如何回應?
法律人士又持怎樣的觀點?
小區物業:類似位置安裝阻輪桿
非小區獨有 未接到過投訴
記者在現場找到了
該小區的物業客服負責人
該負責人表示
周邊不少帶沿街商鋪的小區
都在類似位置安裝了阻輪桿
并非該小區獨有
王瑋 融創開元物業小區客服負責人:
其實都是這樣的設施設備,我相信很多小區門口有沿街商鋪的,都是這樣的一個設施設備。
記者:是在開過業主大會裝這個東西還是?
王瑋 融創開元物業小區客服負責人:
這個不太清楚。這么多年來,我們一直是這樣的管理模式,我們2021年進場以來,也沒有居民或者商鋪或者是行人,或者是我們小區內部的居民,反映過投訴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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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融創開元物業小區客服負責人接受采訪
截至發稿
記者并未收到物業公司的
進一步回復
而對于物業的說法
梅先生并不認可
梅先生 求助人:
對面的車位基本上是以豎著為主的,車之間的縫隙正好對著過道的縫隙,相對來說它是有一個安全距離存在的,它這里恰恰就把檔的隔欄,卡在兩個車之間,讓人必須要跨過去。
律師:是否經小區全體業主表決
將成判定關鍵
對于這起事件中的責任該如何認定,有律師表示,小區紅線內的設施與市政道路標準不同,具體到這個案例,這排阻輪桿當初安裝時,是否經過全體業主表決,將成為物業過錯責任大小的判定關鍵。
童立 上海君賽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律師:
這個案件本質上來說是一個侵權案件,侵害的是公民的生命權身體權的糾紛。侵權案件里面非常核心的一個點是雙方的過錯責任分配的問題,如果是業主大會通過的合法決議的情況下,物業的責任相對就小。
此外,律師也提出
從現場畫面來看
這排阻輪桿安裝時
警示標志可能也存在瑕疵
童立 上海君賽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律師:
它僅僅是用顏色做了區分,這個顏色是不是在夜間會有熒光標識,有沒有另外再設立一個安全警示標志,這些因素也是作為雙方責任分配的重要考慮條件。
記者了解到
求助人梅先生
目前已準備
通過司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小區物業表示,這排阻輪桿是前任物業設置的,與他們沒有關系,而且類似設施在周邊不少小區附近都存在,人們早已司空見慣了。但法律界人士認為,事件發生在小區門口,阻輪桿也是生活中常見的設施。
對于這起事件
市民們怎么看呢?
有人認為
物業應承擔責任
市民:物業應該弄塊牌子,讓老年人能看到這里有個臺階,主要物業沒有寫一塊牌子。
市民:我覺得如果這個是物業安裝的話,確實應該有一部分責任。
也有市民認為
發生悲劇是因老人沒看清
市民:物業應該不需要負責任,因為這個純粹是自己的問題。
市民:我這里感覺物業沒有(責任),人家裝這個也是沒有錯的,沒有違法。
對于該問題如何解決?
市民們也說了自己的看法
市民:第一步肯定是先協商。賠肯定是稍微要賠一點的,因為畢竟杠子是物業設置的,雖然說他們不是主要責任,但也制造了受傷的結果,所以肯定要稍微賠償一點的。
市民:肯定先去協商了,如果賠償滿意了差不多了就算了。
看看新聞記者: 吳浩亮、甘澤霖、懷以芊
編輯: 盛莉
視頻編輯: 嚴欣慰
攝像: 陳瑋、嚴欣慰
責編: 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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