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何《新說文》摘錄:勝字古義考
漢字“勝”,字從月從券會意,造字意義難解。《說文》云:“勝,任也。“此說解頗模糊。
蓋今本《說文》非古本,乃中古二徐及李陽冰篡改本,說解或多失古意也。
《廣韻》:“勝,負之對。”
此說有意思。就是說,勝是負的反義詞。
按:負,即負債,《說文》:“一曰受貸不償。”欠債不還曰負,債務(wù)在身曰負。
反之,持有債權(quán),持有他人債務(wù)則曰“勝”。此即勝字之本義。
《廣韻》云:勝字字形本非從月:“《説文》本從舟,《經(jīng)典》省作月。”《康熙字典》記勝字古文,從舟從券。
按券即債券。古代稱契約為券,用竹木做成,分左右兩片,右片稱右券為借條。左片叫左券,是債權(quán)憑據(jù),索取償還的憑證。券字古文即左右契債券之象形字。一分為二如虎符。負債者持右券,債權(quán)人持左券,故持左券,亦曰持“勝券”。
《說文》:“勝,任也。從力,朕聲。”“任,從人從壬,符也。”解釋為符仍存古義。符即契也,券也。
故勝字之本義當為符券。持之則有壓制負債者之勢。
引申則為勝利,意義即壓制、壓倒對手也。
漢字簡化后,以勝代勝,此舉大謬。按勝乃腥字同源詞、異體字。勝與勝意義風馬牛不相及。
《說文》:“勝,犬膏臭也。從肉生聲。一曰:不孰(熟)也。”
犬膏臭者,乃肉及動物油之膻腥味也。以此字言勝利,豈非荒謬?!
【段玉裁注《說文》云:“勝,犬膏臭也。《庖人》、《內(nèi)則》:“秋行犢麛膳膏腥。”杜子春云:“膏腥,豕膏也。”後鄭云:“膏腥,雞膏也。”許云“犬膏”,葢本賈侍中。從肉,生聲。桑經(jīng)切,十一部。一曰:不孰也。上文云:“生肉醬”,字當作勝。《論語》:“君賜腥,必孰而薦之。”字當作勝。今經(jīng)典“膏勝”“勝肉”字通用腥爲之而勝廢矣,而腥之本義廢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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