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滾動播報
(來源:上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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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店家回應顧客試吃發差評被掛門口”等相關話題登上熱搜。“免費試吃”不是免責擋箭牌,商家“掛人”實則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
有網友發帖稱,“跟老板說少油少鹽,老板說做不了,說廚師都是規定動作……上來的茄子辣椒是偏油偏咸的。服務是連杯水都沒有的,建議老板不要參加活動了。”該評論被老板掛在餐廳門口,并在旁邊加上醒目紅色評語,“像這種不要來領取!……吃不消這樣要求!”
據報道,老板之所以掛出這條評論,是不想浪費太多溝通成本。尖椒茄子是招牌菜,免費試吃活動已經10天了,忙時外賣都要停掉,沒法滿足所有顧客“定制”要求。“如果你不吃辣,就沒必要去領(免費試吃)了。但我們做不到,他就給我們差評了。”
免費不等于免責,評價權不容剝奪。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經營者以試用等形式提供服務,同樣應保證服務質量;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監督的權利。商家干預評價、打擊差評的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監督評價權。免費試吃打差評,與花錢消費打差評,在權利屬性上并無二致。
將顧客差評掛在店門口,侵犯消費者隱私,觸碰《民法典》。據統計,2026年第一季度全國消協組織共受理消費者投訴470100件,其中,服務類投訴為213099件,占總投訴量的45.33%。商家面對差評,應通過協商或平臺申訴等合法途徑解決,而非擅自公開消費者信息。把差評“掛”在門口,看似“減少溝通成本”,實則是以侵權對抗批評。
商家與其“掛人”,不如“照鏡”。把差評當麻煩,只是短時趨利避害;把差評當鏡鑒,才能從中吸取教訓。將消費者“掛”在門口,掛出的不是商家的“委屈”,而是對消費者權益的漠視與法治精神的缺失。
商家守法、消費者理性,都是健康市場的重要組成。
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藥苦口利于病。善待每一條真實聲音,才是長久經營之道。
原標題:《微言 | 免費試吃,能給差評嗎?商家“掛人”合法嗎?》
欄目主編:范兵、張裕 題圖來源:@揚子晚報 視頻截圖
來源:作者:文匯報 付鑫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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