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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日,由湖南師范大學主辦的《中國文學研究》編輯部通過其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關于本刊實施單獨署名投稿制度的聲明》,宣布自2026年4月30日起,對所接收的稿件“全面實施單獨署名制,不再接受聯合署名的作者投稿”。聲明稱,此舉旨在“進一步規范本刊文章發表流程,明確作者創作權益與責任,維護學術創作和內容發表秩序,并與諸多權威刊物的現行發表規則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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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學研究》創刊于1985年6月30日,是由湖南師范大學主管、主辦的文學類專業學術期刊,國內統一刊號為CN43-1084/I。該刊設有“理論研究”“古代文學”“古代文論”“現當代文學”“比較文學”“湖南文學與湖湘文化研究”等常設欄目,另辟“爭鳴地帶”“海外漢學”“港澳臺文學”“文學史論”“敘事學”“神話研究”等特色欄目。目前,《中國文學研究》為全國中文核心刊物、CSSCI來源期刊、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擴展版)及復印報刊資料重要轉載來源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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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文學評論》編輯部便通過其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投稿須知》,明確“本刊僅支持獨立署名,不支持雙署名等(新興交叉學科研究除外)”。《文學評論》由中國社會科學院主管、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主辦,是文學研究領域具有權威地位的全國性學術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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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涉外法治學刊》等期刊也明確鼓勵或倡導單一作者獨立完成作品并單獨署名。《涉外法治學刊》在征稿啟事中規定,合作作品應按各作者實際所起作用大小依次署名,原則上不允許三人或三人以上署名。越來越多的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正在不約而同地為論文署名“立規矩”。
一本人文領域C刊的主編在接受媒體采訪時透露,其刊物推動單獨署名制度的一個重要原因是聯合署名投稿比例過高。“我們收到的投稿積壓很多,已經排到2027年了,其中很多是雙署名。刊物每一期的版面有限,如果每一期有八九篇文章都是雙署名,我們的壓力就太大了。”該主編指出,人文學科約80%的學術成果本是由研究者單獨完成的,若一本人文學科刊物中50%至60%的論文均為雙署名,顯然與學科的真實生產狀況不符。
這位主編坦言,許多雙署名論文的質量未必遜色,由于經過導師把關,外審通過率往往較高。但若刊物中大量文章采用雙署名,編輯部的壓力會顯著增大,也可能影響學界對期刊的評價。“也許人家在評價刊物時,就會打低分,我們也是為了在兩年一度的C刊目錄更新中不掉出去。”CSSCI(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由南京大學中國社會科學研究評價中心主辦,是人文社科領域最具影響力的期刊評價體系之一。目前最新發布的CSSCI來源期刊(2025—2026年)共收錄674種期刊。期刊能否進入C刊目錄,主要取決于影響因子、被引總次數等指標,目錄每兩年進行一次動態調整。能否在C刊上發表文章,直接關系到學者的職稱評審、人才項目申報等核心學術利益。在這一評價壓力之下,期刊對論文的學術品質和被引表現高度敏感——而導師掛名帶來的“署名溢價”,恰恰成為期刊既依賴又忌憚的微妙因素。
支持單獨署名制度的學者認為,這是對長期存在的 “掛名作者”“人情署名” 等學術亂象的必要糾偏。國家新聞出版署2019年發布的《學術出版規范 期刊學術不端行為界定》(CY/T 174—2019)已將多種不當署名行為明確列為學術不端范疇。中國社會科學評價研究院副院長蘇金燕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將不當署名概括為四類:包含了不該包含的作者、未包含該包含的作者、“幽靈作者”“影子作者”以及作者信息不實。
現實中,不當署名現象屢見不鮮。有研究生擔心“學生獨作不收”,選擇掛靠導師姓名投稿;有學者出于人情或利益考量,用署名交換學術資源;有高校通報過多起校領導利用行政身份獲取署名、或幫助親屬“搭便車”的案例。極端情況下,一篇論文署名多達十余人,其中甚至包含與所涉專業毫無關聯的行政人員。這類“掛名”行為早已被國家相關規范列入學術不端范疇。
對人文社科領域而言,許多研究本就由一人獨立完成,合著的現實必要性遠不如自然科學領域,掛名的“水分”也更容易藏匿其間。期刊以“單獨署名”為門檻,直接將“搭便車者”擋在門外,讓創作權益與學術責任真正落到實處。
然而,這一政策趨勢也引發了廣泛的爭議和擔憂。
支持者認為,單獨署名制度是捍衛學術聲譽、維護實際作者人格權的重要舉措。它有助于壓縮學術不端空間,激勵學者獨立思考和自主創新。有評論指出,學術成果的署名不規范,制造的是學術成果的“大鍋飯”——在人人皆可分一杯羹的時候,也在刺激導師、領導掛名的欲望。單獨署名制不失為治療合署名問題的一劑良藥。
反對者則認為,這種做法過于“一刀切” 。即使在人文社科領域,從選題設計、理論框架搭建到論文修改完善,導師都可能給予學生實質性的學術支持,學生與導師的合作署名在很多情況下具有合理性。不同學術團隊之間也可能存在正常的科研合作。尤其是在跨學科研究、人工智能技術與人文學科交叉等新興領域,合作研究的必要性正日益凸顯。有學者提醒,治理掛名不應讓亂象掩蓋合理的共同署名,更不應因此打擊學術合作的積極性。
更大的隱憂在于對青年學者和博士生的影響。目前,許多高校要求博士生畢業必須在CSSCI期刊發表兩篇甚至以上的論文。一些高校和科研機構在人才招聘時,也將C刊論文數量作為重要的準入門檻。若越來越多的期刊只接受單獨署名,博士生發表論文的機會可能大幅減少,畢業和就業將面臨更大困難。與此同時,導師的學術聲譽和知名度通常高于學生,禁止聯合署名也可能影響期刊的被引率等評價指標。
一位C9高校社科領域的教授指出,人文學科與社會科學的學科性質不同,造成了知識生產方式的差異。作為傳統文科的文史哲研究更多依賴個人思辨和文本分析,一支筆、一個人就能完成;而社會學、政治學等社會科學研究則往往涉及田野調查、數據采集和團隊協作。將“單獨署名”的要求不加區分地適用于所有人文社科領域,可能忽略了學科內部的實質性差異。
有評論指出,掛名亂象的根源并不在署名方式本身,而在于“唯論文”的評價指揮棒——在這種評價體系下,署名被異化為利益的分配憑證。僅從論文發表末端限制作者數量,對青年學者并不友好,于規范署名的作用也十分有限。真正的治本之策在于建立明確的署名標準、作者貢獻聲明制度以及對不當署名的有力追責機制。
前述C刊主編坦言,推行單獨署名制可能是“矯枉過正”。該刊計劃先推行單獨署名制一至兩年以觀察效果,今后對于確實需要合作的跨學科研究,若工作量與貢獻度清晰可辨,可作為例外情況予以考慮。“單獨署名制可以斬斷一些人情或者是以往很難拒絕的權威人士的投稿,對刊物的質量保證有一定好處,但同時我也理解很多期刊發聯合署名論文的苦衷。”
學術的尊嚴,系于每一個名字的分量。期刊邁出的這一步值得鼓勵,但要根治學術署名領域的頑疾,還需要評價體系的改革、追責機制的完善與整個學術共同體的共同努力。一紙“單獨署名”開了個好頭,但遠不是終點。
來源:《中國文學研究》編輯部、《文學評論》、澎湃新聞、知識分子、揚子晚報·紫牛新聞、大眾新聞·觀瀾亭、上觀新聞等
來源 :武漢大學法學院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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