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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與美國初創:杰斐遜、富蘭克林、亞當斯、麥迪遜政治思想中的科學》,[美]I.伯納德·科恩著,王兆凱譯,北京出版社,2025年2月出版,275頁,98.00元
兩種“先驅”
要談論科恩(I. Bernard Cohen)的《科學與美國初創:杰斐遜、富蘭克林、亞當斯、麥迪遜政治思想中的科學》(Science and the Founding Fathers: Science in the Political Thought of Jefferson, Franklin, Adams, and Madison),我們或許應該先談論科恩本人。這不僅是因為他在科學史界的地位——哈佛大學科學史系的創始人、美國第一位科學史博士、牛頓《原理》的英譯者——更是因為這本書的寫法,本身就是一部學科史的縮影。科恩寫這本書時已經八十一歲,距離他從喬治·薩頓(George Sarton)手中接過《伊西斯》的主編之位已過去四十余年,距離他完成那本九百頁的《原理》校勘版也已有二十三年。一位學者在暮年選擇回望“建國之父”,這本身似乎就構成了一種隱喻:科學史這門學科發展了半個世紀,與九十年代“高速上行期”的美國一樣,都到了該回頭看看的時間;而科恩作為這個學科的先驅,他回望的不僅是杰斐遜們,也是他自己參與締造的那個學術共同體。
這種雙重回望決定了本書的基調。它不是一部冷峻的檔案研究,而是一位學科奠基人的“學術遺言”——帶著開創者的自信,也帶著老派學者的執拗。科恩要證明的命題看似簡單:科學并非美國建國者們茶余飯后的消遣,而是滲透進他們政治思維的核心要素。但如何證明?證明到什么程度?這背后牽涉的是科學史學科在二十世紀后半葉的方法論焦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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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伯納德·科恩(I. Bernard Cohen)
從薩頓到科恩:學科范式的兩次轉身
要理解科恩的論證策略,我們必須回到科學史學科在美國的形成語境。喬治·薩頓在1912年創辦《伊西斯》時,懷揣的是一種近乎傳教士的熱情:科學是人類理性的最高成就,科學史則是文明進步的度量衡。薩頓的范式是“英雄敘事”加“編年積累”——從古希臘到牛頓,大科學家們如接力賽般將真理的火把傳遞至今。這種范式在二戰后的美國遭遇了第一次危機。托馬斯·庫恩的《科學革命的結構》出版于1962年,恰在科恩接任《伊西斯》主編之后不久。庫恩將“科學共同體”的社會屬性推向前臺,科學成了有“人”的江湖,科學知識的客觀性不再天然成立,科學史由此邁入“后庫恩時代”。
科恩的學術生涯橫跨這兩個時代。他早年追隨薩頓,編輯富蘭克林電學實驗的詳注版,做的是典型的內史研究;中年與人合作校勘牛頓《原理》,關注的仍是文本與概念的精密演變。但《科學與美國的初創》一書出版于1995年,此時科學史學科已經經歷了第二次轉身——七十年代科學知識社會學(SSK)的興起,八十年代拉圖爾《實驗室生活》對物質性的強調,九十年代跨文化、跨國界的知識流轉研究。科恩這本書,在方法上似乎停留在第一次轉身之前:他仍在追問建國者們知道多少科學,而非科學話語如何建構了“建國者”這一主體;他仍在梳理杰斐遜讀了什么牛頓,亞當斯誤解了什么力學,而非審視“牛頓主義”本身是如何被后世學者發明出來的話語裝置。
科恩的研究方法與對象,站在今天回看,更像是美國式的“經學”。他死守已經處于絕對靜態的十八世紀文檔,堅信微言大義與國父們無窮的智慧;若無法直接證明,便用更廣泛的同時期文獻,編制一張名為“思想史”的網,串聯起詞句與詞句之間的關聯,為這個文本系統強行賦予動態,好讓已經落滿了歷史塵埃的研究對象,再度年輕鮮活起來。這種學術審美上的“滯后”是本書最耐人尋味的特征——它不是一個缺陷,而是一種印記。它讓我們看到,在學科范式急劇更迭的年代,一位奠基人如何堅守自己的問題意識,而這一份“格格不入”是如何在該書出版的三十年后,在“錯峰上行”的中國重新找到讀者的。
杰斐遜的“牛頓”:經學難免過度詮釋
科恩的行文過于松散,不宜逐章逐段梳理,不妨讓我們開門見山,直接從科恩全書最具爭議的論點入手,也就是他對《獨立宣言》開篇的重新解讀。他指出,杰斐遜使用復數形式的“Laws of Nature”而非單數的“Law of Nature”,這暗示他想到的是牛頓的多條“運動定律”,而非洛克式的單一概念“自然法”;而“self-evident truths”則對應牛頓《原理》中的“公理”——不是歐幾里得式不證自明的真理,而是需要實驗驗證、只在特定話語共同體中成立的預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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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馬斯·杰斐遜
以牛頓定律為例,科恩指出,十八世紀有一大批科學著作和自然哲學著作將牛頓的“公理或運動規律”作為“自然規律”來印證,例如1704年出版的《技術詞典》、課本《自然哲學簡介》等。當時極具權威性的《經實驗證實的自然哲學的數學要素》一書中,第十六章的標題便是“關于牛頓的自然規律”,也就是“牛頓擬定的,我們認為可以解釋一切與運動有關的事物的規律”。他甚至還提到,在《獨立宣言》發表幾年后,約翰·亞當斯和本杰明富蘭克林某次辯論時,也恰當地引用了牛頓第三定律。科恩廣泛使用這類證據,意在證明牛頓力學的思潮當時已經席卷知識界,而作為歐洲傳統最虔誠的信徒杰斐遜,一定會更愿意相信科學意義的“規律”,而非法律意義的“規則”。
這些論斷并非謬誤,但也不能說正確,它們極難驗證,但又被置于如此核心的位置,自然很容易成為評論家的靶子。書評人亞當·舍爾曼(Adam Schulman)在《評論》(Commentary)批評科恩的證據“明顯不可靠”(remarkably shaky):霍布斯、孟德斯鳩、阿爾杰農·西德尼都曾在政治意義上使用“Laws of Nature”的復數形式,而博覽群書的杰斐遜恰恰熟悉這些作者,因此無法說明復數的law的使用,其靈感就一定來自牛頓。更有讀者指出:科恩堅持認為這些科學引用是杰斐遜“有意為之”的深層編碼,但若真如此,杰斐遜等于是在對包括亞當斯、富蘭克林在內的多數讀者“加密通話”——這與《獨立宣言》廣而告之的政治目的相悖。
這些批評擊中了科恩方法論的核心張力。作為科學史家,科恩訓練有素地追蹤文本中的概念譜系,他能從“self-evident”一詞聯想到歐幾里得,再跳躍到牛頓,這種聯想是內史研究的經典技藝。但問題在于,它是一種圈內的技法。當這種聯想被施加于政治文本時,它預設了歷史上的作者的意圖,即便是在表達明確的政治愿望時,和此刻的“我”,亦即科恩的學術偏好,仍然是高度一致的。后庫恩時代的科學史學者會更傾向于問:不是“杰斐遜想到了什么”,而是“為什么后來的讀者(包括科恩自己)需要相信杰斐遜想到了牛頓”?這種從“透明的作者”到“自省的讀者”的轉向,正是科恩所代表的舊范式與九十年代新范式之間的鴻溝。
富蘭克林的“電”與亞當斯的“平衡”:兩種科學,兩種政治
如果說杰斐遜章節容易被人指責為過度詮釋,那么富蘭克林和亞當斯的章節則體現了科恩最扎實的學術功力。他的博士論文原計劃研究富蘭克林的電學實驗作為牛頓式實驗科學的案例,但在導師建議下,他的第一部著作——1941年出版的《富蘭克林電學實驗與觀察》的詳注版——直接成了他的博士論文。1956年,他出版了六百頁的巨著《富蘭克林和牛頓》(Franklin and Newton),探討富蘭克林電學研究與牛頓科學傳統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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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杰明·富蘭克林
有趣的是,在本書的寫作中,科恩最拿手的富蘭克林的部分被放在了次于引論與杰斐遜一章的第三章,他提出的核心命題是:富蘭克林的科學聲譽直接被轉化為外交資本。這樣的編排,原因大約有二,其一是《獨立宣言》屬于美國的精神內核,外交則相對邊緣,有道術之分;其二是富蘭克林本身就是更為純粹的科學家,在美國國父之中年齡也最大,是一個例外,不夠有說服力。但正是這種例外,讓科學的權威和初創的美國天然走到了一起。科恩指出,以科學為策略的外交公關,為美國贏得了美譽。在巴黎,富蘭克林不是以“美國政治家”,而是以“電學發現者”的身份被接納的。他的科學身份賦予了他一種超越國家利益的中立權威,這在舊制度歐洲的外交生態中至關重要。
科恩對亞當斯的分析則展示了另一種精巧。他指出,亞當斯政治哲學中的“權力平衡”并非來自牛頓動力學(力與加速度的相互作用),而是來自靜力學(靜止系統中力的平衡)。亞當斯曾試圖援引牛頓第三定律來為兩院制辯護,但科恩細致地揭示了他對牛頓的誤讀:牛頓第三定律說的是兩個物體之間的相互作用力,而非同一物體上相等相反力的平衡。這個考證看似瑣碎,實則觸及了科學史學科的一個核心關懷——“科學隱喻”在政治話語中的流通,往往伴隨著概念的扭曲與簡化。科恩在這里扮演的,不是“揭秘者”,而是研究譜系的“經學家”:他展示了“牛頓”這個名字如何在十八世紀成為一種文化資本,被各種政治立場借用來為自己的論證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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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亞當斯
當然,值得注意的是,科恩這樣選取史料,也大有為自己的論證背書的嫌疑。這種套娃式的分析在方法上已經非常接近后來的科學知識社會學。科恩沒有使用“社會建構”這樣的術語,但他實際上在做的,正是追蹤“牛頓”這一符號的學術壽命與熱度周期。這種舊瓶裝新酒的特質,使本書成為觀察學科范式嬗變的一個有趣的樣本,甚至有那么幾分諷刺——并非時髦的才是好的,時髦更像是經學中的刻意偏執,看上去標新立異,實則仍在經學的五指山內。
憲法是“牛頓式”的嗎?一個神話的解構與重建
科恩在第五章將矛頭對準了一個流傳甚廣的學術神話:美國憲法的權力分立與制衡,是直接模仿牛頓力學中引力平衡的結果。這個神話的源頭可以追溯到有學術背景的美國總統伍德羅·威爾遜(Woodrow Wilson),后來經諸多學者復述,幾乎成為常識。科恩則認為:牛頓的行星運動并非由“向心力”與“離心力”的平衡維持,而是由萬有引力與慣性運動的合成決定;“力的平衡”是十七世紀斯賓塞的靜力學概念,與牛頓動力學屬于不同的物理范式;而“權力制衡”作為政治原則,可以追溯至馬基雅維利傳統,與物理學并無直接淵源。
這個駁斥在學術上無疑是更為精確的,但卻也顯得有點沒事找事。憲法確實體現了一種與啟蒙科學相關的新政治現實主義——麥迪遜在《聯邦黨人文集》中提出的“以野心對抗野心”,其預設的人性觀(人需要制度來管理而非教化)與培根、笛卡爾以來經驗與機械糅雜而成的科學世界觀一脈相承。科恩之所以忽略這一維度,或許是因為他堅守的“科學”概念過于狹窄——對他而言,“科學”意味著某個人的具體的物理定律、實驗方法、數學工具,而非一種更廣泛的認識論態度或世界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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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麥迪遜
這種狹窄性,正是薩頓式科學史的內史傾向所留下的烙印。當科恩說“在制憲會議和《聯邦黨人文集》中找不到一個物理或生物科學為政府原則提供重要概念的例子”時,他實際上已經將“科學”限定為可明確指認的專業知識。但如果我們接受更寬泛的科學文化概念,那么啟蒙科學對政治思想的塑造,就遠不只是“修辭性的類比”,而是一種深層的世界觀轉型。
科恩的學術遺產
本書出版于1995年,科恩以其老派的博學和溫和的啟蒙信念,既不執念于捍衛科學的客觀性,也不擁抱社會建構論解構一切權威的相對主義。他平靜地展示,在十八世紀,科學曾經如此緊密地與政治生活交織在一起——科學不只是滲透在政治話語里,科學的認識論通過美國的奠基人,以議會席位、分權架構和外宣標簽的模樣,化形為政治本身。
這種“中間立場”在今天看來,既是一種局限,也是一種美德。局限在于,科恩無法回應九十年代之后科學史學科的核心關切:性別、種族、殖民、身體、物質文化、非西方知識傳統。他的四位“國父”全是白人男性,他的“科學”幾乎全是物理和數學,他的“政治”局限于制度與文本。美德在于,他堅守了一種已經稀缺的學術品質:對具體知識內容的精深掌握。當今天的科學史學者越來越擅長理論框架和批判話語時,科恩提醒我們,要真正理解杰斐遜的“self-evident”,你至少需要同時熟悉洛克的政治哲學、歐幾里得的幾何公理以及牛頓《原理》的拉丁原文——這種跨領域、跨語言的學術功底,是任何理論框架都無法替代的。
不過,科恩之所以無意捍衛科學的權威性,而是致力于將其還原為政治家與政治構思,是因為科學的客觀性與權威在當時受到的質疑仍是有限的,基本只限于知識分子圈子。與其說是某種時代空氣,更像是話語權江湖內部的斗法博弈。即便是在本書出版的一年后(1996年),美國媒體界爆出了“索卡爾事件”——一位物理學家模仿后現代主義的話語與文風,將一篇包含了常識性科學錯誤的文章投給《社會文本》的刊物并成功發表,暴露出編輯團隊在科學上的無知和對內容—形式的本末倒置,但對于科學的質疑仍然不是一種全民性、全天候、行動式的現象。如今,反智主義在美國盛行,科學被眾人看作是聯邦政府的黑手,國父是否精通牛頓力學已經成了最不重要的議題。從這個意義上說,經學式的科學史研究已經失去了孕育它的土壤,而這份社會環境是歷史贈與科恩的一份奢侈,這恐怕是當時的他不能想到的。當我們用“學術遺產”(legacy)一詞來描述科恩的重要工作時,誰能想到它竟已變成了無人造訪的“遺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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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頓
余論
重讀科恩,對于中國科學史學者而言,或許有一種特殊的緊迫感。一方面,我們需要精深的專業研究,需要像科恩那樣窮盡牛頓《原理》的每一個版本;另一方面,我們又需要回應全球科學史學科的新范式,需要將中國科技史從李約瑟之問的框架中解放出來,需要關注物質性、跨國流轉、知識的社會建構。科恩的教訓或許是:學科奠基人的問題意識,往往比他們的具體結論更有生命力。科恩執著于追問“科學與政治如何關聯”,這個追問本身比他給出的任何答案都更重要。
這不是一本完美的書。它過度詮釋,結構松散,有著博物學式的龐雜(大篇幅的附錄就很老派),對政治思想的分析也是淺嘗輒止。但它是一位學科奠基人在暮年的真誠告白——他相信科學曾經塑造了一個國家,也相信科學史可以塑造一種更理性的公共生活。在這個意義上,本書中譯本在2025年出版也是巧妙。新的書名為《科學與美國初創》,仿佛暗示了美國后來在科技上的強大,植根于某種起步時的文化精神。但事實上讀完本書你就會發現,探討此二者的關系并不在科恩的任務里。至此,我們也該問自己一個問題:科學史的讀物若非依傍更宏大的敘事,其自身便不能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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