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違法停車告知單不需要執法權,只有開簡易處罰決定書才需要執法權。
本單是早上8點16分發短信提醒,貼單時間為早上8點31分,間隔15分鐘。這就是為什么有的車有貼單,有的車沒有,因為剛發了短信,還沒到時間,所以沒有單。
違停后被輔警貼單,對輔警投訴,表示輔警沒有執法權,不能貼,我只能說想得太好了。輔警沒有執法權,這也不是執法權,但是相當于有了處罰權力的另一種體現。
2026年6月20號早上8點52分,武漢某市民表示:鄉鎮背街靠邊停車(無禁止停車標識,無盲道)輔警謝某貼條不規范,無執法權。且執法不嚴謹,區域內多臺車輛停放,獨貼我一臺車,是否對我執法有目的性,不得而知?
![]()
2026年7月3日上午11點26分,單位答復:尊敬的市民:您好
您反映的訴求已收到,現將辦理情況回復如下:2026年6月20日8時31分,您鄂A車輛停放在永安大街路段涉嫌違停,被交警貼單處罰。
根據《道交法》規定,“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交警對該車輛貼單處罰有法可依。其違法停車行為屬實,該起交通違法已于2026年6月20日8時16分進行外呼提醒。
每一位駕駛員應自覺遵守《道交法》的規定,文明停放車輛,減少亂停亂放現象的發生,維護良好的公共交通秩序。《武漢市輔警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輔警可貼違停告知單,僅做信息采集。
交警在該路段相同時段共計處罰違停車輛5起,并不存在針對某一臺車的選擇性執法,交警將繼續嚴格執法、規范執法、文明執法。
歡迎評論、點贊、關注、轉發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