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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隔5年,我國首條民營控股高鐵“杭臺高鐵累計發送旅客突破1億人次”的新聞再次引發熱議。
早在2021年7月份杭臺鐵路全線鋪軌貫通之際,筆者曾以《民營控股高鐵能否攪動“一池春水”》為題,對民營資本參與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進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期許。如今,這條由民營聯合體持股51%、2022年1月份通車的省內鐵路,用不到5年時間,跑出了年均71%的客流復合增長率。這份亮麗的成績單不僅回應了市場關切,還回答了一個懸置多年的問題:民營資本究竟能不能扛起高鐵這樣的“國之重器”?
作為國家首批8個社會資本投資鐵路示范項目之一,杭臺高鐵的樣本意義需放到更大的坐標里觀察。彼時,杭臺高鐵簽約啟動之際,“民資入鐵”仍處于破冰期,很多人認為民營控股高鐵的未來充滿著不確定性。經過多年實踐探索和持續政策完善,今天的民營資本進入重大項目建設,大門已經開得不一樣了。
以去年11月份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促進民間投資發展的若干措施》為例,文件明確提出“鐵路、核電、水電、跨省直流輸電、油氣管道、LNG接收儲運、供水”等領域,“對具備條件的項目,民間資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國家能源局也同步發文,支持民資投資虛擬電廠、車網互動、新型儲能、智能微電網。
今年以來,一系列有關民間投資的實施細則陸續發布,就在6月30日舉辦的全國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現場會上,有關部門一次性集中推介了291項優質項目,總規模超2800億元,有望撬動民間資本超720億元。截至目前,“全國向民間資本推介項目平臺”上,向民間資本推介的項目投資額累計已超10萬億元。再加上新近啟動的“六張網”建設,越來越多的新賽道向民營資本敞開大門。
客觀上看,當前民營資本參與重大項目建設,關鍵已不在于“讓不讓進”,而是“進去之后該怎么做”。也正因此,對于杭臺高鐵的考量,不能簡單停留在“復星牽頭”“51%控股”等標簽上,事實上,其在“經營權、收益權、托底責任”等方面的制度設計,對于當下民資參與重大項目建設具有重要借鑒意義。
在投融資模式上,杭臺高鐵采用的是BOOT(建設—擁有—運營—移交)模式,相較傳統的BOT(建設—運營—移交),特許期內民營聯合體既有經營權也有所有權,突破了過去“只給經營權不給產權”的天花板。這套制度設計直接戳中以往民資參股的痛點,讓控股方在運力安排、票價浮動、專列設置上擁有了真實的話語權,形成了更為靈活高效的市場響應能力。
在運營機制上,杭臺高鐵的運營調度權歸國鐵方,投資運營交民企方,補貼托底交政府方。國鐵集團上海局承接了專業調度,民企不用自己去啃“鐵路調度”這塊硬骨頭,30年運營期內的項目收益歸聯合體,前期建設風險由政府、民企共同承擔并寫入合同,減少民企建設期與市場培育期的現金流壓力。
可能有市場人士會說,浙江民營經濟基礎雄厚,營商環境成熟,杭臺高鐵天然具備客流支撐,對其他地方來說,這些經驗未必能夠照搬。確實,高鐵項目的投資邏輯,與其他基礎設施建設不盡相同,算力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還存在技術迭代等風險,但杭臺高鐵的積極探索,為民資進入核電、電網、油氣管網等領域提供了參照系,也驗證了專業分工比全鏈條包辦更符合市場要求的判斷。換句話說,民營資本參與重大項目建設并不是要扛起全部,而是把自己擅長和熟悉的那一段做到極致。
從實際效果看,杭臺高鐵的成功運營確實攪起“一池春水”,給眾多民營資本帶來積極的市場預期與信心。更值得期待的是,未來民營資本參與重大項目建設,將會在更多領域謀求突破、形成合力、打造樣本,為高質量發展注入更多動能。(作者:顧陽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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