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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買房中最讓人措手不及的情況之一是——出名人突然去世了。房屋登記在出名人名下,出名人去世后,房屋成為其“遺產”。借名人還能要回房子嗎?
靳雙權律師的答案是:可以,但需要將出名人的所有繼承人列為被告。
在靳雙權律師代理的一起案件中,出資人與出名人簽訂了借款合同,實際上是購買經濟適用房購房指標。后出名人去世,其繼承人拒絕配合過戶。靳雙權律師代理出資人提起訴訟,法院采信了靳律師的觀點,認定雙方存在借名買房關系,判決出名人繼承人協助將房屋過戶給出資人。
在另一起案件中,曹寧獲得了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指標,李憐憫提出借款給曹寧購買房屋,作為對價,曹寧將房屋借給李憐憫居住。后因過戶問題產生糾紛,靳雙權律師代理一方成功維護了合法權益。
靳雙權律師提示:出名人去世后,借名人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必須先將出名人的所有法定繼承人列為被告,在繼承訴訟中一并解決房屋歸屬問題。訴訟時效同樣適用——自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年內必須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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