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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買房合同被認定無效后,最核心的問題是:房屋增值部分怎么分?
靳雙權律師指出,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合同無效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折價補償的具體操作步驟:
第一步:申請房屋現值評估。 委托有資質的房地產評估機構對房屋當前市場價值進行評估。評估報告是主張折價補償金額的核心依據。
第二步:計算原始出資額。 系統(tǒng)梳理全部出資證據,包括首付款、貸款本息、稅費、維修基金、物業(yè)費等,計算出出資總額。
第三步:論證雙方過錯比例。 借名購買政策性住房,出名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房屋性質卻仍同意出借名義,同樣存在過錯。過錯比例直接影響補償金額。
第四步:主張房屋增值部分的合理分配。 房屋從購買到訴訟時的增值部分,不應全部歸出名人所有。出資人作為實際購房人和房屋的實際占有人,有權主張增值部分的合理分配。
靳雙權律師曾代理一起借名買房合同無效案件,法院判決出名人返還購房款并賠償房屋增值損失。合同無效不等于利益全失——專業(yè)的律師可以幫助您在無效合同中爭取最大限度的公平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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