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則境外招聘廣告上寫著,工作輕松,每月收入1.5萬元人民幣,真的有這樣的好事嗎?2026年7月3日,上海寶山區檢察機關公布一起案件,被告人黃某被境外招聘廣告宣稱的高薪所吸引,偷渡至境外參與電信詐騙犯罪活動,最終黃某被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黃某出生于2000年,高中畢業后在工廠務工。2022年10月,黃某在高薪招聘群中,看到一則誘人的境外招聘信息。對方聲稱只需前往境外“背黃金”,每月就能到手人民幣1.5萬元。對此黃某心動不已,按照對方指示動身出境,他先乘坐飛機到達邊境,之后在“蛇頭”的帶領下翻山越嶺、多次輾轉換車,最終偷渡抵達緬甸妙瓦底某詐騙園區。經過一天的培訓,黃某“上崗”,踏入了電信網絡詐騙的犯罪泥潭。據黃某供述,該園區工作人員通過網絡交友平臺結識網友,溝通聯絡、培養感情,逐步獲取對方信任后,誘導受害者投資虛擬貨幣。而所謂的投資平臺,其實是詐騙公司搭建的虛假盤口,屬于典型的“殺豬盤”詐騙套路。
2023年11月,緬甸妙瓦底園區解散后,黃某被轉移至當地其他詐騙公司,繼續參與詐騙犯罪。該公司作案手法更為隱蔽,引流組人員通過租房軟件偽裝成外國人聯系房東。首先以租房為幌子進行溝通,之后逐步轉移話題,閑聊生活、工作日常,取得初步信任后,引導對方添加網絡交友App。聊天過程中,團伙利用AI換臉、外籍模特溝通等方式,騙取受害者信任后,引導受害者參與加密貨幣投資,后續再由組長對接,誘騙受害者在虛假網站注冊、充值、投資。
2025年3月,黃某被依法遣返回國,因患有肺結核,黃某被公安機關采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取保候審期間,黃某再次在網上看到“高薪和外國人聊天”的招工廣告,之后主動聯系發布廣告的人員“阿財”。在“阿財”的安排下,黃某再次鋌而走險,偷渡前往柬埔寨一家詐騙公司,并被不法分子多次轉賣、輾轉多家詐騙公司。直至2026年1月,其所在詐騙園區解散,黃某才趁機逃出園區,返回國內。
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黃某結伙他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法,利用信息網絡騙取他人財物,情節嚴重,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2026年5月28日,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檢察院以詐騙罪對黃某提起公訴。2026年6月10日,法院以詐騙罪判處黃某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檢察官提醒,所謂標注“境外高薪、零門檻、輕松賺錢、無需技能”的陌生招聘信息,實則暗藏詐騙、偷渡、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風險。求職者一定要樹立正確的求職就業觀,摒棄不勞而獲、一夜暴富的僥幸心理,更不要參與偷渡出境、跨境客服、陌生網絡引流、虛擬貨幣投資引導等相關工作。一旦發現境外詐騙招工線索,或不慎誤入詐騙團伙,要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舉報、求助。
(總臺記者 郭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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