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評論員 付克友
因為網友家磚頭砌成的墻壁上有四葉花卉的形狀,“好怕LV告我家房子”話題登上了熱搜。
“我家香菇不敢切十字花刀了”??這些荒誕的網友段子在微博上此起彼伏地刷屏。
笑點背后是真實的焦慮。近期媒體曝光,LV在密集維權:起訴某新茶飲品牌,一審判賠1030萬元;起訴南京某餐飲公司和某鴨血粉絲店,索賠120萬元,法院判被指認侵權的餐吧賠償經濟損失、維權合理開支和其他費用總計11萬元,而此刻餐吧已經倒閉了。
法律上LV大獲全勝,但輿論場卻是另一番景象,“LV你身后空無一人”沖上熱搜,網友幾乎一邊倒站在被訴方這邊。官司贏了,人心輸了,法律與常識之間的裂縫,如此醒目。
裂縫之一在認知層面,即文化符號的歸屬,是否由“注冊在先”來定義。
網友的“意難平”核心在此。他們指出,LV經典老花紋樣與中國唐代寶相花紋高度相似;他們甚至扒出一條清晰的傳承鏈:中國唐代寶相花——傳入日本演化成家紋——19世紀法國設計師借鑒日本家紋設計出LV老花。
歷史真實可以討論,但網友已經產生這樣的印象:LV“文化挪用”在先,如今反倒拿著商標權來“欺負”本土品牌。
法律邏輯很清楚,商標法保護注冊在先的標識,不追溯文化源頭。但公眾的認知是另一套邏輯:老祖宗流傳千年的公共文化符號,怎么就變成別人的“專屬商標”?
彌合這條裂縫,靠的可能不是讓LV放棄維權,而是在制度層面為“公共文化符號”預留更明確的保護和抗辯空間。進一步地,當某個品牌的商標與通用名稱或公共文化符號撞車,其專有保護范圍是否應受到限制?
這不是否定商標保護制度,而是在制度中為“公共文化產品”留下一扇門。
裂縫之二在行動層面,即品牌維權在講法律之外,還要不要講人情。
LV當然有權維權。但問題在于,當一個品牌維權維到“怕我家房子被告”的黑色幽默,其品牌形象已在悄然變質,因為它在公眾感知中已經越過了某種邊界。
特別是,當一個奢侈品牌頻繁出現在“鴨血粉絲”“地磚”“旱廁”這些詞條旁邊時,品牌的高端調性正在被荒誕的聯想一點點稀釋。
LV的確贏了官司,卻可能輸了人心。而人心才是品牌的命脈。法律評價與民意“站隊”在此刻分道揚鑣,也提醒相關企業:品牌維權不能只做法律層面的“合規計算”,還要做公眾層面的“情理評估”。
過度擴張的維權動作,短期內能震懾侵權者,長期卻在消耗品牌的公眾好感度。而品牌的長期價值終究建立在人心之上,而非僅僅是判決書之上。
裂縫之三在制度層面,知識產權規則要讓普通人看得懂、夠得著。
很大程度上,“好怕LV告我家房子”的熱搜是在說明,普通人對“什么算侵權”幾乎沒有準確的判斷力。進而言之,也包括那些被LV起訴的商家,可能也稀里糊涂就成了被告。
這種“無知之懼”,恰恰是制度與常識之間最深的裂縫。當知識產權的邊界在公眾感知中變得模糊,它就從保護創新的制度變成了人人自危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品牌越成功,維權邊界越容易往外擴散,就越容易制造出一種潛在的心理恐慌。
彌合這條裂縫,需要多方努力。比如,在立法層面,應考慮為“公共文化符號”建立更明確的制度邊界;在司法審判層面,除了嚴格適用法律,也應更多考量社會公眾的普遍認知;在企業層面,維權策略需要更加精細化,不要動不動就拿起法律武器,而不惜制造滿盤皆輸的輿論。
“好怕LV告我家房子”這個熱搜,用最荒誕的方式,提醒我們注意法律與常識之間的三道裂縫,需要立法者、司法者、品牌方和公眾各方共同努力。但這些裂縫如此真實地存在,也不可能一夜之間消失。
這種情況下,更需要品牌方主動作為。比如,在文化爭議上,承認公共符號的集體淵源,以開放姿態替代封閉宣示;在維權策略上,區分惡意侵權與無心之失,對小微商家多一分溝通、少一分高壓;在品牌溝通中,把復雜的法律邊界,轉化為消費者聽得懂的價值承諾。
法律是底線,人心是護城河。品牌多一分溫度和真誠,才能真正贏得人心,守住長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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