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揚子晚報
為嚴厲打擊無證生產經營、違規作業等非法違法行為,近日,江蘇省應急管理廳集中曝光7起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典型案例,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法定責任,自覺守住安全生產底線。在一起將油罐出租給無資質企業生產汽油的案例中,三家涉事企業共被罰款4756.8萬元,被沒收違法生產的剩余汽油1428噸。
2025年7月31日至8月7日期間,依據南京市稅務局移交的案件線索,南京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聯合市場監管部門、稅務部門、交通運輸部門對南京沙達旺儲運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發現該公司在2025年6月至8月將公司V1210罐和V1209罐分別出租給不具備汽油安全生產許可資質的浙江蕭能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和南京海鼎能源有限公司用于生產汽油,獲取違法所得共計28.9萬元。
南京沙達旺儲運有限公司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2026年5月22日,南京市應急管理局依據該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對該公司作出沒收違法所得28.9萬元,并處人民幣57.8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市場監管部門對南京海鼎能源有限公司未經許可擅自生產列入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目錄的汽油產品的違法行為,依法沒收違法生產的剩余汽油298噸,并處罰款人民幣928萬元;對浙江蕭能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的未經許可擅自生產列入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目錄的汽油產品和銷售未經許可生產的列入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目錄的汽油產品違法行為,依法沒收違法生產的剩余汽油1130噸,并處罰款人民幣3771萬元。
在另一起典型案例中,2026年1月16日,南通市通州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根據公安機關移送線索進行核查時,發現自然人張某在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情況下,通過微信群銷售煙花爆竹22次,銷售金額共計人民幣6908元。該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條的規定。通州區應急管理局依據該實施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依法責令張某停止非法經營活動,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6908元,并處人民幣4.4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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