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金融虎訊 6月9日消息,日前,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公告顯示,該銀行宣布不再設置監事會,同時對公司章程等多項內容進行調整。
浙商銀行于2025年12月31日召開的2025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修訂〈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議案》和《關于不再設置監事會的議案》。2026年,浙商銀行收到《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于浙商銀行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復》(金復〔2026〕305號),經總局核準,修訂后的《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生效。
![]()
自生效日起,浙商銀行依章程不再設置監事會,由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承接法律法規規定的監事會職權,同時《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議事規則》《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提名委員會議事規則》和《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監督委員會議事規則》同步廢止,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中涉及監事會、監事的規定也不再適用。
與之相應的人事變動也同步展開。自2026年特定日期起,吳方華先生、彭志遠先生、杜權先生、陳中女士、馬曉峰先生、王君波先生、張范全先生、王聰聰先生和陳三聯先生不再擔任公司監事,他們均確認與公司無不同意見,也無其他需提請股東和債權人注意的相關事項。浙商銀行對這些監事任職期間的貢獻表達了衷心感謝。
![]()
此外,浙商銀行還發布了關于公司章程修訂獲核準的公告。在2025年12月31日的2025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章程修訂議案后,2026年4月29日,第七屆董事會2026年第二次臨時會議再次審議通過該議案,因已獲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無需再次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最終,2026年,浙商銀行收到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的批復,修訂后的章程正式生效。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