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兩輪會計差錯更正后,富恒新材2023年扣非后歸母凈利潤的同比變動幅度由14.61%更正為-53.31%,2024年由盈利2701萬元更正為虧損251.6萬元。然而,兩份原始年報均收到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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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攝圖網
兩份標準審計意見年報:一年盈利調減62%,一年變虧損
2026年6月12日,富恒新材(920469.BJ)披露收到北交所紀律處分決定書。
經查,公司在2025年4月、2026年4月兩次披露《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定期報告更正公告》,更正2021年至2024年年報以及2024年半年報、2025年半年報、2025年三季報,相關定期報告財務數據披露不準確。
此外,公司還存在股東大會記錄、部分董事會及監事會會議通知的發出、業務單據蓋章審批及合同臺賬管理不規范等情形。因此,北交所決定對富恒新材以及董事長、總經理姚秀珠、財務總監賴春娟公開譴責,對董秘高曼通報批評。
根據前期公告,2021年至2023年,富恒新材的少數客戶通過廣東矩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東矩正)等主體取得借款,富恒新材實控人姚秀珠對此提供口頭擔保,相關借款部分或全部用于向富恒新材支付采購貨款。而廣東矩正是“富恒高性能改性塑料智造基地項目(一期)”項目的建筑工程承包方,即富恒新材的供應商。
富恒新材表示,實控人口頭擔保行為導致同一客戶的擔保回款與非擔保回款的整體回款周期存在一定差別,改變了公司正常回款周期下應有的應收賬款賬齡結構,從而影響壞賬準備計提情況。因此,公司對相關擔保回款沖減的應收賬款賬齡進行追溯還原,補提壞賬準備,同時根據相關客戶最終歸還廣東矩正的借款情況,轉回對應已補提的應收賬款壞賬準備。
2025年4月,富恒新材進行會計差錯更正,其中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報中的扣非后歸母凈利潤分別調減491.56萬元、291.9萬元、342.77萬元,調減比例分別為16.20%、6.85%、7.02%。
2026年2月,富恒新材收到深圳證監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監管部門發現公司2023年、2024年部分收入、應收賬款、成本及存貨等數據不準確。
隨后,公司再次進行會計差錯更正,其中2023年營業收入調減2.35億元、占調整前的40.57%,扣非后歸母凈利潤調減0.27億元、占調整前的59.18%;2024年營業收入調減3.75億元、占調整前的45.84%,扣非后歸母凈利潤調減0.3億元、占調整前的109.32%,由盈利2701萬元更正為虧損251.6萬元。
經過兩輪會計差錯更正,富恒新材2023年扣非后歸母凈利潤累計調減62.05%,2024年調減109.32%,由盈利轉為虧損。
然而,作為富恒新材2023年、2024年年審機構,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中審眾環)均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值得注意的是,富恒新材于2023年9月登陸北交所,招股書報告期為2020年至2022年。也就是說,公司IPO申報材料披露的2021年、2022年財務數據不準確。
事實上,在申報北交所IPO前及申報期間,富恒新材已經兩次進行會計差錯更正,調整2019年至2022年財務報表,申報會計師中審眾環出具專項鑒證報告。
胡永波、潘佳勇為富恒新材IPO項目經辦注會,潘佳勇還是富恒新材2023年、2024年審計報告簽字注會之一。
2026年3月,中審眾環及胡永波、潘佳勇因露笑科技(002617.SZ)2024年年審項目執業問題,被浙江證監局出具警示函。經查,會計師未對存貨盤點、固定資產盤點等重要關鍵控制執行穿行測試和控制測試,收入、成本等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
保薦機構:工程建設資金流出不存在體外資金循環
前述廣東矩正的借款行為或構成“富恒新材—供應商—客戶—富恒新材”的資金閉環,即富恒新材向廣東矩正支付工程款項、廣東矩正向客戶提供借款、客戶向富恒新材支付貨款。
而在富恒新材IPO一輪審核問詢中,北交所曾要求公司說明在建工程的主要供應商、施工方情況。富恒新材及保薦機構海通證券(已被吸收合并為國泰海通)回復稱,包括廣東矩正在內,發行人與工程項目施工方及供應商均不存在關聯方關系,亦不存在除工程合作協議以外的其他約定或利益安排。
北交所上市委針對審議會議結果進一步提出落實意見,包括“對在建工程進度、資金安排、逐筆資金流向的真實性以及工程造價的合理性做進一步核查并發表明確意見”。
富恒新材回復披露了2021年、2022年就“富恒高性能改性塑料智造基地項目”支付的每一筆款項的時間、金額、付款內容和支付對象。143筆款項中有63筆支付給了廣東矩正,金額合計2.47億元,占比接近95%。
富恒新材稱,相關資金除合理利潤外,均流向廣東矩正的上游勞務及建筑材料供應商,用于對應項目相關支出。
保薦機構海通證券、申報會計師中審眾環查閱了廣東矩正出具的下游資金支付明細及對應單筆20萬元以上的銀行回單,2021年、2022 年查閱銀行回單金額占其下游資金支付的比例分別為96.53%、90.45%。核查結論是“發行人工程建設資金流出不存在體外資金循環情況”。
富恒新材IPO項目的簽字保代為陳星宙、邱皓琦。根據證券業協會公示信息,陳星宙已轉入另一券商執業,無法查詢到“邱皓琦”相關的保代信息。
上市當年扣非凈利高增變腰斬,非標審計意見拉響*ST警報
富恒新材主營改性塑料,產品主要應用于家用電器、消費電子、汽車零部件等領域。招股書報告期內,公司營業收入、歸母凈利潤、扣非后歸母凈利潤均連續增長,年化復合增長率分別為13.4%、29.81%、30.67%。
2024年4月,公司披露上市后的首份年報即2023年年報,營業收入同比上漲23.96%,歸母凈利潤、扣非后歸母凈利潤分別上漲26.26%、14.61%。但經過會計差錯更正后,2023年營業收入轉為同比下降26.33%,歸母凈利潤、扣非后歸母凈利潤分別下降36%、53.31%。
2024年原始年報披露,歸母凈利潤、扣非后歸母凈利潤同比降幅分別為33.64%、40.55%。經更正后,降幅分別擴大至76.35%、113.57%,扣非后歸母凈利潤轉為虧損。
2025年,富恒新材實現營業收入3.79億元、同比下降14.38%,歸母凈利潤、扣非后歸母凈利潤均虧損超過1億元。
公司表示,受行業競爭加劇、部分客戶需求減少、新開發客戶訂單轉化不及預期等影響,主營業務表現不佳,訂單規模縮減,疊加產品降價,共同導致營業收入下降。同時,公司接單毛利率下降,子公司中山富恒募投項目投產且新增相關人員,折舊攤銷、人員薪酬等固定費用有所增長,導致期間費用率提高。
需要注意的是,富恒新材2025年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帶強調事項段的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內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中審眾環表示,形成非標審計意見的基礎主要包括存貨、營業成本及跌價計提事項,以及應收賬款及壞賬計提事項。
截至2025年末,富恒新材的存貨余額為2.58億元,其中存放于第三方倉庫的存貨余額為1.69億元。會計師無法判斷期末存貨余額的真實性、準確性,第三方倉庫存貨對應采購的真實性、準確性以及計價方式影響存貨余額的準確性,無法確定營業成本結轉及費用的準確性。
截至2025年末,富恒新材的應收賬款原值為4.04億元,其中賬齡在一年以上的有2.39億元。由于以前期間交易形成的應收賬款逾期金額較大、時間較長,會計師無法判斷逾期應收賬款的可收回性對應收賬款期末數可能帶來的影響。
中審眾環認為,富恒新材銷售管理、采購管理、存貨管理等主要內部控制流程未得到有效執行,導致收入、應收賬款、成本及存貨等數據不準確,相關年度定期報告財務信息披露不準確。上述行為對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背離了內部控制的基本目標。
根據北交所股票上市規則,若富恒新材2026年內部控制仍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股票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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