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近日公布樓市“偷面積”首張罰單。荔灣區城管執法局對當地某城中村改造項目作出處罰決定,認定這一主要功能為商品住宅的項目,未經規劃許可將裝飾柱改建為結構柱,改建面積近200平方米。那么,開發商為什么要這樣改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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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內人士指出,報建階段是裝飾柱,項目完工成了結構柱,就可以把原本室外、不計入套內的外立面凹槽、挑空區域“封進室內”,變成業主能使用的套內空間,實現“只送面積、不占計容指標”。但這類改建未經規劃許可,屬于違建,應給予處罰。
那么,類似“偷面積”的做法還有哪些?存在怎樣的隱患?對消費者又會造成哪些影響呢?
根據荔灣區城管執法局出具的違法建設行政處罰決定書,這一商品住宅項目將19-1棟的4至31層,以及19-2棟的2至15層、17至31層、33至48層的裝飾柱均變更為結構柱,其中還有部分樓層屬于避難層,總的改建面積合計199.3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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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央視新聞(記者 王澤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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