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漢中市民王先生(化姓)在漢臺區吾悅廣場永輝超市選購商品時,發現購買的一瓶沙拉醬已過期近半個月,而門店未做下架處理,引發消費者對商超食品安全的擔憂。針對此事,西西新聞記者進行了走訪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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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反映:買到的商品過期了!
6月18日,王先生在吾悅廣場永輝超市調味食品區域選購了一瓶沙拉醬,準備回家做水果沙拉。付款后他習慣性地核對生產日期,發現該產品生產日期為2025年9月5日,保質期9個月,截至購買當日已過期13天,快半個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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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展示購買到的商品和購物小票)
“近年來國家反復強調狠抓食品安全,所以我購物時都會核對生產日期和配料表。”王先生表示,超市作為食品安全責任主體,理應嚴格執行臨期、過期商品下架制度,過期食品仍在貨架銷售,存在嚴重食品安全風險。
商家回應:承認工作失誤,愿道歉賠償
6月19日,針對消費者反映的問題,記者前往該超市實地采訪。店長付某回應稱,門店已配套智能化臨期食品預警系統,可提前對臨期商品自動預警,并設立了臨期商品折扣專區,商品距到期兩個月即統一轉移至該區域折價處置。
對于此次事件,付某解釋系工作失誤——因員工離職交接出現紕漏,導致這一瓶沙拉醬在排保時被遺漏,未能及時下架。店長表示愿意登門向消費者致歉,并依法給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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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設立了臨期商品折扣專區)
但王先生明確拒絕賠償,他表示:“投訴并不是為了索要賠償。這家超市效仿胖東來升級改造后,我經常來選購生鮮、熟食。這次發現過期食品,很擔憂門店或其他超市還有同類隱患。希望這家全國連鎖的知名商超守住食品安全底線,讓老百姓買得放心、吃得安心。”
調查發現:此前突擊檢查已存多項問題
針對永輝超市出售過期食品事件,記者聯系到漢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表示,消費者遇到食品經營相關問題,可以撥打12315投訴舉報熱線反映;同時告知,該局消費者權益保護科相關負責人在外地,建議記者前往漢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采訪。但漢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未接受采訪。
隨后,記者調查發現,漢中市場監管部門曾于6月10日對漢中永輝超市進行突擊檢查,當時指出多項管理漏洞:未嚴格按照內部管理規定在冷庫設置臨期食品標識、半成品存儲方式不合格、冷凍溫度不達標、食品價格標簽不醒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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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中市場監管”發布的《食安播報》視頻截圖)
那么此次過期食品事件,是否暴露出超市整改仍未到位?
律師解讀:銷售過期食品涉行政違法
陜西漢鐘律師事務所高峰律師告訴記者,《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條明確,銷售過期食品本身即構成行政違法。
針對可能造成的后果,高律師指出,售賣過期食品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可處五萬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若商家明知食品過期仍對外銷售,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消費者可要求退還貨款、賠償實際損失,同時可主張價款十倍或損失三倍的懲罰性賠償,賠償金額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計;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涉刑責最高可判無期徒刑。
多位受訪消費者表示,商超是食品安全監管的關鍵民生陣地,希望各商家和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履職盡責,嚴守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共同守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西西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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