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驛支付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一審判決出爐,POS機冒名換機亂象再現司法判例。
支付之家注意到,福建省福州市馬尾區人民法院一份民事判決書顯示,福建星驛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與河南兩家公司之間的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已作出一審判決。
該案案號為(2025)閩0105民初4190號。判決書顯示,福建星驛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為原告,其曾用名為福建國通星驛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法院一審判令,河南兩家公司應自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星驛付”注冊商標、“福建國通星驛”企業名稱等對星驛支付構成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并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共同賠償星驛支付經濟損失及為制止侵權支出的合理費用共計30萬元。
法院同時駁回星驛支付的其他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8850元,減半收取4425元,由星驛支付負擔1796.29元,河南兩家公司負擔2628.71元。判決書載明,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法院遞交上訴狀。
該案屬于民事不正當競爭糾紛。判決處理的,是涉案企業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星驛付”注冊商標及“福建國通星驛”企業名稱等行為的法律責任。
支付收單市場長期存在冒用支付機構名義開展POS推廣的情況。
常見話術有“POS機即將停用”“費率即將上調”“免費更換新機”“官方升級設備”等。商戶一旦誤以為相關通知來自原支付機構或官方合作方,可能被誘導更換終端、下載陌生應用、提供身份信息或綁定銀行卡信息,后續還可能出現押金被扣、費率變化、售后失聯等問題。
支付之家此前已多次關注類似風險。
2025年6月,支付之家在樂刷支付相關文章中提到,時常有不法分子冒用支付公司官方工作人員等名義,通過短信、電話等方式向特約商戶發送“POS機即將暫停使用”“更換POS新機”等虛假信息,誘使商家更換POS機。該文還提到,銀聯商務、拉卡拉、國通星驛、盛付通、付臨門等多家支付公司均發布過相關預警,部分機構進一步采取法律措施。
2025年11月,支付之家在《開始“批量冒充”支付機構了?POS機換機騙局正在加速蔓延》中梳理,所謂“官方客服”以設備停用、低費率新機等說法聯系商戶的情況,已不再指向單一機構,冒用支付機構名義實施換機詐騙的行為呈現批量化趨勢。
2026年3月,銀盛支付也曾發布聲明稱,有不法分子通過短信、電話等方式冒用公司名義,以“低費率”“免費更換設備”“系統升級”“設備停用”等理由誘導用戶更換終端設備,并實施違規切機或詐騙錢財等違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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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單市場進入存量競爭后,冒名、混淆、恐嚇式營銷、虛假低費率承諾等行為仍不時出現。商戶資源可以競爭,支付品牌不能被冒用,終端更換也不能靠不實信息推動。
對持牌支付機構來說,品牌維權不只是商標保護,還關系到商戶服務鏈條的穩定。POS終端連接商戶收款、交易結算、售后服務和風險管理。一旦商戶被誘導脫離原服務鏈條,輕則產生設備押金、流量費、費率爭議,重則影響交易安全和資金安全。
對商戶來說,收到涉及“設備停用”“費率調整”“免費換機”“押金退還”等內容的電話或短信,應通過支付機構官方網站、官方App、官方客服電話或原備案服務人員核實,不要輕易點擊陌生鏈接,不要向陌生人員提供驗證碼、身份證件、銀行卡號、結算賬戶信息或人臉識別信息。
星驛支付此次一審獲判賠30萬元,為POS冒名換機中的品牌冒用問題提供了一個民事維權樣本。收單市場仍會競爭,競爭方式必須回到真實授權、真實服務和真實定價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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