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報社視覺全媒體中心·大河報記者 梁奇慧
明日尾號3和8停駛
一次交通肇事導致趙勇的父親重型閉合型顱腦損傷,輾轉治療兩年后,搶救無效去世。讓當時的趙勇沒有想到的是,向肇事司機黃某芬索賠的這條路,他竟然一走就是十一年。其間,他收到的判決、裁定已不下30次,但至今,他仍然未收到剩余近70萬元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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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趙勇的父親趙某斌被黃某芬駕車撞傷,黃某芬負事故主要責任,并被判決支付85萬元賠償金。2017年,為索要賠償金,趙勇在某停車場找到了黃某芬,黃某芬卻說:“我不出國,也不坐飛機,也不高消費,你說的那個什么老賴,我不給你,你不也得受著嘛!”該視頻在網上引發熱議,黃某芬也因此被網友稱為“教科書級老賴”。
7月6日,趙勇向大河報《看見》記者提供的判決書顯示,2025年12月,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撤銷了黃某芬無償贈與其女兒劉某的402686.93元。2026年5月31日,劉某因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6月1日,劉某被公布為失信被執行人。6日晚,劉某告訴大河報《看見》記者,她們仍對當初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結果持有異議,目前仍嘗試訴諸于法律途徑。
事件回顧:老人遭遇車禍兩年后身亡,肇事司機因“我就是人品有問題”等言論被稱“教科書級老賴”
2015年10月6日,趙勇的父親趙某斌騎著自行車出門鍛煉身體,在返家路上的一個路口處,趙某斌被黃某芬駕駛的小汽車撞倒,造成重型閉合型顱腦損傷,輾轉治療兩年后,搶救無效去世。
彼時,黃某芬剛拿駕照不滿三個月,事故發生時存在跨越雙實線、未按規定右側行車,被交警部門認定對事故負主要責任,趙某斌負次要責任。
而當時剛碩士畢業的趙勇放棄了工作機會,返鄉照顧“重度昏迷”的父親,為延續父親的生命,趙勇曾發起過“賣畫救父”的網絡籌款,并于2016年賣掉了家中住房。而另一邊,在向黃某芬索賠未果的情況下,趙勇將其訴至法院。
2017年6月8日,當地法院對該案作出判決,要求黃某芬賠償趙某斌各項損失約93.6萬元,扣除已支付部分,還需賠償86萬元,而黃某芬未履行法院判決。
2017年10月,趙勇在某停車場找到黃某芬,黃某芬對著鏡頭說出:“判幾年也中,咋地都中,反正我判幾年,最起碼這點錢我不用還了”“我不出國,也不坐飛機,也不高消費,你說的那個什么老賴,我不給你,你不也得受著嘛”“我就是人品有問題,你在這說有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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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勇將這段視頻發布至網絡以后,黃某芬被網友稱為“教科書式老賴”。
2017年11月,在央視報道之后,黃某芬因拒不執行生效判決被拘留15日。幾天后,趙勇的父親去世,黃某芬因交通肇事罪被逮捕,后獲刑8個月,還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最新進展:索賠糾紛長達十一年,肇事司機轉給女兒的四十余萬元被判返還,雙方當事人最新回應
然而,趙勇與黃某芬及其女兒劉某月的索賠糾紛仍未終結。
據公開報道,2018年,黃某芬服刑結束后曾接受采訪稱自己曾表達過愿意分期付款的意愿,而現在已經沒有賠償能力了,“我已經被搞得身敗名裂,工作也沒了,不掙錢拿什么還”。
2018年12月,河北唐山市路南區人民法院對黃某芬、劉某財產分割案一審宣判,法院認為,根據物權法定原則,涉案房產應為劉某個人所有。雖有證據能夠證實黃某芬對涉案房產確有出資,但趙勇以此為由,主張涉案房產為黃某芬和劉某共同共有,于法無據,因此判黃某芬勝訴。
據趙勇提供的判決書,2022年,唐山市路南區人民法院就趙勇與黃某芬、劉某的債權人撤銷權糾紛一案作出民事判決,法院認定事實為,自2015年12月至2021年11月,黃某芬與劉某之間發生過頻繁的、數額不定的轉賬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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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為,黃某芬認可贈與的379714元及黃某芬無償轉讓給劉某的69288.63元共計449002.63元,足以影響趙勇的債權實現,其有權主張撤銷債務人的贈與及無償轉讓行為,并由劉某將上述金額的款項返還給被告黃某芬。
2025年,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民事判決,黃某芬向女兒劉某贈與的40余萬元被判決撤銷,該金額比一審判決減少4萬元左右。
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今年2月,劉某成被執行人。5月31日,唐山市路南區人民法院向其發布限制消費令。6月1日,劉某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被公布為失信被執行人。
趙勇告訴大河報《看見》記者,根據法院判決以及執行情況,黃某芬未賠償金額(不含利息)尚有近70萬元。7月6日,劉某告訴大河報《看見》記者稱,她和其母親仍對當初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結果持有異議,目前仍嘗試訴諸于法律途徑。
責編:介明鋼丨審核:解元利丨監制:趙豐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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