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渠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渠市監處罰〔2026 〕 ]140號
當事人: 渠縣戶通燃氣有限公司
主體資格證照名稱:營業執照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763X
2026年4月13日渠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土溪市場監督管理所執法人員在糾治燃氣安裝使用價格亂象專項整治中,對渠縣戶通燃氣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檢查發現當事人在銷售燃氣保險方面存在強制捆綁消費的問題。2026年4月13日,土溪市場監督管理所依法申請立案調查,2026年4月21日, 渠縣戶通燃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收費工作人員到土溪市場監督管理所接受詢問調查,制作詢問調查筆錄,提供相關證明材料。2026年4月22日至23日,執法人員對8戶繳納保險費的用戶進行了詢問調查,制作了調查筆錄,2026年5月7日,執法人員對保險公司業務員進行詢問調查,制作了調查筆錄。2026年5月10日,案件調查終結。
經查,當事人在2026年提供燃氣服務中新增了燃氣保險項目,價格為每戶每年10元,當事人通過用戶在收費大廳繳費時收取和微信服務號繳費時扣費兩種方式收取燃氣保險費。
用戶在收費大廳繳費時當事人將燃氣保險費和燃氣費開具在一張結算單上進行收費。收費大廳墻面雖張貼有“燃氣保險自愿購買,不愿購買可致電公司申請退費” 的溫馨提示,但大廳收費工作人員在向用戶辦理燃氣繳費業務時,未主動向用戶告知保險投保內容、未逐一詢問用戶投保意愿、未經用戶明示同意,直接在收取燃氣費時一并按每戶每年10元標準同步收取燃氣保險費用,以事后退費提示替代事前自愿確認,客觀上形成默認代扣、變相強制投保。
當事人運營的微信服務號繳費界面中,沒有彈出關于收取保險費的溫馨提示。當事人將基礎燃氣費與燃氣保險費設置為捆綁合并支付項目,系統未設置燃氣保險勾選取消、費用拆分獨立支付功能,用戶使用微信服務號繳費時只能一并全額繳納燃氣費及保險費,無法單獨只繳納燃氣費用。預存費用戶,當事人微信服務號平臺在扣取用戶燃氣費的同時自動扣取燃氣保險費。當事人利用技術設置限制了消費者自由選擇的權利,強制捆綁搭售燃氣保險。
該燃氣保險屬于用戶自愿購買險種,并非國家強制性險種。經查,當事人共強制捆綁收取了燃氣保險費489戶,共計489 0元,并通過大家財產保險有限責任公司四川分公司達州中心支公司為收取費用的489戶用戶購買了家庭財產與民用燃氣保險(微信公眾號:燃氣世界)。保費每戶每年10元,當事人收取燃氣保險的收費標準與保險公司核定保費標準一致,未加價加收、未從中賺取差價及額外傭金返利,當事人收取保險費后,統一以公司名義為對應用戶向保險公司統一辦理投保手續,保險保單真實有效。
當事人作為燃氣公用經營企業,利用民生剛需、用戶無其他供氣替代選擇的優勢地位,通過線下默認扣費、線上系統強制綁定兩種方式,限制消費者自主選擇是否購買燃氣保險的權利,侵害廣大燃氣用戶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雖可事后申請退費、保險權益真實有效,且未溢價牟利,但不能改變事前變相強制交易、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的違法本質。案發后,當事人積極整改,已對收取燃氣保險費的用戶通過充值燃氣費的方式完成了退費,共計退費489戶,4890元,無違法所得。
上述事實,主要有以下證據證明:
1.當事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收費工作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各1張,證明當事人主體資格;
2.現場檢查筆錄1份,證明現場情況;
3.對法定代表人和收費工作人員制作的詢問筆錄各1份,證明當事人違法事實和配合調查;
4.渠縣戶通燃氣有限公司天然氣費結算單復印件6份, 渠縣戶通燃氣有限公司微信服務號繳費頁面截圖1張,收費大廳及微信服務號發布的溫馨提示照片各1張,證明當事人收取燃氣保險費的方式和事實;
5.燃氣保險電子投保單,燃氣保險費發票,被保人清單各1份,證明當事人為用戶購買燃氣保險的事實;
6.退費結算單6份,證明當事人退費情況;
7.對繳納保險費用戶制作的調查筆錄8份及用戶身份證復印件8份,微信繳費頁面照片5張,證明當事人違法事實和退費情況;
8.對大家財產保險有限責任公司四川分公司達州中心支公司業務員制作的調查筆錄1份,業務員身份證復印件1份,保險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保險許可證復印件1份,證明當事人購買燃氣保險的情況。
以上證據材料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確認。
根據上述已查明的事實和證據,本局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于2026年5月26日依法直接向當事人送達了《渠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告知書》(渠市監罰告〔2026]142號),將本局擬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和處罰內容及當事人依法享有陳述、申辯的權利告知了當事人,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
本局認為:當事人強制捆綁消費者購買燃氣保險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第十一條的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經營者不得以暴力、脅迫、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或者利用技術手段 ,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消費者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或者排除 、限制消費者選擇其他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經營者通過搭配、組合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構成違法行為。
自由裁量理由等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如實陳述違法事實,主動提供證據,并在案發后第一時間進行退費處理,未實際造成消費者損失,因此對當事人作出從輕處罰。
處理意見及依據: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第十一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第一款“經營者違反本條例第十條至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至第二十一條規定,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并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的規定 ,現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處罰如下:
1.警告;
2.罰款30000元。
請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憑渠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繳款通知書將罰款交到指定銀行。逾期不繳納,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并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渠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于6個月內依法向通川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期間,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
渠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6年6月3日
連續十年創作不易,感謝有你!
1、
2、
3、
4、
5、
廣告招租
版權聲明
轉載內容,旨在用于行業交流分享,燃氣世界公眾號對所轉載文中的陳述、觀點等持客觀、中立態度。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如需轉載公眾號原創內容,可聯系授權轉載,需注明轉載來源“燃氣世界”,感謝!
★小編微信:hyj0766(注明來意)
贊是一種友誼|分享傳遞智慧
助力小編多挖點干貨!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