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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陽,一家夫妻小店“渝見小面”,一碗面賣8塊錢。老板娘毛女士是重慶人,“渝”字是她對家鄉口味的執念。小店開在一條普通街道上,和千里之外那個擁有503家門店的港股“面館第一股”遇見小面,本來沒有任何交集。
但2026年6月11日,一張法院傳票把兩家面館擰在了一起。遇見小面委托律所起訴“渝見小面”商標侵權,索賠7000到8000元。毛女士對著鏡頭抹眼淚的畫面很快傳遍網絡。4天后,遇見小面創始人宋奇公開道歉,撤訴、無償轉讓閑置的第35類“渝見小面”商標、停掉外包律所合作,一套動作行云流水。
從起訴到認錯,只用了四天。道歉信發得再快,有些代價也已經付了。
第一批轉身離開的,是那些充了值的會員
撤訴消息剛出來,社交平臺上就出現了一波“退款截圖潮”。有用戶連賬戶里幾毛錢的余額都要退干凈。不是面不好吃了,是心里那根弦斷了。
一位廣州會員順利退回了106.8元,他說自己專門去查了裁判文書網,發現遇見小面之前就告過好幾家類似的小店——“感覺像碰瓷”。另一位深圳的銀牌會員就沒那么順利,168元反復退不出來,系統一直報錯。品牌回應說退款通道沒關過,超過一年的儲值需要人工處理,同時否認出現大規模退款潮。
有沒有“大量退款”是一回事,存量用戶的信任流失是另一回事。餐飲行業的人都知道,一個主動注銷儲值的老客,再拉回來的成本是新客的三倍以上。很多人退完款之后,可能再也不會走進那家店了。
法律上站得住腳,不代表輿論上站得住
遇見小面如果只講法律條文,確實可以說自己“占理”。但問題在于,法律判斷要看音、形、義、消費場景、混淆可能性——兩家店相隔千里,一個“遇”字一個“渝”字,字形字義都不一樣,門頭裝修更是八竿子打不著,普通消費者誰會走錯門?
而公眾不看這些。公眾只看到一件事:一家上市公司告了一家賣8塊錢面的夫妻店。再加上今年4月遇見小面剛剛因為“不給加蔥花”上過負面熱搜,好感度本來就在低位。連續兩次沖擊,品牌在消費者心里的印象已經打了折上折。
資本市場的反應也很直接。遇見小面2025年底上市首日就破發,到這次風波爆發當天,股價已經從發行價7.04港元跌到了3.73港元,近乎腰斬。維權風波一出,投資者對這家公司的聲譽管理能力更難有信心了。
真正惹禍的,是那個“外包出去的法務權”
社交媒體上,一條高贊評論這樣問:“遇見小面是不是專門養了一批律師,到處搜名字碰瓷?”
答案可能不是決策失誤,而是“手伸得太長,眼睛沒跟上”。這幾年不少連鎖餐飲品牌把商標維權打包給第三方律所,律所自主篩查近似店名、自主發起訴訟、自主協商和解,全程無需品牌內部法務審核。律所收益完全綁定案件結果:贏了抽成,和解抽成,告錯了直接撤訴就行,自身幾乎零成本。對這種“外包式維權”來說,案件數量永遠比案件合理性更重要。
公開的裁判文書顯示,2024年以來遇見小面作為原告至少參與了4起類似的商標訴訟,全是由外包律所操盤。品牌的本意是防范惡意山寨,但維權決策權全部下放之后,律所的逐利邏輯就替代了品牌的風險判斷邏輯。
更深層的問題是:遇見小面這幾年跑得太快了。門店年均增速超過40%,2025年一年凈增143家。規模在膨脹,但風控體系沒跟上。把維權的扳機交給第三方,卻沒有搭建事前人工復核的篩選閘門,出事只是早晚。
那家被起訴的小店老板娘,反而給大品牌上了一課
整件事里最有意思的,是毛女士的態度。輿論一邊倒支持她,有人要給她捐款,有人要幫她帶貨,她全部拒絕了。她反復說的一句話是:“我就想踏踏實實干好自己的事。”
一個普普通通的小店主,守著最樸素的經營邏輯——不惹事,不占便宜,不蹭流量,本分過日子。
而那個擁有503家門店的上市公司,卻似乎忘記了最樸素的事:注冊商標是為了防惡意仿冒,不是為了壟斷某個字、某句話。法律上你有權利起訴,不代表你就應該起訴。脫離了市場常識和公眾情感的維權,哪怕官司打贏了,品牌也輸了。
四天的道歉,需要多久才能真的被原諒?
遇見小面撤訴、道歉、送閑置商標、終止外包合作,動作干凈利落,公關層面可以說已經做到了滿分。但信任這個東西,碎了就是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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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主動退掉儲值的人,不會因為一封道歉信就重新充錢。那些在心里給品牌打上“店大欺客”標簽的消費者,也不會因為創始人出來鞠個躬就徹底改觀。
這一碗8塊錢的面,掀翻的不只是短期波動的股價,還有品牌和消費者之間那層薄薄的信任。對遇見小面來說,真正的考驗不是這次怎么道歉,而是以后能不能管住那個外包出去的扳機,能不能在快速擴張的同時,把“敬畏小微商戶、守住常識邊界”寫進自己的風控手冊里。
下一次,如果再有一個類似的事件,可能就不是四天能收場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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