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滾動播報
(來源:上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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罹患癌癥本已是憾事,奈何還鋃鐺入獄,將在高墻里度過1年9個月,并繳納罰金2萬元,更是令人唏噓,不過,這一切都是柏某貪心不足自作自受。近日,經徐匯區檢察院提起公訴,利用病友購藥虛開發票騙取保險金24萬元的柏某被徐匯法院以保險詐騙罪作出上述判決。
2023年2月,癌癥患者李先生在醫院看病時,與女病友柏某聊起兩人都在使用的一種抗癌藥物。這時,柏某提出,請李先生配藥時在發票抬頭上開具柏某的名字,以便她可以報銷。李先生不以為意,便答應了,隨后多次在買藥時開具了寫有柏某名字的發票,直到公安機關上門了解情況時,他才知道,柏某竟已因騙取報銷落入法網。
原來,2025年10月,某保險公司發現客戶柏某有夸大用藥記錄騙取保險金額的行為,于是派人前往徐匯公安分局報案。在接到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后,柏某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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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調查,2017年,柏某作為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在該公司購買了一份家庭醫療保險,承保日期是2017年11月到2024年11月。之后,她罹患癌癥,開始依據保險合同進行理賠。2022年底,她經醫生推薦開始使用該抗癌藥物,并憑發票向保險公司報銷購藥費用。當柏某得知李先生也使用該藥治療時,她就想借此套取部分保險金用于日常開支。
案件移送至徐匯區檢察院后,檢察官對在案證據進行綜合分析,將柏某流水中正常用藥的理賠金額與虛假理賠金額進行區分,精準認定柏某的犯罪數額為24萬余元。2026年4月,徐匯區檢察院依法以保險詐騙罪,對柏某提起公訴。6月,徐匯區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柏某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并處罰金二萬元。
原標題:《癌癥患者利用病友購藥發票騙取保險金24萬元,鋃鐺入獄不值得!》
欄目編輯:顧瑩穎 題圖來源:上觀題圖
來源:作者:新民晚報 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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