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陳璐)6月25日是第36個全國土地日。6月2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一批土地資源司法保護典型案例,從土地性質看,包括永久基本農田、高標準農田、天然牧草地、城市公益林地、城郊集體林地等;從案件類型看,涵蓋刑事、行政、公益訴訟等案件。
該批典型案例共8件,記者注意到,其中有4件刑事典型案例涉及的罪名均為非法占用農用地罪。比如,張某甲等人向永久基本農田等耕地非法傾倒開槽土、盾構泥等建筑垃圾,造成近200畝耕地等農用地被毀壞,檢察機關在依法懲治犯罪的同時,依法制發檢察建議,督促行政執法機關啟動專項整治工作,助力受損耕地等有效修復。
另一起案件中,張某、曹某未經審批改變草原用途,擅自開墾天然牧草地1200余畝,造成草原植被嚴重毀壞,檢察機關在依法嚴懲犯罪分子的同時,推動其向相關部門繳納生態修復費15萬余元,并促推當地政府建立市域三級干部包聯到村到戶常態化巡查機制。
這批案例中,還有兩件典型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一案例顯示,海南某縣某磚廠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建設磚廠被行政處罰,但一直不履行,也未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行政執法機關申請強制執行后,法院以程序瑕疵為由將案件材料退回,行政執法機關也未及時溝通補正,導致違法占地行為持續存在。對此,檢察機關督促相關部門依法履職,實質性消除違法狀態。
發生在山東省青島市的一起案件顯示,青島某區自然資源局啟動礦山生態修復治理工程,但復墾土地質量未達到標準。檢察機關依法制發檢察建議,督促相關部門依法履行監管職責,修復后新增耕地、林地近180畝。在此基礎上,檢察機關還部署開展礦區土地復墾利用專項監督,推動行政執法機關建立常態化日常管護和長期監測機制。
近年來,全國檢察機關依法全面履行國家法律監督職責,嚴懲非法占用農用地等違法犯罪,堅持對農用地進行“全環節、全要素、全鏈條”保護。最高檢普通犯罪檢察廳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檢察機關將充分發揮打擊、監督、修復、保護等職能作用,守牢土地資源保護紅線,更好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編輯 白爽
校對 李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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