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場資訊
![]()
為落實最高檢高質(zhì)效辦案、輕罪治理的工作部署,踐行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深耕新時代楓橋經(jīng)驗,做實矛盾實質(zhì)性化解工作。近日,我院辦理一起因債務糾紛引發(fā)的非法拘禁輕罪案件,檢察官跨省履職促成雙方刑事和解,依法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收獲當事人高度認可,受害人親送錦旗肯定辦案效果,彰顯檢察柔性司法溫度。
該案系債務糾紛引發(fā)的輕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為索要欠款,激情實施非法拘禁行為,系初犯偶犯,認罪認罰、悔罪態(tài)度較好,案件未造成實質(zhì)人身損害,社會危害性較小,具備和解從寬處理條件。案件辦理初期,雙方債務糾紛與刑事矛盾交織,對立情緒強烈,簡單起訴易滋生信訪隱患。
辦案中,承辦檢察官破除就案辦案思維,一體化同步推進釋法說理、糾紛調(diào)處、社會治理等工作。一是開展法治宣講教育,厘清雙方權責邊界,引導當事人理性維權避免矛盾升級;二是聚焦矛盾實質(zhì)性化解,居中調(diào)解修復社會關系,促成犯罪嫌疑人真誠悔罪致歉并取得被害人諒解,一并解開刑民雙重糾紛;三是減輕群眾訴累,釋放檢察溫情,考慮到犯罪嫌疑人因重病不便出行,檢察官攜辦案組跨省上門辦案,全方位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
結(jié)合全案情節(jié)、認罪悔罪及諒解情況,依據(jù)法律規(guī)定,我院依法對嫌疑人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該案一體實現(xiàn)懲戒教育、矛盾化解、社會修復等多重效果,達成辦理一案、化解一域糾紛的治理效能。
下一步,我院將持續(xù)落實上級檢察工作部署,聚焦婚戀、債務、鄰里等民間糾紛類輕罪案件,常態(tài)化落實寬嚴相濟、社會治理、刑事和解等工作機制,以高質(zhì)效檢察辦案,做實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檢察擔當。
文字:李建鋒
一審:曹 恒
二審:季 鑫
三審:李 紅
特別聲明:以上內(nèi)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nèi))為自媒體平臺“網(wǎng)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