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雨季到來,
上海的雨“梅”完“梅”了。
明天至周日梅雨“休息”,
陽光短暫露臉適合洗曬,
下周初,
降雨再度變得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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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很多人為避雨
在電動自行車上加裝雨棚雨傘,
上海交警提醒:
這類行為違法,
且易造成交通事故,
一不小心還會成為“奪命傘”!
上海街頭不少電動自行車
加裝雨棚雨傘
連日來雨水不斷,不少市民發現,加裝了雨傘、雨棚、擋風罩等設備的電動自行車又出現在了上海街頭。記者在上海一些路口看到,非機動車車流中,時不時地夾雜著安裝了雨傘或雨棚的車輛。
這些遮雨設備樣式繁多,既有由金屬制傘柄和傘骨構成的大型雨傘,也有塑料材質半包結構的雨棚、安裝在車頭前的擋風板等,加裝了設備的電動自行車明顯比其他電動自行車更寬、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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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街頭非法加裝的電動自行車
事故時有發生
嚴重危及生命
警方提醒,電動自行車加裝行為會增加行駛的阻力,影響車輛的穩定性和靈活性,易導致側翻和碰擦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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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突出、尖銳、鋒利的傘骨架和雨棚頂邊角,也易剮蹭刺傷人的面部和眼睛,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可能會對騎車人造成二次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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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非法加裝引發的事故屢見不鮮
■2024年8月,江西萍鄉一名男子在停放自己摩托車時,不慎被旁邊一輛電動自行車上的遮陽傘傘骨刺中眼部,消防和醫生到場后把刺入男子眼部的傘骨切斷,并將男子送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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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廣東東莞鐘女士騎行加裝遮陽傘的電動自行車時,與其他電動自行車相撞摔倒。事故致長達10厘米的遮陽傘傘骨從她眼球下方穿至鼻腔,所幸未傷及眼球及重要神經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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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廣東深圳一名外賣員在騎行過程中摔倒,被車上安裝的雨棚扎傷頸部后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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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明令禁止加裝行為
一旦發現將被拆除和處罰
■《上海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禁止“在非機動車上加裝蓄電池、電動機等動力裝置,加裝座位、傘具、車篷(廂)、高分貝音響”。
上海交警介紹,擅自為非機動車輛加裝雨棚、遮陽傘,是我國法律明令禁止的違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非機動車載物時,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輪,后端不得超出車身0.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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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發現此類行為,交警將責令整改拆除,并進行相應的處罰,全市交管部門也將持續對非機動車加裝雨棚等非法改裝違法行為進行整治,確保市民安全文明出行。
交警再次溫馨提示:
非機動車騎行者雨天、高溫天出行最安全的方式,應是駕駛員自己身著雨衣、防曬衣等功能性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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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這東西真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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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電動自行車車主
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趕緊拆掉這把“奪命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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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報(xmwb1929)綜合申度新聞、光明網、南方都市報、申工社、網友評論等
編輯:倪彥弘
編審:周春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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