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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柯錦雄(刑辯律師)
全世界童話中“后媽”為什么都壞?
這是編劇宋方金在北京電影學院影視金融班上的一個問題。
這個班不得了。是北京電影學院專門為影視行業制片、出品、投資等企業負責人開設的商學課程,每期培訓費26萬8。
這些影視精英是如何思考這個問題的呢?
“符合日常生活期待”,算是“后媽”的刻板印象。
“有個幸福的家庭,希望別人保持家庭的幸福”,這算是文藝作品的教化作用。
“如果后媽是好的,那就沒必要寫后媽,主要是給人物壓力,讓她有所成長”,這是從劇本設計的角度思考的。
“編劇有個后媽”,這屬于離譜的答案。
這些答案都被宋方金說“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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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恰恰是很多人的思維慣性,我們很容易把自己陷入到劇情當中,希望從劇情里找到人物的動機和目的。
但是卻忽視了,童話是誰在講,又是誰在聽。
“敘事主權”,宋方金提出了這樣一個概念,完美解釋了為什么全世界的童話都不約而同地設計出一個“壞后媽”的形象。
因為童話基本上都是媽媽講給孩子聽的,媽媽掌握敘事的主權,她不可能會選擇講一個“后媽”特別好的童話。
所以童話里的母愛都是偉大的,“后媽”都是邪惡的,甚至有些老爹是糊涂的。
那這個跟我們刑事辯護有什么關系?
關系大了!
敘事主權是什么?敘事主權就是誰有權講,如何講,講給誰的權力。誰掌握了敘事,誰就掌握了定義善惡與價值的權力。
控方指控犯罪,辯護反駁指控,審判者居中裁判。歸根結底,裁判是審判者更相信誰的故事。
在刑事案件中,控方會通過起訴書講一個“犯罪”的故事,而辯方則需要解構這個故事,要么重新講一個新的故事,要么按照自己的理解重講這個故事。
在控方的視角中,控方只可能講一個“犯罪”的故事,如果不是這個故事,這案子壓根就不會起訴。而辯護律師如果是按照控方的故事邏輯去辯護,很可能就會陷入到對方的邏輯陷阱當中,就如同為什么童話里“后媽”都是壞人一樣,大家都是拼命解釋,而唯獨忽略了講故事的人只會講這樣的故事。
前檢察官現刑辯律師的趙森律師,在公眾號“趙森律師”上寫過一篇文章,起訴書的制作流程,反向拆解起訴書的行文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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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的讀法是,把起訴書當成一份對手作品逆向解構。每一段敘述、每一個動詞、每一處模糊、每一個被舍棄的細節,背后都有寫作意圖。把這些意圖反推出來,才看得到真正的攻擊點。 趙森律師,公眾號:趙森律師
趙森律師提出審查起訴書的五大維度,從章節切分、事實排序、遣詞造句、細節取舍以及省略,弄清楚字面下檢察官的指控邏輯以及證據支持,等弄清楚了這樣的邏輯,才知道邏輯薄弱的地方在哪里。
起訴書是控方的作品,不是事實的本身。趙森律師的金句與敘事主權的理念不謀而合。
辯護律師的辯護工作本質上就是敘事主權的爭奪,辯護律師需要依靠證據講一個比控方更符合實際的故事,如果僅僅只是被動地,按照控方的邏輯走,就很可能會忽略掉一些辯護的關鍵。
一個優秀的刑辯律師可能不是辯論的好手,但一定要是一個講故事的高手。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兼顧天理、國法、人情的辯護注定是流傳永恒的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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