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觀察者網 潘昱辰 編輯/高莘】6月29日,中國汽車動力電池產業創新聯盟、中關村儲能產業技術聯盟聯合發布《動力和儲能電池企業供應商賬款支付規范倡議》,稱為推動動力和儲能電池行業企業落實《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共同構建合作共贏產業鏈生態,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對動力和儲能電池企業與其供應商企業采購交易中的賬款支付相關內容作出規范。
倡議提出,甲方(動力和儲能電池及系統集成企業)與乙方(供應商企業)進行采購交易時,應簽訂規范有效的采購合同或采購訂單,明確產品規格、數量、質量標準、交付周期、驗收規則、結算方式、賬期時長、違約責任等核心條款。已生效的采購合同或采購訂單如需變更、暫停或撤銷,應由雙方協商一致,如因單方面變更、終止合作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責任方應依法依規予以補償。
倡議提出,若乙方為中小企業,甲方支付賬期自乙方交付之日或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最長不超過60個自然日,如支付當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若乙方為非中小企業,經雙方協商,可在一定時間內集中對賬,賬期自雙方對賬日起算。
倡議提出,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支付方式,鼓勵使用現金(銀行轉賬、電匯等)支付,如使用銀行承兌匯票,需在合同中作出明確、合理約定,并逐步降低商業承兌、電子支付憑證等支付方式比例。如乙方為中小企業,倡導全部采用現金支付。
同日,寧德時代、國軒高科、欣旺達動力、弗迪電池、中創新航、億緯鋰能等電池供應商均表態予以響應。電池供應商均表示,將堅決貫徹倡議精神,持續優化訂單確認、交付驗收、支付結算、合同期限等機制,切實保障供應商伙伴合法權益,與產業鏈上下游伙伴共建協作共贏的良好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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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江蘇連云港,工人正在趕制出口儲能電池 東方IC
同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有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表示,工信部支持中國汽車動力電池產業創新聯盟、中關村儲能產業技術聯盟聯合發布倡議。該倡議是落實《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的重要舉措,明確了訂單確認與變更、交付與驗收、支付與結算等要求。
這位負責人表示,近年來我國動力和儲能電池產業快速壯大,國內外市場同步擴容,產業鏈關鍵技術多點突破,已形成覆蓋材料、電芯、系統集成、制造裝備在內的全鏈條產業生態,為新能源汽車、新型儲能等領域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但動力和儲能電池產業整體仍處于成長期,技術路線迭代快、市場格局變化大,供應鏈各環節的協同機制尚不健全;上游企業面臨持續研發投入與回款周期拉長的雙重擠壓,經營預期不穩,產業鏈抗風險能力偏弱;動力和儲能電池企業支付供應商貨款周期過長,將直接加劇供應商資金緊張,削弱其技術研發投入能力,影響產業鏈企業長遠發展。推動縮短貨款賬期,既是緩解供應商經營壓力、促進產業技術迭代的現實需要,也是企業完善內部治理、提升現代化管理水平的應有之義。動力和儲能電池行業企業應立足長遠發展,加強與供應商的互利共贏合作,攜手推動產業向更高質量、更可持續的方向邁進。
這位負責人表示,已有11家重點電池企業積極響應該倡議,并提出相關落實舉措,體現了企業的責任和擔當。工信部將充分發揮部門協同機制作用,及時解決落實中的問題,多措并舉推動構建動力和儲能電池全產業鏈協作共贏發展生態,促進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此前于2025年6月1日,修訂后的《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正式施行。修訂后的《條例》規定,大型企業從中小企業采購貨物、工程、服務,應當自貨物、工程、服務交付之日起60日內支付款項;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應當按照行業規范、交易習慣合理約定付款期限并及時支付款項,不得約定以收到第三方付款作為向中小企業支付款項的條件或者按照第三方付款進度比例支付中小企業款項。
而在《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施行后,已有17家重點車企承諾執行60天賬期政策。
據申銀萬國鋰電池行業的分類統計,31家動力和儲能電池產業上市公司披露的2025年年報中,行業平均應付賬款周轉天數超過97天,最高超過200天。此次動力和儲能電池行業《倡議》獲得工信部支持與行業企業集體響應,標志著汽車行業在改善供應鏈生態上邁出了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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