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生態環境是美麗鄉村建設的核心底色,是保障群眾美好生活、推進鄉村宜居宜業發展的重要基礎。近日,有孝義市民反映,大孝堡鎮南船頭村東南方向存在一處鋁礬土加工點位,廠區粗放式生產經營引發揚塵污染、環境臟亂等問題,不僅擾亂周邊群眾生產生活秩序,更違背了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規定與美麗鄉村建設的發展理念,亟待規范整治、徹底整改。
據群眾反饋,該鋁礬土加工點位存在典型的粗放式生產污染問題。廠區內鋁礬土原材料隨意堆放,物料堆積雜亂無序,絕大部分物料未采取密閉、苫蓋等防塵措施,缺乏完善的防風、防塵、防滲“三防”環保設施。由于物料存儲不規范,料場區域積塵厚重,遇風力天氣極易產生大面積揚塵,持續造成大氣污染。同時,現場破碎生產設備工藝簡陋、設施老舊,未配套完善的污染治理設施,生產過程中污染物無組織排放問題突出,環境安全隱患不容忽視。尤為突出的是,該廠區緊鄰農田,粗放的物料堆放和無組織污染排放,極易對周邊土壤、田間生態造成潛在破壞,直接影響農業生產環境與區域生態安全,凸顯出生產經營者生態環保意識淡薄、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等問題。
從生態環保法規層面來看,該加工點位的多項行為已違反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條明確規定,貯存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應當密閉;無法密閉的,必須設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嚴密圍擋,并采取有效覆蓋措施防治揚塵污染。該廠區物料露天堆放、無苫蓋、無圍擋的行為,屬于典型的揚塵污染違法行為。同時,該點位生產工藝簡陋、環保設施缺失、未落實常態化污染防控措施,符合“散亂污”點位認定標準,屬于不符合環保規范、污染防控不到位、存在環境隱患的違規生產經營點位,既不符合區域產業布局規劃,也未落實企業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
生態環境保護是底線工程、民生工程,“散亂污”點位看似是局部環境問題,實則關乎區域生態治理成效、鄉村人居環境質量和群眾切身利益。粗放式的生產經營模式,短期看似降低了生產成本,卻會造成大氣、土壤等多維度生態損害,破壞鄉村自然風貌,拉低美麗鄉村建設成色,與綠色發展、生態宜居的鄉村振興建設目標背道而馳。生態環境沒有替代品,肆意破壞、疏于治理,最終損害的是群眾的生態福祉和區域長遠發展利益。
針對此次暴露的環境問題,屬地相關部門應高度重視、迅速行動、精準處置。第一時間組織現場核查,核實群眾反映的污染問題,依法依規對該鋁礬土加工點位的違規生產、揚塵污染、物料亂堆亂放等問題進行處置,督促經營主體立即停工整改,全面清理雜亂物料,規范物料存儲方式,配齊防塵、抑塵、圍擋等環保設施,徹底消除揚塵污染和環境安全隱患。對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嚴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相關規定,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堅決杜絕違規生產、污染擾民問題反彈。
此次事件也為基層生態環境監管工作敲響警鐘,充分說明“散亂污”點位排查整治、常態化監管工作仍需持續發力、久久為功。屬地監管部門需深刻復盤反思,正視日常監管中的薄弱環節,補齊基層生態治理短板。一方面,要開展轄區內工業加工點位、小微企業、零散作坊專項排查整治行動,全面梳理類似隱蔽性“散亂污”點位,建立問題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做到發現一處、整治一處、規范一處,從源頭遏制零散污染問題。另一方面,要健全常態化、長效化監管機制,細化日常巡查、動態監管、聯合執法工作舉措,加大鄉村區域工礦加工點位的監管頻次與力度,實現監管無死角、治理無盲區。
同時,要壓實企業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常態化開展環保普法宣傳教育,引導轄區生產經營者樹立綠色發展理念,自覺遵守生態環保法律法規,規范生產經營流程,配齊污染治理設施,主動落實污染防控責任。持續暢通群眾監督舉報渠道,構建“政府監管、企業主責、群眾監督”的多元共治格局,全方位筑牢鄉村生態安全屏障。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生態宜居是鄉村振興的關鍵要義。下一步,希望屬地相關部門以此次問題整治為契機,持續深化“散亂污”亂象專項整治,常態化規范轄區生產經營秩序,從嚴從實抓好生態環境保護各項工作,堅決守住生態安全底線,持續改善鄉村人居環境,以扎實的生態治理成效擦亮美麗鄉村底色,切實守護好群眾的綠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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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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