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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金華消防發布了一條消息,那個賣假滅火器的大案子,金華中院終審判了,主犯王某被判17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230萬元,其他9名從犯也都判刑了,共處罰金超過1500萬元。
這事兒是金華婺城區消防救援局最早發現的,時間是2023年3月,當時消防監督員在檢查中發現,轄區內單位配的滅火器幾乎不能滅火。
然后把滅火器拿過來一查,好嘛,有效滅火成分也就3%左右,要知道國標要求的是不低于75%,通俗地說,就是滅火器里面的滅火劑(磷酸二氫銨)含量應該不低于75%(其他還有些干燥劑之類的東西),但他這個只有3%,也就是滅火劑是假的。
為啥會出現這種情況呢?八叔在這之前和人聊過,這是個業內很多人都知道的事,因為磷酸銨鹽它貴啊,差不多每噸8000元,如果是4公斤干粉滅火器,按75%算就是要有3公斤 磷酸銨鹽,成本最少24塊錢,如果用滑石粉來代替的話,滑石粉差不多公斤0.5元,那成本一下子就降了20多塊錢。
所以,網上有些滅火器它賣得這么便宜,這是有道道的呀。
這個案子的生產和營銷涉及到山東臨沂和江蘇昆山等地,假滅火器在淘寶、京東、拼多多上銷售,短短一年就賣了6400多萬元。
金華消防算是立功了,他們把這個事兒報案到了警方那邊,然后警察在全國辦案,把10個犯人全抓了,沒收了2萬多個假滅火器,也把事查清楚了。
最近,金華中院對這個案子做出了最終判決,八叔再簡單說一下為啥主犯是17年,這個數字確實不小。
按刑法140條,這種制造和銷售假劣產品的,金額超過200萬元,就可以判15年或無期徒刑,那么法院是據此條判了王某15年,另有其他罪名,數罪并罰判了17年。
所以制造、售賣假的滅火器是犯罪行為,根據刑法的140條,只要銷售金額超過了5萬,就可以立案處罰了,要判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超過20萬就是2-7年有期徒刑,超過50萬就是7年以上,超過200萬就是15年或無期。
造假售假者要以此案為鑒,警鐘長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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