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6月29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以5:4作出裁決,明確支持各州可以統計選舉日后收到的郵寄選票,只要這些選票加蓋不晚于選舉日當天的郵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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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大法官羅伯茨和川普任命的巴蕾特站到了三位民主黨大法官一邊。
巴雷特執筆撰寫多數意見書,意見書稱:各州在選舉管理上擁有廣泛自主權,聯邦法律并未嚴格禁止統計郵戳日期符合要求的遲到選票。
按照全部50個州的投票規則,郵寄投票都不能晚于選舉日,但許多州規定,如果選民在選舉日當天或之前將選票寄出,這些郵寄選票的送達可以晚于投票日;不過有的州對此有較為嚴格的規定,郵票遲于投票日抵達僅適用于軍人和海外選民。
去年,密西西比州州議會通過一項法律,允許選舉日后五個工作日內到達、且郵戳日期為選舉日當天的郵寄選票被計入最終結果。
這起訴訟,始于共和黨全國委員會(RNC)就該項法律進行起訴。第五巡回上訴法院支持RNC的意見,推翻了密西西比州議會制定的該法律,認定單一選舉日就是投票日“選舉日”,而不是選舉月選舉周,隨后,密西西比州上訴到最高法院。
當然,最高法院的這個裁定看起來是對密西西比州,但其實是防君子不防小人,人家紅州不管什么選舉,也不管有沒有郵寄選票,當天投票當天計票結束宣布結果,依舊,這不會獲得獎勵;而加州那種數票數個把月,也不違法。
加州月初的州長初選,截止到現在,票還沒有數完,原本領先的共和黨人,在數票到第5天的時候,開始落后。加州是美國和世界高科技公司最多的州,但同時,他也有遠遠遜色于亞非拉第三世界的龜速計票,當然,民主黨美美其名曰,此舉為了保證投票者的每一票都被計入。這好像是人家一天數完票出結果的州和國家不尊重每一張選票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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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起裁決,川普沒有想象的那么激動和憤怒,也不再譴責最高法院大法官們的毫無擔當,他在推文中明確:
鑒于今天最高法院在選民權利方面做出的巨大傷害,以及“人民”的選票在選舉結束后很久仍被允許計票的事實,通過《拯救美國法案》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重要。
推文中,他再次重點重申該法案包含以下三項內容:
所有選民必須出示帶照片的身份證件(身份證明!)。
所有選民必須出示公民身份證明。
禁止郵寄選票(疾病、殘疾、服兵役或旅行等情況除外!)。
川普明確,任何政客或其他人,都沒有理由反對上述三項要求。反對它們只有一個原因——作弊!
“美國眾議院已經三次通過這項至關重要的法案,而美國參議院卻似乎始終無法通過。”
川普明確目前美國經歷著一場遠比第一次世界大戰、第二次世界大戰、偷襲珍珠港和9·11更為危險的XX主義運動,所有民主黨人,以及五位仍然拒絕支持的共和黨參議員——麗莎·穆爾科斯基、蘇珊·柯林斯、湯姆·蒂利斯、比爾·卡西迪和米奇·麥康奈爾——都理應投票拯救我們的國家。
不能再有任何借口!
這是川普再次對共和黨議員們的施壓。
川普之所以沒有如此憤怒最高法院,是因為他可能并不認為即便確定選舉日有多大的意義,因為那依然阻擋不了選舉造假舞弊,因為美國境內有數千萬沒有投票權的非法移民,在加州,投票時出示身份信息是違法的,就是給非法移民投票打開通道。
就事論事,最高法院的這起裁決沒有支持共和黨的訴求,但光是簡單確定選舉日,其實僅僅是治標,而不是治本,川普真正希望的是《拯救美國法案》,而非簡單的確定選舉日,《拯救美國法案》的投票規定,其實僅僅是把美國的投票和日韓歐洲加拿大,以及大多數有選舉的國家規定做到一致而已。
所以,川普也將壓力傳導給國會共和黨人,而非簡單批評最高法院,因為在涉及投票身份和規則問題上,首先該是國會出臺法案,而不能將壓力直接傳導給幾名大法官,他們是司法機構,不是立法機構。
估計羅伯茨巴蕾特這些搖擺不定的大法官也心理也暗罵,我們本來就沒有那么堅定的好不好?你們國會535名議員該干的事兒,非要給我加壓,這是哪跟哪啊,我們是法官,不是立法者,更不能給你們立法的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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