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欒海明 通訊員 崔存星
炎炎夏日,年近八旬的王阿姨因購買保健產品與商家產生糾紛,訴至濟南市槐蔭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槐蔭法院”)。一邊是老人對“全額退款”的堅持,一邊是商家對“退貨完好”的擔憂,雙方僵持不下。槐蔭法院法官孔凱瓊通過“上門驗貨、遠程確認、當庭履行”的方案,妥善化解了一起涉老年人消費維權糾紛。
年近八旬的王阿姨出于健康養護需求,花費1萬元向某健康產品公司購買了10件保健產品。服用2件后,王阿姨認為產品并未達到宣傳所稱的功能與療效,要求商家全額退款。雙方就退款金額、退貨方式爭執不下,多次協商無果后,王阿姨將商家訴至槐蔭法院,要求對方退還貨款1萬元。案件受理后,原被告均未親自到庭,各自委托訴訟代理人參與訴訟。
承辦法官孔凱瓊收案后,在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開展調解工作,被告方最終同意為原告辦理剩余產品全額退款,但堅持需先查驗退回貨物的完好情況,再支付對應款項8000元。考慮到原告年近八十,且正值盛夏酷暑,若要求老人攜帶貨物往返法院或被告經營場所,不僅奔波勞累,更存在出行安全隱患;若通過郵寄方式退貨,物流周期長、流轉環節多,不利于糾紛快速化解,還可能造成貨物損壞,引發后續爭議。
為切實減輕老人訴累,法官提出“上門驗貨、遠程確認、當庭履行”的解決方案,由被告安排員工前往原告王阿姨家中現場查驗貨品,雙方通過電話同步確認貨物狀態,法官全程在線見證監督。
方案敲定后,被告工作人員即刻動身前往王阿姨家中,僅用半小時便完成了貨品查驗、狀態核對全部流程。確認貨品無誤后,法官當庭為雙方出具民事調解書,被告當場履行付款義務,8000元貨款即時兌付到位。
本案辦理過程中,承辦法官并沒有簡單作出判斷,而是多想一步,站在方便訴訟群眾的角度,主動考慮后續執行問題,提出“上門驗貨、遠程確認、當庭履行”的方案,以靈活暖心的調解方式免去老人奔波之苦,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務兌現“讓群眾少跑腿”的承諾,踐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辦”的司法理念,在細微處傳遞司法溫度,彰顯了尊老敬老的傳統美德與司法為民的初心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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