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趙 鵬 人民網記者 李學山
近日,有市民反映,海南海口市區多個路段的電動自行車共享充電樁安裝工程爛尾。該項目因何停擺?為何無人處理?對此,記者進行了調查采訪。
“這些充電樁剛裝上沒多久就沒下文了,你看這樁子都壞了,一直沒人管。”在海墾路香樟林路段,市民張女士告訴記者,充電樁大約是2024年上半年開始安裝的,不知何故停工,部分損壞、傾倒的樁體甚至不見了。
據介紹,近些年海口市電動自行車快速增長,全市保有量已達260萬輛。需求催生街頭共享充電樁的快速布局。未料,這些大多安裝在人行道上的充電樁,在多個路段半途停工、出現爛尾。
在秀英區成業路,一排充電樁及線槽雖已安裝完成,但既未連接電源,也未安裝充電設備,處于擱置狀態。類似爛尾的共享充電樁不在少數,記者數了數,僅南海大道友誼南海城路段就有約40個。
充電樁因何停工?記者致電安裝海墾路、南海大道充電樁的建設企業,均未獲回應。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部分運營企業急功近利,在項目啟動前未開展充分的市場調研、制定科學的運營規劃,即修建充電樁。后續資金不足、盈利模式不清,導致項目中途停擺。據悉,2024年便有人通過12345政務熱線等渠道反映過這一問題,但兩年過去了,情況并未改善。
爛尾充電樁,該由誰來監管?根據2024年7月起正式施行的《海口市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實施辦法(試行)》,自然資源和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消防救援、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等多個部門,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履行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職責。
然而,記者聯系上述部門,均未得到明確答案。海口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其職責為住宅小區、商業場所內電動自行車共享充電樁的規劃管理,市政道路沿線的充電樁規劃與管理應由城管部門負責。市城市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則表示,電動自行車共享充電樁的建設審批權限歸屬各區,針對此類設施的違規行為查處,應由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負責。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相關負責人稱,爛尾電動自行車共享充電樁的拆除是否在其職責清單內,還需進一步核實。
記者又聯系了應急和消防部門。市應急管理局負責人稱,該局僅負責制定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的建設及充電管理指引,不承擔日常監管與爛尾問題處置。消防部門相關負責人則表示,其監管范圍主要針對住宅小區及建筑物內充電設施的消防安全,不包括市政道路上的共享充電設備。
充電樁所在街道如何回應呢?海口市龍華區金宇街道辦工作人員回復,按照“誰建設,誰管理”的原則,若遇到共享充電樁故障等問題,街道辦也僅能協助撥打企業客服電話反饋,并無直接處置權限。
龍華區海墾街道辦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爛尾共享充電樁項目在推進過程中并未履行完備的審批流程,后期受企業資金周轉不暢等因素影響,項目建設中途停工。此前街道與社區曾多次對接項目建設單位,督促其拆除,但始終未能得到積極配合。街道目前已組織人員開展集中拆除工作。
其他爛尾充電樁所在轄區的相關部門也陸續回應,處置工作正在推進中。
“電動自行車共享充電樁的規劃建設與日常運維,事關廣大市民出行便利與生命財產安全,更是衡量基層干部工作作風的重要標尺。”海南省政協委員劉澤林認為,便民惠民項目建設運營不能任由企業自主推進,也不該因監管缺位淪為爛尾工程。相關職能部門應以此次整治工作為契機,深刻糾治“重建設輕管護、重表面輕實效”的錯誤政績觀,讓民生項目真正落地見效,惠及更多群眾。
近日,記者再次來到現場,發現海墾路、金嶺路、南海大道上的爛尾充電樁已全部拆除。
海口市城市管理局近期印發《海口市市政道路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場所設置導則》,提出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場所選址布局應遵循“方便存取、安全充電、便于管理維護”的原則,并符合市容市貌“干凈、整潔、有序、安全”的要求。海墾街道辦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龍華區已指定區城投公司對轄區內市政道路電動自行車充電樁實行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從源頭上破解“多頭管理、權責不清”的難題。
《 人民日報 》( 2026年06月29日 0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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