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聯合印發《東莞市功能型無人車道路測試與商業應用工作管理辦法(試 行)》(下稱《管理辦法》)并正式施行,東莞無人車發展進入“有規可依、規范發展”新階段,其中提到,功能型無人車在進行道路測試與商業應用運行活動時,于開放道路的通行時速最高不超過45km/h,且通行時速不得高于道路限速。近年來,東莞持續擴大智能網聯汽車開放測試區域,自動駕駛出行、無人物流等應用場景加快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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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落地補齊管理空白
東莞無人車發展實現規范化
當前功能型無人車在物流、環衛、安防領域應用需求旺盛,東莞已有相關試點,但缺少專項管理規則,企業運營缺少統一標準,阻礙產業發展。
基于這一現狀,東莞此次推出的《管理辦法》以明晰全流程操作規范,助推無人車場景商業化落地,培育智能網聯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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濱海灣智能網聯小巴。圖源:東莞濱海灣新區
《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功能型無人車是指無駕駛人員、搭載自動駕駛系統、具備自動行駛功能的低速電動輪式車輛,主要用于物流配送、環衛作業、安防巡邏等應用場景,包括低速無人配送車、低速無人環衛車、低速無人巡邏車等,為行業管理提供了清晰的對象界定。
在道路測試和商業應用管理方面,《管理辦法》建立了規范的申請審批機制。申請主體需向聯席工作機制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后,可申領有效期最長6個月的車輛編碼,并可根據實際運營需求辦理延期、車輛新增及信息變更等業務。
在道路測試與商業應用運行規范層面,功能型無人車在開展道路測試和商業應用活動時對車輛行駛、人員管控、企業報送、裝載禁令的操作要求也得到了規范,其中提到功能型無人車在道路測試與商業應用運行活動開放道路通行時,通行時速最高不超過45km/h,且通行時速不得高于道路限速。
在交通違法事故處置與管理方面,對違法事故定責、事故應急上報、數據留存義務和動態監管與資質處置也進行了統一規定,企業不得篡改、隱匿運行數據,事故數據至少留存一年。主管部門動態評估,存在重大安全風險或有責重大事故可終止運營資質,企業整改達標后方可恢復。
《管理辦法》還提到,對東莞市行政區域內進行道路測試、商業應用的功能型無人車實行“一車一碼”管理制度,實施統一編碼管理,編碼分為測試、營運兩類,車輛需張貼對應的專屬車身標識。
總的來看,新規建立起全鏈條安全管控機制,厘清事故責任,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前提下,為功能型無人車規范化、規模化應用提供制度支撐,實現產業發展與安全治理的協同推進。
自動駕駛應用持續推進
東莞智能駕駛版圖不斷擴大
近年來,東莞持續擴容智能網聯汽車開放測試區域,此前東莞市工信局分四批次劃定全域測試路段,逐步搭建起覆蓋多鎮街、多場景的完整自動駕駛測試網絡。
2024年3月首批開放東城、南城南部、濱海灣新區;同年5月第二批覆蓋松山湖、黃江、萬江、洪梅等二十余個鎮街,黃江商用無人物流車運營點位集中布局于此;同年11月第三批開放望牛墩、麻涌、中堂水鄉三鎮。
今年3月新增謝崗、橋頭、石排鎮作為第四批擬開放區域,進一步擴大測試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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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中黃色部分為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已開放區域(不包括石竹路、勝和路部分路段);圖中藍色區域為本次擬開放的第四批區域,包括謝崗鎮、橋頭鎮、石排鎮等總約609.67平方公里行政范圍。 圖源:東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由此看出,東莞智能網聯汽車開放測試區域呈現由中心城區逐步向全市多鎮街拓展的趨勢,測試場景不斷豐富,覆蓋范圍持續擴大。
當前東莞已有多處自動駕駛落地場景,蘿卜快跑在萬江、洪梅提供常態化服務,東城、南城、中堂、道滘等地正常開放。今年3月的廣東(東莞)應用場景創新大會完成企業集中簽約,現場頒發功能型無人車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牌照,標志著東莞功能型無人車應用由試點探索邁向規范化、規模化發展,為企業開展道路測試和示范運營提供了政策保障。
《管理辦法》的正式施行,補上了產業發展關鍵制度規范,推動東莞功能型無人車邁入有規可依、安全可控、有序發展的全新階段,加速無人物流、無人環衛、無人安防等多元場景規模化落地。
采寫:南都N視頻記者 曾奕靜 實習生 林曉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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